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和答复

谁可以提出上诉

Photo of UN Appeals Tribunal sign outside the offices of their Registry in New York.
纽约联合国上诉法庭书记官处办公室外的标志。

  在联合国上诉法庭(上诉法庭)提出上诉的个人、机构、实体或组织被视为“上诉人”。以下各方可提出上诉:

  • 在争议法庭出庭的任一当事方(申请人或答辩人)对争议法庭作出的判决或中间命令提出上诉;
  • 在近东救济工程处争议法庭出庭的任一当事方(申请人或答辩人)对近东救济工程处争议法庭作出的判决或中间命令提出上诉;
  • 养恤基金参与人、受益人或代表已去世或已丧失能力的参与人或受益人提出权利主张的人可对代表养恤金联委会的常设委员会的决定提出上诉;
  • 现任或退职工作人员或代表已去世或已丧失能力的参与人或受益人提出权利主张的人对已接受上诉法庭管辖权的机构、实体或组织负责人所作行政决定提出异议,这些机构、实体或实体包括:
    •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民航组织);
    •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农发基金);
    • 国际海事组织(海事组织);
    • 国际海底管理局(海管局);
    • 国际海洋法法庭(海洋法法庭);
    • 万国邮政联盟(万国邮联)。

可针对什么提出上诉

  上诉法庭可审理针对以下各项提出的上诉:

  • 争议法庭的判决书和中间命令;*
  • 近东救济工程处争议法庭的判决书和中间命令*
  • 代表养恤金联合委员会的常设委员会所作决定;
  • 接受上诉法庭管辖权的机构、实体或组织负责人所作决定。这些机构、实体或实体目前包括:
    •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民航组织);
    •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农发基金)
    • 国际海事组织(海事组织);
    • 国际海底管理局(海管局);
    • 国际海洋法法庭(海洋法法庭);
    • 万国邮政联盟(万国邮联)。

  * 中间命令:中间命令是争议法庭或近东救济工程处争议法庭在诉讼中间阶段,即案件开始之后、作出最后判决之前所作的命令。虽然通常只能就最后判决提出上诉,但上诉法庭允许对某些中间命令提出上诉。

内容——上诉的理由:

  上诉法庭审理上诉并不是重新审查案情实质。上诉法庭的管辖范围是有限的。上诉法庭只考虑遭到上诉的判决、决定或命令是否存在明显错误。

争议法庭和近东救济工程处争议法庭:

  上诉的内容必须严格依据《上诉法庭规约》第二条第一款中所列的一项或多项“上诉理由”。因此,上诉必须指称争议法庭或近东救济工程处争议法庭在作出判决或命令时:

  • 超越管辖权或权限;
  • 未行使既有管辖权;
  • 在法律问题上出差错;
  • 在程序上犯错,从而对案件裁决产生影响;或
  • 在事实问题上出差错,导致明显不合理的裁决。

养恤金联委会:

  对养恤金联委会的常设委员会所作决定的上诉应载有关于争议决定为何没有遵守养恤基金条例的答辩和解释性说明。

接受上诉法庭管辖权的机构、实体和组织:

  对接受上诉法庭管辖权的机构、实体或组织负责人决定的上诉必须载有关于为什么所作行政决定不符合任用条件或雇用合同的答辩和解释性说明。

轻率上诉-费用

  根据《上诉法庭规约》第九条第二款,上诉法庭如断定某一当事方明显滥用上诉程序,可裁定由该当事方支付费用。

提出交互上诉

交互上诉

  当事方之一在60天的上诉时限内在上诉法庭提出上诉后,答复上诉的当事方(答辩人)可在上诉通知发出后60个日历日内提出交互上诉。交互上诉必须附有书状,说明所寻求的补救和提出交互上诉的理由。交互上诉不得增加新的权利主张。上诉和交互上诉在同一判决中解决。

  交互上诉不同于当事双方在同一个60天的时限内就同一判决提出上诉的情况。

对交互上诉的答复

  根据《上诉法庭程序规则》第9条第6款 PDF文件,对交互上诉的答复必须在收到交互上诉后60天内作出。

答复上诉

  如果工作人员提出上诉,该工作人员成为上诉人,机构、实体或组织成为答辩人,可对上诉作出答复。如果机构、实体或组织提出上诉,工作人员成为答辩人,可对上诉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