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最不发达国家的优惠情况
国际社会在各种论坛上同意给予最不发达国家优惠市场准入。尽管几乎所有世贸组织的发达成员国都采用了有利于最不发达国家的优惠制度,一些发展中国家更易进入这些国家的市场,但实际市场开放对2004以来最不发达国家的贸易流动几乎没有任何影响。除军火和石油外,2008年发达国家市场从最不发达国家免征关税的进口比例为81%,这一比例比2004年略高不到1个百分点(图9)。与此同时,由于在最惠国待遇基础上总体关税的削减,2008年发展中国家整体努力使其免征关税达到80%,从而几乎达到了最不发达国家在优惠待遇基础上的相同水平。对于发展中国家整体而言,2004年以来的优惠准入范围约为20%,截至2008年,使用最惠国待遇免征关税准入已经超过60%。

实际上,单个国家可以利用优惠制度的程度存在很大不同,因为这些计划可用非常复杂的方式区分这些国家。例如,尽管不丹和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出口的市场准入从2007年的不足97%分别增加到了2008年的98%和99%,但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拉维、莫桑比克、索马里和赞比亚的出口却低于97%(图10)。另外10个国家的准入也出现下降,但仍高于97%。
如果能够取得完全免关税、非配额市场准入,亚洲最不发达国家将大大受益。估计数字显示,经合组织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的完全免关税、非配额市场准入,将为孟加拉国和柬埔寨带来收益,包括推动出口分别增长4%(约3.75亿美元)和3%(约1亿美元)。同样,由于发达国家全面大幅削减最惠国待遇关税和补贴,最不发达国家面临优惠日益减少的挑战。经合组织在最惠国待遇基础上减少关税和补贴将使孟加拉国和柬埔寨的出口创收分别减少约2.2亿美元和5400万美元。但其他低收入国家的出口创收也开始减少。例如,如果获得完全免关税和非配额市场准入,玻利维亚也将遭遇最不发达国家所经历的优惠日益减少的情况。而已经从若干优惠制度中受益的乌干达可能也会遇到同样的问题。

除了发达国家给予最不发达国家的优惠,许多大的发展中国家也开始给予最不发达国家免关税和非配额市场准入(表6)。考虑到新兴发展中国家逐渐成为世界贸易的推动者,这是一个积极的事态发展,可能扩大最不发达国家的出口。

尽管许多国家为最不发达国家的出口提供100%免关税准入,但许多方案都还有改进的空间,特别是考虑到优惠提供国向最不发达国家的生产和出口提供完全市场准入的经济成本非常小。尤其是亚洲最不发达国家将从扩大这些方案中获益最大,特别是在普惠制之下扩大美国方案中受益,但普惠制目前并不包括服装出口。尽管这些优惠多数是单方面的,但多哈回合的结束将把它们整合在一起。反过来说,对于能力不足以适应中期更具有竞争性的贸易环境的低收入国家而言,这意味着真正的挑战。
优惠准入的统计指标建立在最不发达国家充分利用现有优惠的假设基础上,但一些优惠制度含有的条件妨碍了充分利用优惠制度。87解决妨碍最不发达国家利用市场准入机会的非关税壁垒问题仍是一大挑战。这些例子包括严格的“原产地原则”标准,以决定是否有资格享受优惠(例如在最不发达国家制造产品的比例中)或不恰当的卫生和植物检疫标准,这些标准是为了阻止产品进入而不是保障消费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