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体会议的开幕和闭幕
开幕
每个会议的第一届会议以一些必要的形式开始,随后是关于会议工作方式的几项正式决定。这些问题已经是大量筹备工作和讨论的主题,包括许多政府或其代表团在会议之前达成的协议。但这一切都是在非正式的层面上进行的。只有当会议召开并宣布开幕时,参会各方才会真正开始作出决定。这种模式将贯穿整个会议:非正式讨论,通常包括非正式谈判和更积极的代表团之间的协议,为会议正式决定铺平道路。
正式开幕
多数情况下,主席尚未当选,而会议的正式工作离不开主席。这意味着当会议开幕时,必须有人临时担任主席,直到会议选出主席。
通常,临时主席将为以下人选,而这取决于具体情况(例如会议是否是系列会议中的一个),除非议事规则或法律规定另有规定:
- 会议召集人(东道国或国际组织)的代表
- 即将卸任的主席,即同一会议上届的主席,其任期常常延续至他(她)的继任者当选为止
- 会议秘书
临时主席将敲打他(她)的议事锤,并且召集会议以下达指令。然后他(她)将宣布会议开幕。
随后第一次全体会议便召开了。
闭幕
最后还有全体会议闭幕式。
闭幕式收到了所有的报告,并作出了所有能够作出的决定。
余下时间是代表致闭幕辞,表达对讨论过程的满意或不满。通常允许观察员作简短的发言。
然而,闭幕进程的主要也是最后部分是主席的总结发言。他(她)总会试图尽可能地阐明所发生的情况,提请注意会议的真正成就以及其为未来开放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