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联合国工作的三大支柱(和平与安全、发展和人权)有关系并且对每个支柱有促进作用。这三大支柱相互关联和相辅相成。秘书长曾指出,“没有安全就不会有发展,而没有发展就不会有安全。不尊重人权和法治,我们既不能享有发展,也不能享有安全”(A/59/2005,附件,第2段)。
  格外重要的是,法治与人权具有不可割裂的内在关系。法治是促进和保护共同规范性框架的工具,而且提供了一个架构,可藉此迫使权力的行使遵守商定的规则,从而保障所有人权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