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2021-08-07T04:06:42-04:00

第二章 1967年战争和对东耶路撒冷及其他巴勒斯坦领土的军事占领

以色列采取的措施

  1967年6月以色列一方与埃及、叙利亚和约旦一方之间六日战争的结果,东耶路撒冷及整个西岸和加沙地带陷入以色列军队的控制之下。6月7日占领该市后,当时的以色列国防部长摩西·达扬将军就立即宣布:

  “以色列国防军已解放那路撒冷。我们已重新统一这个分裂的城市——以色列的首都。我们已回到这一最神圣的圣地,永远不再离开” 27

  后来,以色列采取了若干措施,将其管辖权扩大到东耶路撒冷,并巩固其实际控制。国际社会已宣布这些措施无效。本章详述当地情况的演变,国际的立场则留到下文第三章中描述。

  在敌对行动停止后不久,秘书长应大会请示,派遣他的个人代表、瑞士的塔尔曼大使查明以色列当局对整个耶路撒冷市实施控制的有关情况。28塔尔曼大使报告说,他与以色列政府领导人会晤时:

   “……他们毫无疑问地表明,以色列正在采取一切措施将该市在1967年6月以前不属以色列管辖各部分置于其主权之下。为达成其目的之法令根据业已具备,且行政当局已开始于该市各部分实施以色列法规。……以色列方面屡次向秘书长个人代表保证对阿拉伯居民的福利密切注意,且阿拉伯居民将有机会使其生活水平达到以色列现有的标准。以色列当局坚决声明合并的过程是无可逆转及不能磋商的。” 29

  塔尔曼大使的报告还详述了以色列为此采取的措施。以色列政府于1967年6月27日通过两项极其重要的法令,将以色列国法律、管辖及行政的范围扩大到包括旧城、苏尔巴赫尔、沙埃其雅拉克、卡兰迪亚机场、斯可普斯山及其附近一带以及沙阿法特的地区,并扩大了耶路撒冷市的界限30(见地图)。根据以色列的一次人口普查,市区面积据此扩大了60平方公里,共计达100多平方公里,*阿拉伯人口为7万,而西耶路撒冷的犹太人口为10万。但是,该报告提及的阿拉伯消息来源表示,旧城及周围地区的人口实际上更多,大约为13万,多达6万人逃往约旦或在国外工作。

  该报告接着说,1967年6月29日,一道军字防御令解散在约旦治理下管理东耶路撒冷、共有12名议员的民选市议会,并将市长和其他议员免职。议员们曾拒绝与以色列当局合作,有几名议员已离开该市。由西耶路撒冷市议会接管,该议会由21名议员组成,全部是以色列人。东耶路撒冷市的阿拉伯技术人员被并入新政府的同等部门。31

   以色列当局还通知塔尔曼大使,已采取若干其他措施,重新开放旧城和各个神圣处所的通路,使以前的无人地带变得安全,拆毁贫民窟,美化该市,并在经济、卫生和供水、教育、劳资关系、司法等城市生活的所有领域建立一个综合的行政系统。32

  关于保护圣地问题,塔尔曼大使报告说,以色列通过了第5767-1967号圣地保护法,承诺保护圣地,“使之不受亵渎或任何其他侵犯并不发生任何足以妨碍各教信徒自由进出其奉为神圣之处所或伤害其对各该神圣处所所抱情感之情事。”这项法律责成宗教事务部长实行该法,并规定与各教代表进行协商。33

  与塔尔曼大使会晤的巴勒斯坦代表则提出了一长串控诉。他们控称基督教和穆斯林的圣地都遭到了亵渎,并对以色列宗教事务部长和其他人士所发表的涉及犹太人对哭墙和园顶寺的主张和计划的言论感到震惊。他们回顾英国皇家委员会在这方面所作的裁决。他们还抗议将十四世纪建造、座落在马格拉比区内、位于哭墙前面、大多数为伊斯兰教产的135栋房屋炸毁并铲平,650人因此被逐出家园。他们还指控以色列发出临时通知后,将大约3000名阿拉伯居民逐出犹太区(也是伊斯兰教产)并霸占了属于伊斯兰教产的一所女子学校,作为高等拉比法院的院址。

