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禁令和资产冻结豁免请求(仅适用于伊黎伊斯兰国(达伊沙)和基地组织及1988制裁名单)

一. 安全理事会的相关决议

  通过以下方式对除名协调人的程序做了规定:

二. 何人有权提交旅行禁令或资产冻结豁免请求?

  被列入1267/1989/2253委员会名单(“伊黎伊斯兰国(达伊沙)和基地组织制裁名单”)和1988委员会名单的个人、团体、事业和/或实体均可提交旅行禁令和资产冻结措施豁免请求。

三. 如何提交旅行禁令和资产冻结豁免请求?

  请向以下地址提交旅行禁令和资产冻结豁免请求:
  Focal Point for De-listing
  Security Council Subsidiary Organs Branch
  Room DC2 2034
  United Nations
  New York, N.Y. 10017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电话: +1 917 367 9448
  传真: +1 917 367 0460
  电子邮件:delisting@un.org

四. 委员会的决策

  1267/1989/2253委员会和1988委员会在其网站上描述了各委员会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