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援助
进一步就加强发展中国家的贸易能力以及捐助方继续做出贸易援助承诺达成共识。同2006-2007年扣除物价因素平均增长10%相比较,2008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承诺总额扣除物价因素增长了35%,达到创纪录的420亿美元,88这比世贸组织贸易援助工作队确定的2002-2005年基准数增长了62%。
2008年部门可分配的援助承诺总额增长了37%。承诺的组成稍稍转向了与贸易有关的基础设施,同2002年至2007年的平均52%相比较,2008年占贸易援助总额的55%(图11)。另一方面,承诺帮助建设生产能力的比例从2002年至2007年的45%下降到41%。
贸易援助的10个最大受援国占2008年国家间可分配承诺额的52%,或承诺总额的45%(表7)。向一些国际大型项目的承诺帮助说明了贸易援助高度集中的情况。一些承诺通过一次性贷款为2008年开始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资金。在双边捐助方中,以绝对数值计算,日本现在是最大的捐助方(90亿美元),其次是美利坚合众国(60亿美元)和欧盟(60亿美元)。
贸易援助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建设其与贸易有关的基础设施和生产能力。2008年,贸易援助的最大份额(40%)投向中低收入国家。最不发达国家收到了105亿美元的贸易援助,占贸易援助总额的25%。同2007年包括四个最不发达国家相比较,2008年贸易援助的10个最大受援国包括三个最不发达国家(阿富汗、孟加拉国和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

尽管重要的政治和财政资源都用于贸易援助和《增加优惠综合框架倡议》,其他资源将有助于将贸易纳入应对贸易自由化调整成本的发展方案(“贸易主流化”)和支持措施中。初步估计数字显示,具备增加和改进资源目标的空间,从而确保最需要的国家获得最多援助。尽管更多发展中国家已经采纳这些倡议——回答2009年世贸组织/经合组织贸易援助问卷的发展中国家的数量已证明了这一点,其中大多数国家表示将逐渐把贸易纳入其国家发展战略——增加供资将确保同贸易相关的需要和优先事项的国家分配方案能够满足捐助国更有力的回应。
对于尚未确定同贸易有关的需要和优先事项的国家,政府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进行相关的国家需要评估。认识到一些国家需要技术和财政援助来支持这一进程,从而促使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该计划将包括克服查明制约因素的具体项目,以及成为从发展伙伴获得额外支持之基础的调整措施。这一进程的根本在于国家发展战略中要反映这些评估,而捐助国则根据这些国家发展战略决定其财政支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