  此外,还指控对穆斯林宗教法院以及阿克萨清真寺的布道实行控制,这种做法违背古兰经律法和穆斯林神学的训示。他们谴责强行实施以色列民法、解散东耶路撒冷民选的市议会并由西耶路撒冷市议会接收其房屋、装备及档案,指为违反国际法。他们对于在耶路撒冷和西岸之间设置有形障碍,限制西岸产品的运输并对其征收关税等做法表示关切。他们还表示,当局打算在东耶路撒冷实施业主不在财产法,没收阿拉伯人动产和不动产,占为己用。

   塔尔曼大使指出,以色列采取的这些和其他措施,“阿拉伯人都认为是苛政,而且经济扼杀的感觉愈来愈大。”关于文化及教育领域的情况,他发现“人们明显地厌恶以色列当局将自己的教育制度实施于阿拉伯学校的企图,”并担心“在以色列多数的影响下,阿拉伯人生活方式、阿拉伯人的传统与阿拉伯语都会受到永久的损害。”

   最后,秘书长的代表指出,东耶路撒冷的阿拉伯人:

  “反对在民政方面与以色列国家制度合并。他们认为这是违反公认的国际法规则的,国际法规则不准占领国更改占领地区的法理与行政结构,同时他们也要求草重私有财产及个人权利与自由。他们一再强调东耶路撒冷居民对于是否愿意在以色列国的社会中生活这一点没有得到表示意见的机会。因此《联合国宪章》与《世界人权宣言》所赋予的自决权利已经受到违犯。”34

   如下文第三章所详述安全理事会、大会和其他政府间机构曾针对以色列1967年及其后采取的措施举行多次会议,通过多项决议,力图恢复到原来的情况。

   以色列议会不顾国际的反对,于1980年7月29日颁布所谓的耶路撒冷“基本法”,其中宣布完整和统一的耶路撒冷是以色列的首都。耶路撒冷是国家、总统、议会、政府和最高法院的所在地。这项法律还规定保护各个圣地,使之不受亵渎,也不发生任何足以妨碍各教信徒自由进出或伤害其感情的事。此外,这项法律还载列了该市在经济及其他领域从事发展的条款。

圣地

  耶路撒冷境内以巴对抗局面中最能煽动情绪的一个问题并形成一条长期存在的裂纹,一直是圣地的问题,特别是犹太人称为圣殿山、穆斯林称为谢里夫圣地的遗址。该地位于东区的旧城,对两大宗教来说都很神圣。在1948年该市由两个交战国分割之后,以色列公民要进入该遗址已不可能或受到限制。1967年以色列占领东耶路撒冷之后,以色政府通知穆斯林领导人,该地及其清真寺继续由他们负责管理,而以色列安全部队则负责该遗址的各条通道,并负责安全和维持公共秩序。同时,以色列政府限制穆斯林的控制权,宣布犹太人有权前往该山,不受任何限制,只要他们尊重习俗和惯例。以色列士兵从教产基金会的办公室取走了(西墙上方的)穆格拉比门的钥匙,以实际体现政府的决定。政府虽然宣布出入自由,包括礼拜自由,但实际限制犹太人在山上做礼拜,以避免宗教事端。35

  自1967年以来该遗址的事态发展、包括一系列暴力事件,不仅使巴勒斯坦人、也使世界各地的穆斯林感到震惊。他们指控以色列不履行义务保护该遗址和在该地做礼拜的穆斯林,反而企图毁掉穆斯林历史遗迹,以便将该地区“犹太化”。

