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安全理事会首次要求联合国秘书长就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问题提出一份专门报告,安全理事会随后通过了一项决议(S/RES/1265),强调了在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的方式。
在规范层面,过去的几十年里,保护平民工作已经取得重大进展,但这些进展并未连续一致地转变为在实地的更有效和更协调的保护努力。为解决这个问题,秘书长在提交安理会的保护平民报告中列明了五个核心挑战:
- 加强冲突各方对国际法义务的遵守,尤其是在采取敌对行动方面
- 非国家武装团体的参与
- 通过联合国维和特派团和其他相关特派团来保护平民
- 人道主义准入
- 加强对违法行为的问责
在国际层面,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厅通过支持紧急救济协调员完成任务,包括采取下列方法,促进保护平民:
- 起草秘书长向安全理事会提交的保护平民问题两年期报告
- 编写救济协调员每年两次提交安全理事会的保护平民问题简报
- 定期向安理会的非正规保护平民问题专家组提交保护平民问题国家简报
- 提供规范性指导,如协议备忘录
- 委托开展研究,例如,人道协调厅/维持和平行动部关于“在维持和平行动背景下的保护平民问题”的联合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