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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July 2023

决定,第2127(2013)号决议规定的武器禁运措施和第2648(2022)号决议第1段规定的通知要求不再适用于向中非共和国安全部队,包括国家民事执法机构,供应、出售或转让武器和相关物资以及向其提供援助、咨询和训练。将对所有其他相关行为体的武器禁运、旅行禁令和资产冻结措施延长至2024年7月31日,并将专家小组任务期限延长至2024年8月31日。请中非共和国当局在2024年5月15日之前向委员会报告在安全部门改革、依照《和平协议》并遵循路线图开展解除武装、复员、重返社会和遣返(复员遣返方案)进程及武器弹药管理方面取得的进展。请秘书长与中非稳定团,包括地雷行动司,以及专家小组密切协商,至迟于2024年5月15日就中非共和国当局在关键基准方面取得的进展提出报告。

29 July 2022

将军火禁运、旅行禁令和资产冻结措施延长至2023年7月31日,将专家小组任务期限延长至2023年8月31日。进一步放宽对中非共和国的武器禁运措施,对于向中非共和国安全部队,包括国家文职执法机构,提供武器弹药、军用车辆和装备以及提供相关援助,只要求遵守通知程序。通知程序更加灵活,允许“提前发出通知”即可,而不是在交付用品前20天通知。请中非共和国当局在2023年5月15日之前向委员会报告在安全部门改革、依照《和平协议》并遵循路线图开展解除武装、复员、重返社会和遣返(复员遣返方案)进程及武器弹药管理方面取得的进展。请秘书长与中非稳定团,包括地雷行动司,以及专家小组密切协商,至迟于2023年5月15日就中非共和国当局在关键基准方面取得的进展提出报告。

29 July 2021

将军火禁运、旅行禁令和资产冻结措施延长至2022年7月31日,将专家小组任务期限延长至2022年8月31日。除现有豁免外,还决定军火禁运不再适用于以下情况:经事先通知委员会,向中非共和国安全部队包括国家文职执法机构提供、仅用于支持中非共和国安全部门改革进程或在该进程中使用的口径为60和82毫米的迫击炮及专为这类武器设计的弹药以及提供的相关援助。请中非共和国当局在2022年6月15日之前向委员会报告在安全部门改革、解除武装、复员、重返社会和遣返(复员遣返方案)进程以及武器弹药管理方面取得的进展。请秘书长与中非稳定团,包括地雷行动司,以及专家小组密切协商,至迟于2022年6月15日对中非共和国当局在2019年4月9日安全理事会主席声明(S/PRST/2019/3)所确定的军火禁运关键基准方面取得的进展进行评估。

28 July 2020

将军火禁运、旅行禁令和资产冻结延长至2021年7月31日,将专家小组的任务期延长至2021年8月31日。除现有豁免外,还决定军火禁运不再适用于以下情况:经事先通知委员会,向中非共和国安全部队、包括国家民事执法机构提供非武装陆用军车和装备有14.5毫米口径或小于此口径的武器的陆用军车及其零部件以及火箭榴弹炮和专为这类武器设计的弹药及提供相关援助。请中非共和国当局在2021年6月15日之前向委员会报告在安全部门改革、解除武装、复员、重返社会和遣返(复员遣返方案)进程以及武器和弹药管理方面取得的进展情况。请秘书长与中非稳定团,包括与地雷行动处和专家小组密切协商,至迟于2021年6月15日对中非共和国当局在2019年4月9日安全理事会主席声明(S/PRST/2019/3)所确定的军火禁运关键基准方面取得的进展进行评估。

31 January 2020

将军火禁运、旅行禁令和资产冻结措施延长至2020年7月31日,将专家小组任务期限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除现有豁免规定外,还决定,军火禁运不再适用于经提前通知委员会后提供的非武装陆用军车和装备有14.5毫米口径或小于此口径的武器的陆用军车。请中非共和国当局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向委员会通报安全部门改革进程、解除武装、复员、重返社会和遣返(复员遣返方案)进程以及武器弹药管理方面取得的进展情况。请秘书长与中非稳定团,包括与联合国排雷行动处和专家小组密切磋商,至迟于2020年6月30日对中非共和国当局在2019年4月9日安理会主席声明(S/PRST/2019/3)确定的军火禁运关键基准方面取得的进展进行评估。