  阿拉伯穆斯林和基督教领导人在1967年4月给秘书长的代表的备忘录中,已对以色列宗教事务部长的言论表示关切,他的言论大意是说“占领当局将奥马尔清真寺及其周围建筑视为他们过去取得或最近征服的财产”,还说“占领当局决定迟早将在圆顶寺重建它们的圣殿”。36

   后来,他们一再提请安全理事会及其他国际机构注意在该遗址及其周围发生的事件,并紧急呼吁确保各个圣地得到保护。主要的事态发展如下:

  考古发掘工作

  沿谢里夫圣地西墙挖掘一条隧道的工程,由拉比公会和宗教事务部提出的,于1968年3月开工,目的是寻找被罗马人毁掉的犹太人第二个圣殿的遗迹。这条隧道从犹太区的西墙广场入口,据报道说已经长达500米,深约8、9米;这条隧道于1987年与另一条隧道连接。这条隧道原来是一条水渠,长约80米,深7米。这两条隧道经过若干圣地,并穿过人口绸密的穆斯林区、包括几座历史性建筑物的地下。多年来,发掘工程已引起一再的抗议,因为抗议者认为这些工程侵犯该地区神圣地位,并严重担心伊斯兰遗址的稳固情况,特别是在一些墙壁上出现裂缝和一些建筑物部分倒塌之后。他们还对安全表示担心,因为这条隧道最终可能成为潜入各清真寺的地下通道。37

  暴力事件

  多年来,该地区发生许许多多暴力事件,给做礼拜的穆斯林造成严重的生命损失,并对其圣所造成损害:

  • 1981年4月,一名武装人士杀害三名穆斯林守门人后,闯进圆顶寺,并开始向人群开火射击,打死9人,打伤约40人。38
  • 1988年1月,以色列警察发射摧泪弹,与巴勒斯坦抗议者发生对抗,打伤至少70人。
  • 1990年10月,犹太极端团体圣殿山信徒试图为犹太圣殿奠定一块象征性的基石,因而与穆斯林礼拜者发生对抗,20名巴勒斯坦人被以色列安全部队打死,150多人被打伤,20多名以色列平民和警察也受了伤。39穆斯林礼拜者与试图维护犹太人对圣殿山的权利的犹太团体之间,也曾多次发生过对抗。
  • 1996年9月,政府决定在穆斯林区开辟考古隧道的第二个入口,结果,不仅在耶路撒冷,而且在西岸和加沙全境爆发了示威行动,继而发生暴力冲突,造成62名巴勒斯坦人(包括几名警察)和11名以色列士兵的死亡,数百人受伤。在谢里夫圣地,3名巴勒斯坦人被打死,50人受伤。40

  对阿克萨清真寺的多次攻击也极其令人担忧。其中包括1969年的纵火案,烧毁了有800年历史的萨拉胡丁布道台和其他部分房舍,造成若干柱子上的裂缝,天花板部分倒塌;1980年5月和1981年4月,极端宗教团体企图炸毁该清真寺,幸未得逞。41

  这些事件引起下列指控:“在以色列占领下,谢里夫圣地已成为侵犯和亵渎行动的目标,这些行动违背了关于外国占领的国际行为准则与原则。其中禁止占领国干涉被占领国平民的正常与公共生活,或做出侵犯和干涉在圣地进行礼拜的自由的行为。42

  礼拜自由

   巴勒斯坦人提出的另一项申诉是,西岸和加沙的居民(不论是穆斯林还是基督教徒)无法进入耶路撒冷到各自的圣地做礼拜,即使在大节日期间也是如此,因为东耶路撒冷基于安全原因被长期关闭。43

