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
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是国际社会应加强其全球伙伴关系的一个关键领域,从而支持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2009年12月7日至19日在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气候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五届会议注意到了《哥本哈根协议》。该《协议》表明了政治意愿,并为目前在《气候公约》下进行的讨论提供指导。

发达国家缔约方同意向发展中国家按比例增加新的和追加的、可预测的充足供资,并同意完善供资渠道,使其能够强化缓解、适应、技术开发和转让以及加强执行《公约》的能力建设,并为其提供支持。发达国家集体承诺在2010-2012年提供约300亿美元新的额外资源,将其在适应和缓解气候变化方面进行平均分配。发达国家还承诺在2020年前每年筹集1 000亿美元来满足发展中国家的需要。希望通过公共(双边和多边)和私营的各种渠道以及创新的资金渠道筹措这些资金。
新技术机制
获取新技术对于发展中国家采取行动,从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适应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非常重要。2001年,为了加快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气候公约》缔约国制定了《技术转让框架》,这包括五个专题的合作活动:技术需要和需要评估;技术信息;支持技术转让的环境;技术转让能力建设;以及技术转让机制。2007年商定了广泛的补充行动,以加强《技术转让框架》的执行力度,包括创新的融资办法、加强与相关公约和政府间进程的合作、内部技术开发、以及合作研究与开发。
最近对执行效果进行的评估得出结论,虽然加大了对发展中国家技术开发和转让的财政支持力度,但仍需要更多资金来满足需要。此外,需要有政策和措施来推动更多私营部门对缓解和适应气候变化技术进行投资。
在2009年哥本哈根首脑会议上,缔约国在说明《气候公约》之下制定的新“技术机制”的范围和可能作用上取得了进展。新机制应加快研发、应用、传播和转让,以便支持发展中国家根据其国情和优先事项采取的缓解和适应行动。
气候相关技术开发和转让的融资需求和差距
截至2009年,所有国家可用于进行与缓解技术有关的技术研究、开发、应用、传播和转让的筹资资源预计为每年773亿美元至1640亿美元。发展中国家目前可用财政资源中只有部分估计资金到位(见表9)。目前有关缓解技术开发和转让财政需求的资料对能源部门存在偏见。目前没有关于适应技术方面的可靠数据。
随着新技术的创新周期从研发向论证和部署发展并在全球经济中的应用,技术融资缺口也在不断扩大(见图24)。估计值来源于公共和私人资料的混合数字,其范围对所采取的基准和缓解情景具有敏感性。尽管确切的融资需求仍在辩论中,但显然需要大量融资。气候公约秘书处的估计表明,所有国家用于缓解技术的筹资需要在目前水平 上每年增加2620亿美元至6700亿美元。据预计,在这个增长额中,发展中国家将额外需要40-60%,或每年额外需要1 050亿美元至4020亿美元。麦肯锡公司研究估计,缓解费用可高达8000亿美元。而Nicholas Stern的最新估计则呼吁2030年前每年额外需要6000亿美元至12000亿美元的费用,这取决于是将温室气体排放的二氧化碳浓度稳定在百万分之550,还是稳定在百万分之450。此外,气候公约秘书处还估计,2030年前世界适应气候变化所需要的年投资和资金流量将达490亿美元至1 710亿美元不等。但是,由于投资新的气候友好型技术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成熟,而且需要有适当的规模并在可承受成本范围之内,所以有人认为大规模投资和筹资可能需要“提前”(也就是说,需要在2030前就进行),从而及时实现全球减排目标。

许多发展中国家已对其技术需求进行了详细评估。发现最需要的缓解技术是可再生能源技术、改进作物管理技术、节能设备、废物管理技术、森林相关技术以及更清洁和高效的车辆。发现最需要的适应技术包括与作物管理、节约用水、改进灌溉系统、森林火灾预警系统有关的技术、植树造林技术、以及防治海平面上升并适应海平面上升的技术。
发展中国家确定的最大技术转让壁垒是经济和市场壁垒,尤其是缺乏资金。《气候公约》缔约方打破解决这些壁垒所确定的各项措施目的在于增加外国投资、加大私营部门参与技术转让的力度、消除补贴和价格扭曲、完善技术的合作研发,并提高公共意识。多数国家都明确指出,国家内部目前的能力不足以充分满足国家技术需要,声称发展中国家仍需要大量能力建设支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