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此通知所有未接入联合国内部办公网络的有关当事方和代理律师,由于计划外维护,案件管理系统以及电子归档系统目前无法访问。接入联合国无线网络的用户可通过虚拟专用网络(VPN)访问案件管理系统。给联合国网络以外的用户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新案件和呈件提交

  请未接入联合国网络的当事方和(或)其代理律师通过电子邮件,直接向相关书记官处提交呈件。如提交新的争议法庭或上诉法庭案件,请将所有诉状及佐证材料发送给相关法庭书记官处的通用电子邮箱。如属争议法庭或上诉法庭新案件,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栏予以注明,例如:

  • 争议法庭新案件:新申请/动议——申请人姓氏;
  • 上诉法庭新案件:新上诉/申请/动议——当事方名称。代表某组织或实体提交材料时,请采用以下格式:新上诉/申请/动议——秘书长诉工作人员姓名。

  请按照相关法庭的配套表格及程序指示,准备提交材料。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相关书记官处。

  为便于电子邮件传输,请将申请书或上诉书的全部佐证文件(附件)合并为一份完整PDF主文档,或打包为单个ZIP压缩文件提交。

 

已立案件

  如向已立案的争议法庭或上诉法庭案件补充提交材料,请将文件发送至相应书记官处的电子邮箱,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案号及案名。

  如需协助调取已立案件中的文件,也请咨询相关书记官处。

为什么联合国需要内部司法系统

  由于联合国具有特殊的国际法律地位,组织内部与工作有关的争议无法通过国家法院解决。因此,本组织为联合国系统所有工作人员提供内部司法系统。

  本网站解释联合国内部司法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介绍如何通过非正式途径或必要时通过正式途径解决与工作有关的争议。工作人员应查询本网站,以了解在寻求解决争议时可利用的资源以及需采取的步骤。

  了解更多关于联合国内部司法系统的信息 →

  新发布:联合国争议法庭:自我诉讼工具包 →

  新发布:联合国上诉法庭:自我诉讼工具包 →

  新发布:我如何上诉 – 小册子 →

  新发布:时间线 – 钱包卡 →

内部司法系统指南
以联合国六种官方语言提供的联合国工作人员解决争议指南

从冲突到对话

非正式解决争议

  工作人员在向正式法律程序提出申诉之前,应先尝试以非正式途径解决争议,方式包括对话、协商以及必要的调解。非正式解决比正式解决更省时,当事方对过程的控制权更大,且往往能达成比正式法律行动更加互利的解决方案。非正式解决可通过以下途径实现:

Photo of two hands shaking

从冲突到法庭

正式解决争议

  联合国秘书处、联合国各基金和方案以及一些其他实体的工作人员可以对他们认为侵犯了自己权利的任何行政决定正式表示不服。正式程序的每个步骤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在大多数情况下,正式程序的第一步是请管理当局对有争议的决定作出评价。正式程序期间,非正式解决仍是一种选项。

Photo of former UN Secretary-General Dag Hammarskjöld

  “要建立一个正义的世界,我们必须公正。”

——第二任联合国秘书长达格•哈马舍尔德

  2008年,大会批准建立新的联合国内部司法系统,自2009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联合国工作人员应该了解:

争端可以通过非正式渠道解决

法律顾问提供免费服务

正式系统设有严格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