征用土地和定居点

  在东耶路撒冷及其周围征用土地和建造犹太人定居点的问题具有根本的重要性,因为它对耶路撒冷市的地理和人口结构,甚至最终对该市在未来解决方案中的最后地位,都有深远的影响。除了上文提到巴勒斯坦代表已经向塔尔曼大使提出的指控外,该市被免职的市长鲁希·哈提卜还在于1968年5月3日举行的一次会议中向安全理事会提出关于以色列在占领后不久在东耶路撒冷所采取的措施的资料。这名前任市长提出各种地图以及1668年1月征用法案的一份副本。他说,该法案被用来没收超过阿拉伯人拥有的3000杜努姆*土地,以便建立犹太人居民区,这些居民区“从耶路撒冷西部犹太区的边缘开始,向东北延伸,穿过阿拉伯人的土地和住房区的中J心地带,其明显的目的是筑起一道篱笆,更确切地说,筑起一条堤坝,将耶路撒冷的阿拉伯人与他们在邻近的村庄和耶路撒冷以北的阿拉伯城镇的阿拉伯同胞隔离”。哈提卜先生指控说,以色列的这项计划还可以“将耶路撒冷的阿拉伯人限制在有限的空间,这样最终将减少他们的人数,并使以色列有机会引进新的移民,使犹太人几年之内在阿拉伯人的耶路撒冷的人口中占多数” 。44

  据报道,1967年以色列当局扩展了耶路撒冷市区的边界,增加了周围的西岸村庄70000杜努姆*的土地;其中86.5%的土地是通过征收和没收从巴勒斯坦的控制下取得,其目的是建造并扩大犹太人定居点(42.5%)或作为‘绿色地区'(44%),在这些地区上,除非城镇规划委员会另有决定,禁止建造房屋。因此,仅有13.5%(9500杜努姆)的土地留作阿拉伯居民区和扩展之用。45

   另一份报告指出,巴勒斯坦人在东耶路撒冷及其周围地区的大部分财产已在下列五个阶段中被没收:

  • 1968年1月。大约1000英亩的土地,大部分在谢赫贾拉区。最初几个犹太人定居点建造在这块土地上,主要是Ramat Eshkol、 French Hill、Ma’aleh Dafna和Mt。Scopus,现有居民总数为20000人。此外,还在靠近机场的卡兰迪亚地区建立了一个犹太工业区。
  • 1970年8月。大约3500英亩,用于以下定居点:Ramat、East TalPiot、Gilo和Neve Ya’acov,目前犹太人口总数为101000人。
  • 1980年3月。约1100英亩,用于建造Pisgat Ze’ev,预计到1995年年底人口约为50000人。
  • 1991年4月。约470英亩,用于在阿布古奈姆山上建造计划中的Har Homa定居点(9000套公寓)。
  • 1992年4月。约500英亩,用于建造新的Ramt Shu’fat定居点(2100套公寓)。

   同一份报告指出,Ramat Shu’fat定居点完成之后,东耶路撒冷的巴勒斯坦人口将被东南西北四面的犹太人定居点所包围和逼近。到1995年年底,犹太定居者的人数将达到180000人,预计到本世纪末(最后地位的谈判结束时)将增加到220000人以上。46
  1995年5月,经以色列议会阿拉伯议员表示反对和国际大声抗议、包括在安全理事会进行辩论之后,才停止为扩建Ramat和Gilo定居点而额外征收130英亩土地的计划。47但在1997年3月,虽然国际再施加压力,包括在安全理事会和大会进行的辩论,却未能制止在阿布古奈姆山上开始建造Har Homa定居点,这项工程激起人们对阿拉伯人的东耶路撒冷的前途深感关切,因为这一定居点将使该区的东南部与西岸的其余地区完全隔绝。48

