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此通知所有未接入联合国内部办公网络的有关当事方和代理律师,由于计划外维护,案件管理系统以及电子归档系统目前无法访问。接入联合国无线网络的用户可通过虚拟专用网络(VPN)访问案件管理系统。给联合国网络以外的用户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新案件和呈件提交

  请未接入联合国网络的当事方和(或)其代理律师通过电子邮件,直接向相关书记官处提交呈件。如提交新的争议法庭或上诉法庭案件,请将所有诉状及佐证材料发送给相关法庭书记官处的通用电子邮箱。如属争议法庭或上诉法庭新案件,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栏予以注明,例如:

  • 争议法庭新案件:新申请/动议——申请人姓氏;
  • 上诉法庭新案件:新上诉/申请/动议——当事方名称。代表某组织或实体提交材料时,请采用以下格式:新上诉/申请/动议——秘书长诉工作人员姓名。

  请按照相关法庭的配套表格及程序指示,准备提交材料。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相关书记官处。

  为便于电子邮件传输,请将申请书或上诉书的全部佐证文件(附件)合并为一份完整PDF主文档,或打包为单个ZIP压缩文件提交。

 

已立案件

  如向已立案的争议法庭或上诉法庭案件补充提交材料,请将文件发送至相应书记官处的电子邮箱,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案号及案名。

  如需协助调取已立案件中的文件,也请咨询相关书记官处。

确保联合国内部司法系统的独立性

  内部司法办公室是一个设在纽约的独立办公室,负责整体协调联合国内部司法系统的正式组成部分。秘书长任命一名执行主任担任该办公室负责人。内部司法系统建立之初即设立了内部司法办公室,其依据的理念是,拥有业务和预算自主权的独立内部司法办公室将确保内部司法系统的机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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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of Alayne Frankson-Wallace
内部司法办公室执行主任阿莱恩·弗兰克森-华莱士
Photo of two copies of UN Charter, one in English, one in French.

  “我尽力支持内部司法系统,管理层和工作人员信任这个运作良好的系统,它也有助于本组织履行对世界各国人民的承诺。”

内部司法办公室执行主任
——阿莱恩·弗兰克森-华莱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