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全球反恐协调契约》各实体
以下实体是作为成员或观察员的《全球契约》签字国,每个实体都按照其各自支持执行《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和安全理事会相关决议的任务规定参加《全球契约》。
《全球契约》的成员
- 1267委员会监测组
- 1540委员会专家组
-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禁核试组织)
- 反恐怖主义委员会执行局(反恐执行局)
- 安全和安保部(安保部)
- 和平行动部
- 政治和建设和平事务部
- 全球传播部
- 秘书长办公厅法治股
-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民航组织)
- 国际刑事警察组织(国际刑警组织)
- 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
- 国际海事组织(海事组织)
- 裁军事务厅(裁军厅)
- 信息和通信技术厅
- 法律事务厅(法律厅)
-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高专办)
- 秘书长青年问题特使办公室
-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禁化武组织)
- 防止种族灭绝问题特别顾问
- 反恐中注意促进与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特别报告员
- 负责冲突中性暴力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
- 负责暴力侵害儿童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
- 联合国促进性别平等和增强妇女权能署(联合国妇女署)
- 联合国不同文明联盟(不同文明联盟)
-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署)
-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
- 联合国区域间犯罪和司法研究所(犯罪司法所)
- 联合国裁军研究所(裁研所)
- 联合国反恐怖主义办公室(反恐办)
-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
- 联合国非洲问题特别顾问办公室(非洲顾问办)
- 负责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
- 世界海关组织
- 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
- 联合国训练研究所(训研所)
- 联合国系统职员学院(职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