  令人深感关切的一种情况是第二条新定居点地带目前正在“大耶路撒冷”地区向外逐步扩展,据报道说,该地区约占西岸10%的土地面积。尽管该地区的领土范围未经正式划定,但据耶路撒冷市议会的一名前任议员说,它显然包括的地区是“北至拉马拉,,南至伯利恒、东至哈杜米山口,西至梅瓦塞莱特,构成一个大都会地区”。49最近有一份报告还指出政府“已证实它打算继续在所谓‘大耶路撒冷’的一个100平方英里的周围地区内建造定居点”(见地图5) 50。据报道说,以色列国防部副部长曾指出,“过去的经验证明,为了保卫以色列,必须在东南西北四方有一条围绕着它的防卫地带。在今后的谈判中,将提供扩建定居点并建筑公路、隧道和桥梁以及进一步收购土地,以巩固现有领土的连续性,作为一个地理事实”。51

  越来越多的犹太定居者迁移到历来的阿拉伯居民区,也使东耶路撒冷的巴勒斯坦居民感到震惊。尤其是在谢里夫圣地附近的穆斯林区收购的房屋中建立小型犹太宗教社区一事已成为造成紧张局势的因素,因为人们不仅将其视为一种侵害该地区人口完整性的行为,而且是规模更大的一个占领战略的一部分。据报道说,截至1993年年初,穆斯林区已有53座建筑物被这样地占据了。521991年10月这一问题引起了特别的反响,当时定居者夺取了西尔万(Silwan)村的好几所住房并强行将其居住者驱逐出去。以色列国家检察长承认移居者对财产的许多权利主张是合法的,不久之后,就透露在该地为犹太人建造200个住房单位的计划。53以色列建筑和住房部部长宣布:
“……按照政府的政策,犹太人居民区和住宅将在旧城范围之内,包括在穆斯林区内并邻近城墙。……政府的计划的确是巩固位于大卫城[西尔万]、斯科普斯山以(Mt。Scopus)上和橄榄山(Mt。01ives)上的犹太定居点。我们认为十分重要的是那个地区应该有犹太人的生活方式,因此我们正在设法购置土地,并拟订一项加强这些地区的犹太人定居的方案”。54

  最近,政府拆毁属于莱格莱格堡慈善协会的一座建筑物,据说是为了腾出空地来建立一个定居点,并据报道说,政府已批准在该市1967年前的市界范围内拉斯阿穆德(Ras al-Amud)阿拉伯居民区中建造132个住房单位的计划,使人们更加担心旧城的定居点日益扩大。”55

  自1973年以来,以色列政府通过其耶路撒冷问题部长级委员会,强行规定巴勒斯坦人住房建筑的严格限额,明白宣布其目的是将市内的巴勒斯坦居民的总比率维持在22%左右。这一点使人们对于在东耶路撒冷市内及其周围建造定居点一事更感关切。据耶路撒冷市议会的一名前任议员说,自1967年以来,以色列已在东耶路撒冷征用的阿拉伯人土地上为70000个犹太家庭建造住处,但为巴勒斯坦居民仅仅建造555个住房单位。该市自1967年以来全面增长显示犹太人口增加了76%,其原因是在这些定居点建造了住房。1967年东耶路撒冷没有犹太人,在1993年7月,政府宣布说犹太人已成为当地人口的多数(l60000名犹太人对155000名巴勒斯坦人)。全市的比例约为78%对22%。56

  据同一份报告说,征用土地和限制使用土地所造成的情况是,至少有21000个巴勒斯坦家庭实际上无家可归,不得不住在帐篷和棚舍里,或与其他家庭合住。巴勒斯坦人如果无许可证擅自建造房屋,则有被当局拆屋的危险。结果,许多巴勒斯坦人被迫离开耶路撒冷。57据另一个消息来源说,多达50000巴勒斯坦人已移居国外或迁往边远的村庄。58市政府的重新发展和美化计划以及考古发掘工作,也使旧城的阿拉伯人财产的业主抱怨,这些情况有时带来驱逐、征用和毁坏财产,并改变该市各地区的传统面貌。59

