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后建设和平

在过去的二十年里,对建设和平架构进行了重要改革。这些改革在很多方面取得了成功;国与国之间的战争比过去少得多,前景看好的举措正在帮助重建发生过冲突的国家。然而,仍然有15亿以上的人生活在脆弱和受冲突影响的国家中,在这些冲突后国家中,仍有轻微冲突、充斥暴力的有组织犯罪和不发达状况,有可能使我们共同努力的成果出现逆转。正如秘书长在关于冲突结束后立即开展建设和平工作的报告(A/63/881-S/2009/304)中强调指出的,必须抓住冲突后时期提供的机会,保障基本安全,支持法治,提供和平红利,建立对政治进程的信心,加强国家促进可持续和平和发展的能力。
然而,建设和平是一个复杂的进程。冲突结束后,和平往往非常脆弱,而人民的需求远远大于现有能力。尽管存在这些挑战,冲突后局势也为消除冲突的根本原因、弥合分裂、减少不平等现象和加强国家-社会关系提供了重要机遇。在这一关键和脆弱的时期,必须保护人民的享有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自由的权利,以帮助社会消除冲突造成的后果。
在这一背景下,注重人的安全的做法可给本组织的工作增加很多价值。通过从以人为本的角度评估个人和社区的需求、弱点和能力,决策首先要考虑的是做出全国努力,在社区一级建设和巩固和平。正如冲突后民事力量高级别咨询小组独立报告(A/65/747-S/2011/85)重点指出的,不加强个人、机构和社会的能力,就无法从战争走向持久和平。几乎每个受冲突影响的国家,不管其遭受的破坏有多大,都有一些建设复原能力更强的社会所需要的能力。现在的挑战是如何建立真正的伙伴关系,以加强共处与和解、加强公共安全、重建法治、振兴经济以及为各阶层民众,特别是为受冲突影响最严重的那些民众恢复基本服务。
推行人的安全要高度重视保护和增强权能框架,强调开展保护工作,以便除其他外,维护公共安全、提供必要的基本服务和加强法治。由于冲突会削弱社区之间的信任,保护战略必须有促进与当地利益攸关方的协作的增强权能措施,才能取得最大成效。当地伙伴可发挥重要作用,以加强对国家未来的自主权、促进和解与共处、恢复对冲突后重建稳定的机构的信任。这些措施共同产生的影响可动员和推动民间社会,建立预警系统,提供调解与和解服务,推进包容性做法,包括顾及性别平等,以此来尽可能缩减各国社会重新发生冲突的空间。
最后,通过采用全面和符合具体情况的做法,推行人的安全有助于整个联合国系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供支助。据此制订了一个反应框架,不断评估受冲突影响国家的需求、弱点和能力空白,并通过一个加强地方和国家能力的建设和平架构来支持填补这些空白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