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而未获通过的决议草案或修正案各段
2. 安全理事会关于程序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表决之。
3. 安全理事会对于其他一切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之同意票表决之;但对于第六章及第五十二条第三项内备事项之决议,争端当事国不得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