  随着1991年10月和平进程的开始和1992年以色列政府的更迭,虽曾一度把某些资源从占领区的定居点转移到其他用途,但当时的政府表明东耶路撒冷的建筑工程将继续全力进行。至于1996年5月当选的新政府则在其政策方针上优先注意“巩固耶路撒冷作为犹太民族永久首都的地位”和“加强、扩大、发展定居点”这两个目标。60

社会和经济问题

  东耶路撒冷的巴勒斯坦居民的公民身份以及来往该市与其自然腹地西岸之间的自由也是重大的问题。自1967年以色列占领东耶路撒冷以来,住在后来扩大的市界之内的巴勒斯坦人被列为以色列国的永久居民。据报道说,大约有80000名巴勒斯坦的耶路撒冷人丧失了他们的居民身份,因为1967年以色列人口普查时,他们实际不在耶路撒冷。此外,居民身份并不赋予公民权利或实际保证永久居住权。发给到国外旅行的巴勒斯坦耶路撒冷人的出境许可证有效期为一至三年,在到期之前未申请延长,持证人就会自动丧失回返的权利。在国外居留七年以上或取得国外居住权,也可能因此丧失耶路撒冷的居住权。1996年大规模没收持有外国护照的巴勒斯坦耶路撒冷人的身份证一事也引起了极大的关切。此外,住在东耶路撒冷的巴勒斯坦人搬到附近的西岸村庄去,也可能因此丧失居住权,在行动上遇有困难,并丧失生活在占领下的巴勒斯坦人的公民权利。耶路撒冷的巴勒斯坦居民的非居民配偶和子女并不自动享有居住权,而必须以家庭团聚的理由申请居住资格,但须受到若干的限制。61

  另一方面,允许居民在市级选举中投票。但巴勒斯坦人大都抵制这一进程(如他们在1989年拒绝接受成为以色列公民的机会),理由是以色列并吞东耶路撒冷是非法的。在1993年的市级选举中,不到7%的耶路撒冷巴勒斯坦人投了票。东耶路撒冷的巴勒斯坦居民之中没有任何人担任市议会的议员。62

  对巴勒斯坦人的公民。自由也施加种种限制,特别是在起义期间,例如审查阿拉伯文出版物、关闭设在东耶路撒冷的报社和教育、文化和其他机构并逮捕其代表。自巴解组织和以色列于1993年9月签署《原则宣言》以来,以色列当局特别设法限制巴解组织和巴勒斯坦权力机构在东耶路撒冷的活动,理由是他们“正在破坏以色列和耶路撒冷市政府对该市的主权”。他们关闭与巴勒斯坦权力机构有联系的几个办事处,并对东方大厦提出法律诉讼。这栋大厦是若干组织在巴勒斯坦的办公中心,也是参加和平谈判的巴勒斯坦代表团的总部。63但巴勒斯坦人反对这些措施,援引以色列外交部长佩雷斯在1993年10月11日写给挪威外交大臣霍尔特并在1996年6月公布的信。佩雷斯先生在信中指出:

   “我要确认,东耶路撒冷的巴勒斯坦机构以及东耶路撒冷的巴勒斯坦人的利益和福社极为重要,并将得到维护”。

   “因此,东耶路撒冷的所有巴勒斯坦机构包括经济、社会、教育、文化以及基督教和穆斯林的圣地正在为巴勒斯坦人承担一种重要的任务”。

   “不用说,我们不会妨碍它们的活动;相反地,将鼓励它们完成这一重要的任务”。64

   根据1995年9月28日以色列与巴解组织之间的协定,65东耶路撒冷的居民获准参加1996年1月巴勒斯坦临时自治权力机构在巴勒斯坦举行的选举,但其方式有所限制。虽然对表达政治意见的某些限制已经取消,但观察家注意到,因为害怕丧失居民身份又因遭受以色列警察和边界警卫的恐吓,参加投票的人减少到合格选民的30%左右。66

