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面临主权债务危机的国家

  虽然发展中经济体和转型经济体的债务状况总体应继续监测,这两类国家此时似乎尤其面临潜在的公债困境:低收入国家和脆弱中等收入小国,它们没有资格从主要多边金融机构获得优惠资源。当一国政府持有大笔债务是外币时,如果汇率大幅贬值,看似可持续的偿债负担很快就会变得不可偿付,正如出口创收下降或财富所有者将其资产转移到国外的情况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决策者还必须关注其银行体系可能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因为政府在危机期间必须对其银行负责,以免失去基本的金融服务。

  在这种背景下,近期国家分析得出的结果很有参考意义,这些分析主要是在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为低收入国家联合制定的债务可持续性框架下进行的。部分依据世界银行对国家经济政策和体制质量的判断,框架认为主要债务比率的等级象征着债务困扰风险低、中和高。例如,如果认为国家具有“中等政策”质量,外部公债(以现值计算)占出口的比率的基准为150%,而占国内生产总值和政府收入的比率分别为40%和250%。此外,偿债义务占出口和政府收入的比例应分别少于20%和30%。给政策和体制较弱的国家设定较低的基准,相应地认为较强的国家能够管理更高的债务负担。但是,比例并非适用于某一特定年份的数据,也不是机械地适用。而是观察比率在“基准”情景预测活动中的预期时间内的轨迹,同时还有替代情景以及询问如果某种经济冲击(例如货币大幅贬值)时会发生什么等“压力测试”。之后提出的分析问题是比率是否冲破阈值,如果冲破,在什么条件下冲破以及冲破是暂时的还是长期的。

  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工作人员审查了2009年5月以来(因而将全球经济预测纳入危机后的调整预测)对39个低收入国家或脆弱小国(基准不适用于中等收入国家,但根据债务动态做出判断)进行的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最近将11个国家归类为处于“债务危机”,16个国家处于“有债务危机高风险”(见表8)。债务危机被定义如下:认为其所拥有的债务和还本付息率大大冲破阈值,正在或打算进行债务重组谈判或正处于积累欠债过程中。高风险被定义为长期冲破阈值,但在偿还到期债务上尚未面临困难。111毫不奇怪,决定点前重债穷国被归类为陷入债务困扰或处于债务困扰的高风险,因为这是进入重债穷国倡议的条件。还指出一些脆弱的小国经济体被评定为处于高风险。实际上,两个国家未在此列,即牙买加和塞舌尔,如果不是最近与其官方和私人债权人达成的一揽子债务重组方案,它们也将被列入高风险国家。

  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工作人员建议,可着手解决表8中确定的27个国家的债务状况,无需采取特别措施,例如债务重组,即使是在某种假设之下。首先,有关国家需要以赠款而不是贷款的形式增加其外部筹资的份额,或者其贷款中至少包括大笔赠款部分。实际上,在一般压力期间有必要以赠款的形式向低收入国家和高风险国家提供国际援助,在偿债义务基础上提供延期偿付就是这样(基金组织在2011年底之前对其优惠贷款实行免息支付就是一个例子)。第二,需要更严格财政调整,同时保障“重点支出”。尽管如此,至少不应将一些国家的债务减免需要排除在外。

  此外,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分析确定的27个国家可能并非唯一可能需要债务重组的国家。如上所述,为确定是否需要债务重组的国家而进行的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是依据基金组织的全球经济展望做出的。基金组织,像联合国和世界银行以及最常见的私营预测机构一样,对其近期的预测给出了一定的不确定性。实际上,世界可能经历“两次连续经济衰退”和新一轮的金融动荡。换句话说,在中短期内,还可能有27个中低收入国家以外的国家面临或可能面临债务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