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债穷国倡议和多边减债倡议在提供减免债务方面取得的进展

  截至2010年3月末,在重债穷国倡议下符合或可能符合减免债务资格的40个国家中,有28个国家达到了其“完成点”,并获得了全面减免。由于参加了多边减债倡议下的机构,它们还可以从其余多边债务中获得额外减免。7个国家介于“决定点”和“完成点”之间,它们获得了临时减免,使共有35个国家在《倡议》下至少获得了一定的减免。自2009年6月以来,达到重债穷国进程完成点的4个国家——阿富汗、中非共和国、刚果和海地——达到了不可撤销债务减免的条件。

  由于重债穷国倡议和多边减债倡议,以及传统上的减免债务和其他额外援助,预计同决定点之前的水平相比,这35个国家的债务负担将减少80%以上。其偿债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将从2001年的3.2%下降到2009年1.0%,这些国家的减贫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平均将从2001年的6.3%增加到2009年的8.9%。

  尽管如此,并非所有债权人都在履行计划的承诺。最大的债权人——世界银行、非洲开发银行、基金组织、美洲开发银行以及巴黎俱乐部成员——根据其在重债穷国倡议下做出的承诺提供债务减免。但是,截至2009年,其他债权人只提供或同意提供一部分减免份额。一些较小的多边机构占重债穷国减债总额的14%,它们承诺在重债穷国达到完成点时向其提供债务减免。根据2009年进行的调查,20个多边债权人中有7个债权人对调查做了回复,表示在过渡期间,它们已经提供了一半或一半以上的债务减免。占总额13%的非巴黎俱乐部双边官方债权人提供了计划减免的约35-40%,不过总体减免比例不能体现出减免的不同结果,因为这些债权人有近一半根本没有进行任何减免。占总成本6%的商业债权人提供了估计为33%的预期减免。

  许多商业债权人已对一些重债穷国提起诉讼,目的是为了全面收回原有债务,这使得情况变得更加复杂。过去两年来,至少对12个重债穷国提出至少54起商业债权人起诉。债权人索赔的金额总额超过26亿美元。大多数案件得以庭外解决,包括债权人通过世界银行减债贷款机制参加高贴现的债务回购操作(截至2009年9月还剩14个案件,尽管仍可能提交新的案件)。在一些案件中,裁决判定支付债权人的全部欠款。同时,多边组织和若干债权政府还在国家一级引入立法或其它举措制止此类活动。

  官方债权人向重债穷国提供债务减免时,从本质上讲,它们是以另一种资产作为交换,从其账面上注销债务。因此,根据重债穷国倡议减少双边和多边债务代表了预计成本。以2009年末净现值的价值计算,这类成本总额估计高达近760亿美元,其中585亿美元承诺用于减免已过决定点的35个国家的债务。多边机构和巴黎俱乐部债权人在重债穷国倡议总成本中所占的份额最大(分别占45%和36%)。同样,在多边减债倡议下已经提供以现值计算的270亿美元中,其中85%已经划拨给过了完成点的重债穷国,且基金组织将其多边减债倡议部分扩展到的两个非重债穷国(柬埔寨和塔吉克斯坦)。基金组织估计,手头上的资源足以将其剩余的多边重债穷国和多边减债倡议减债承诺覆盖35个国家,但如果索马里和苏丹加入重债穷国倡议,将需要大量的额外资源。如果所有40个国家都达到重债穷国倡议下的完成点,预计以2009年末现值计算,多边减债倡议的总成本将增加到310亿美元。

  根据现有政策,只有包括索马里和苏丹在内的五个国家获准加入重债穷国进程(其他三个国家为科摩罗、厄立特里亚和吉尔吉斯斯坦)。几次延期后,确定重债穷国倡议的“日落条款”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底。根据现有政策,可能不会添加目前未被列入合格或可能合格的国家。这意味着,由于近期的全球经济危机,其债务变得不可持续的低收入国家都不能享受重债穷国/多边减债倡议债务减免。延长日落条款可作为解决重债穷国/多边减债倡议下未获得减免的低收入国家债务危机的一个短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