12 September 2019

决定,军火禁运不再适用于经提前通知委员会而向中非共和国安全部队提供的口径为14.5毫米或小于该口径的武器及专门为这类武器设计的弹药和部件。还决定,军火禁运不再适用于经委员会事先批准而向中非共和国安全部队提供的不在本决议第2(g)段之列的军火及其他相关致命性装备。决定,提供物资的会员国以及国际、区域和次区域组织负有通知委员会的主要责任,须在交付任何许可物资前提前至少20天发出通知。对于仅供人道主义或防护之用的非致命军事装备物资以及相关的技术援助或训练,豁免规定从批准程序修改为通知程序。决定,军火禁运不再适用于经提前通知委员会而提供、供欣科项目和巴明吉-班戈兰省国家公园的野生生物武装护林员防范偷猎及象牙和军火走私而使用的小武器和其他相关装备。提供详细资料供列入向委员会提出的通知和豁免请求。决定,中非共和国当局应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向委员会通报安全部门改革进程、解除武装、复员、重返社会和遣返进程以及武器弹药管理方面取得的进展最新情况。请秘书长至迟于2019年12月31日向安全理事会通报中非共和国当局在关键基准方面取得的进展最新情况。

31 January 2019

将全面武器禁运、旅行禁令和资产冻结延长至2020年1月31日,并将专家小组的任务期限延至2020年2月29日。表示打算至迟于2019年4月30日就安全部门改革、解除武装、复员、重返社会和遣返进程以及武器和弹药管理订立清晰明确的关键基准,可用于指导安全理事会审查关于中非共和国政府的武器禁运措施;请秘书长与中非稳定团、地雷行动处和专家小组密切协商,至迟于2019年7月31日评估。要求中非共和国当局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向委员会报告在安全部门改革、解除武装、复员、重返社会和遣返进程以及武器和弹药管理方面取得的进展。

30 January 2018

将全面武器禁运、旅行禁令和资产冻结延长至2019年1月31日,并将专家小组的任务期限延至2019年2月28日。将可制裁标准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参与筹划、指挥或实施中非共和国境内性暴力和性别暴力行为者,以及参与筹划、指挥、赞助或发动针对人道主义人员的袭击者。谴责一切破坏中非共和国和平、稳定或安全的煽动暴力行为,特别是以种族和宗教为由煽动暴力行为,并决定实施此类行为、继而参与或支持破坏中非共和国和平、稳定或安全的个人和实体符合上文第 20 段所述指认标准。鼓励会员国要求航空公司向国家主管部门提供预报旅客资料,以发现被委员会指认的个人乘坐民航飞机从本国领土离境、入境或过境;除其他外向委员会报告这类旅行情况。还鼓励会员国提交被委员会指认的人的照片和其他生物特征数据,以便列入国际刑警组织-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特别通告。

27 January 2017

将全面武器禁运、旅行禁令和资产冻结延长至2018年1月31日,并将专家小组的任务期限延至2018年2月28日。将可制裁标准的适用范围扩大到那些参与筹划、指挥或实施中非共和国境内性暴力和基于性别暴力行为者。鼓励会员国要求航空公司将旅客信息预报提供给国家主管部门,以发现离境,入境或过境本国领土委员会指认的个人;而且,除其他外,向委员会报告此类旅行。还促请中非共和国当局尽快不让虚假、伪造、被窃、丢失的护照和其他旅行证件继续使用,并通过国际刑警组织的数据库与其他会员国分享这些证件的信息。此外,鼓励会员国提交获得委员会指认的要列入国际刑警组织-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特别通告的人的照片和其他生物鉴别信息。

27 January 2016

将全面武器禁运、旅行禁令和资产冻结延长至2017年1月31日,并将专家小组的任务期限延至2017年2月28日。指出,委员会可以认定那些蓄意违反旅行禁令、帮助列入名单者外出旅行的人符合指认标准,并吁请所有各方和所有会员国就执行旅行禁令事宜与委员会及专家小组合作。决定除其他外,向中非共和国安全部队供应的、仅用于支持中非共和国安全部门改革进程或在该进程中使用的非致命性装备和提供援助,包括业务和非业务培训,应事先通知委员会;乍得或苏丹部队带入中非共和国并仅供三方部队在国际巡逻中使用的物资,应事先得到委员会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