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ES/1617 (2005)

决定回顾第1267(1999)号决议第4(b)段、第1333(2000)号决议第8(c)段和第1390(2002)号决议第1、2段所规定的措施,并考虑在17个月内进一步加强这些措施;定义“有关联”的行为,呼吁提交核对表,并请秘书长将分析支助和制裁监察组的任期延长17个月(第1、2、10、19、20、21段)。

Resolution number: 
1617
Resolution Date: 
29 July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