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2021-08-03T12:15:57-04:00

  2002年设立了由欧洲联盟、俄罗斯、美国和联合国组成的四方,以促进中东和平进程谈判。第二次起义爆发之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397(2002)号决议表示欢迎设立中东问题四方。为推进“以色列-巴勒斯坦冲突的永久性两国解决办法基于表现的路线图”,自2002年以来,四方首长即欧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俄罗斯外交部长、联合国秘书长和美国国务卿举行了54次会议。“路线图”得到安全理事会第1515(2003)号决议核可,它要求通过基于表现的三阶段战略推动和平进程,最终实现解决冲突。四方在推动中东和平进程方面遵循三项总体原则 — 非暴力、承认以色列和接受先前各项协定。2016年7月,四方发布第一次报告,其中指出和平进程面临的主要威胁,并提出推动两国解决方案的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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