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和协作

  秘书长的维持和平改革议程说明了促进联合国秘书处、安全理事会、部队派遣国之间就维持和平任务和行动开展持续对话的重要意义。军事参谋团作为安全理事会的军事代表,具有独特的优势,可通过非正式会议和与维持和平有关的POW活动,促进联合国秘书处开展三边协商进程。根据第47条,军事参谋团可“在参谋团为有效履行责任,需要有关会员国参与其工作的情况下,邀请任何非常任理事国国家参与其工作。”但是,这种邀请只有经五常军事顾问的“一致同意”,方可提出。

  军事参谋团与对维持和平的军事方面有直接影响的秘书处各部门之间的联系虽然没有正式化,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需要进行协调和持续提供相互支持。这些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理事会和军事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