   以色列于1993年3月决定无限期关闭从耶路撒冷到西岸的通道,这不仅严重地限制了巴勒斯坦人来往该市的自由,也限制了西岸北区和南区之间来往的自由。据最近的一项报告说,如同以前几次关闭期间一样,任何巴勒斯坦人如想进入耶路撒冷,必须领到民政局签发的特别许可证,违者罚款约160美元或遭逮捕。许可证有效期从几小时到三个月不等,也可能因安全考虑和不交税等种种理由而拒绝发证。这项报告指出,关闭办法限制了货物和人的自由流通,因而造成经济状况的恶化,并破坏宗教、教育、文化和家庭生活的规律,也阻碍获得医疗的机会。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人权团体指责关闭办法是“对巴勒斯坦人的非法集体惩罚,与任何正当的安全考虑毫不相称”。据报告说,尽管有几类的人(在耶路撒冷就业的人、25岁以上的妇女、50岁以上的男子和16岁以下的随行儿童)豁免许可证的规定,但凡是进入耶路撒冷的巴勒斯坦人必须在检查站停下来,出示许可证或豁免许可证规定的身份证件。67

  两名地理学家分析了以色列在耶路撒冷的政策的影响。他们认为“耶路撒冷是导致起义的各种问题的缩影”。他们指出,尽管实行了四分之一个世纪的一体化政策,“在功能上说,耶路撒冷是两个单独的城市,住着两种根本不同的人民,各有各的宗教、生活方式、政治方向和愿望”。描述东西耶路撒冷在企业、公共交通、保健服务、餐馆、剧院、报纸、学校、福利和宗教仪式,甚至输电等方面如何各行其道,然后总结认为:

  “虽然法令宣布耶路撒冷是个统一的城市,但在起义期间,它又恢复到以前的分裂状态,沿着绿线瓜分。以色列建立大耶路撒冷和两个民族的统一城市的幻想在起义时期的头两年即告幻灭”。68

注:

27.《存档事实》,第二十七卷,1967年6月7日。
28.秘书长根据大会第2254(ES-V)号决议提出的关于耶路撒冷的报告(S/8146),第1页。
29.同上,第7页。
30.法律及行政法令(11号修正案);1967年6月27日法律及市属法团法令。参看同上,第8页。
31.同上,第5至6页。并参看前市长鲁希·哈提卜1968年5月3日在安全理事会的发言(S/PV.1421)。
32.同上,第9至19页和附件二。
33.同上,第26页。
34.同上,第20至24页。
35.这些安排的摘要载于以色列向秘书长提出的“1990年10月8日圣殿山事件调查委员会报告摘要” (S/21917,Add.3);并载于Uzi Benziman的著作,书名见前。
36.A/6793-S/8146,第39页。据当地人用法,“奥马尔清真寺”一词指阿克萨清真寺。
37.发掘工程的年表和详情载于约旦政府提交安全理事会的一份报告(S/14684);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曾印发定期报告。
38.约旦的发言(S/PV.2352)。
39.秘书长根据第672(1990)号决议提交安全理事会的报告(S/21919)。
40.《纽约时报》,1996年9月28日。
41.1982年4月13日约旦代表在安全理事会的发言(S/PV.2352);1984年8月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提交执行局的报告(12OEX/14)。
42.1986年l月21日约旦代表在安全理事会的发言(S/PV.2644)。
43.参看调查以色列侵害占领区巴勒斯坦人民和其他阿拉伯人人权的行为特别委员会的各年度报告关于宗教自由的章节,最近一份年度报告作为A/50/463号文件印发;有关资料还载于近东救济工程处主任专员的年度报告,最近一份年度报告已提交大会第五十届会议《大会正式记录,第五十届会议,补编第13号》(A/50/13和Add。1)。
44.S/PV.1421。
45.另选新闻中心,耶路撒冷,《另一条战线》,第337期,1995年9月;Sara Kaminker,在1994年7月6日至8日在加拿大多伦多举行的北美非政府组织巴勒斯坦问题座谈会上的演讲题目是“展望未来——关键问题”。
46.Ibrahim Matar,在1995年8月29日至9月1日在维也纳国际中心举行的关于巴勒斯坦问题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会议/欧洲非政府组织座谈会上的演讲,题目是“最终解决办法的要素与和平的障碍——耶路撒冷和定居点”。
47.S/PV.3536,S/PV.3538。
48.见下文第43页。
49.《关于被占领巴勒斯坦领土内以色列定居点的报告》(中东和平基金会出版物,华盛顿特区,1994年2月),第3页。
50.同上,第3卷第4 号,1993年,第5页,引述美国国务院1993年4月的一份报告。
51.同上,特刊,1994年2月,第8页。
52.教科文组织有关耶路撒冷文化遗产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实施情况的简要报告(教科文组织127EX/12Rev号文件),第23-4页;A. Aghazarian在联合国新闻部于1993年4月27日和28日在稚典举行、主题为“耶路撒冷——和解的前景”的新闻记者座谈会上的发言。
53.Jan de Jong,“耶路撒冷:被围困的城市”, 《挑战》第三卷第1期。
54.外国广播新闻处,《每日报道》:近东和南亚,No. FBIS-NES-92-067,1992年4月7日,第16页。
55.巴勒斯坦常驻联合国观察员给秘书长和安全理事会主席的信(A/51/731-S/1996/1044)。参看下文第43页。
56.Sara Kaminker,在1994年7月6日至8日在加拿大多伦多举行的北美非政府组织巴勒斯坦问题座谈会上的演讲,题目是“展望未来——关键问题”。
57.Sara Kaminker,:前引文件。
58.《Tanmiya》,总部设在日内瓦的福利协会的新闻通讯,第36期,1994年9月。
59.教科文组织各项决议和决定实施情况的简要报告,前引文件。
60.《关于……以色列定居点的报告》,前引文件,特刊,1994年2月,第8页;以及第6卷第4号,1996年7月。
61.福利协会,前引文件;《华盛顿中东事务报告》,1994年9月至10月,第12页及第85和86页;以及总部设在耶路撒冷的另选新闻中心/巴勒斯坦人居住权和难民权利研究项目的出版物,《第74条》各期。
62.美国国务院,《1993年人权实施情况国别报告》(华盛顿特区)。
63.《纽约时报》,1995年8月28日;调查以色列侵害占领区巴勒斯坦人民和其他阿拉伯人人权的行为特别委员会的年度报告(A/50/463)。
64. 《耶路撒冷邮报》,1994年6月7日。
65.《以色列——巴勒斯坦关于西岸和加沙地带的临时协定》,于1995年9月28日在华盛顿特区签署。
66.《纽约时报》,1996年1月4日和1月21日。新的巴勒斯坦理事会将包括来自东耶路撒冷的七名代表(五名穆斯林和两名基督教徒)。
67.美国国务院,前引文件。
68.Allen G.Noble和Elisha Efrat,“起义行动的地理分布”,载于1990年7月《地理评论》第305页。

导言

一、英国的委任统治、联合国巴勒斯坦分治计划和耶路撒冷的实际分裂(1922-1966年)

  • 英国委任统治下的耶路撒冷
  • 分治计划之下耶路撒冷的国际制度
  • 1948年耶路撒冷的实际分裂
  • 联合国为建立耶路撒冷国际制度所作的努力

二、1967年战争和对东耶路撒冷及其他巴勒斯坦领土的军事占领

  • 以色列采取的措施
  • 圣地
  • 征用土地和定居点
  • 社会和经济问题

三、1967年以来国际的立场和行动

  • 法律地位
  • 反对定居点的行动
  • 保护耶路撒冷的遗产及援助巴勒斯坦人

四、找寻解决办法:一些独立的建议

五、和平进程与重申国际对耶路撤冷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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