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York

2017年12月10日

秘书长人权日致辞

António Guterres, Secretary-General

  《世界人权宣言》是世界上意义最为重大、深远的国际文书之一,而今年的人权纪念活动标志着对《宣言》通过七十年长达一年的庆祝活动的开始。《宣言》规定,人人平等,人人享有尊严,并规定确保人人享有所有不可剥夺的权利和自由是每个政府的核心责任。

  人人都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有参与影响我们生活的决策的权利。人人都有免受一切形式歧视的权利。人人都有获得教育、医疗、经济机会和体面生活标准的权利。人人都有隐私权利和诉诸司法的权利。这些权利是我们所有人的权利,每一天都不能缺少。没有这些权利,也就没有和平社会和可持续发展。

  自从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颁布以来,人权就与和平、发展一道共同构成了联合国的三大支柱。侵犯人权行为并没有因为《宣言》的通过而结束,但是在《宣言》的帮助下,无数人民得到了更大的自由和安全。《宣言》有助于防止侵权,伸张正义,加强国家和国际人权法律和保障措施。

  人权取得了进步,但是时至今天在世界各地《宣言》的基本原则仍在受到挑战。我们看到,想从剥削和分裂中谋取利益的人们,对人权和人权维护者不断加深了敌意。我们也看到各地的仇恨、不容忍、暴行和其他罪行。这些行动危及我们大家,无人可以幸免。

  值此人权日之际,我谨向包括联合国工作人员在内勇敢的人权维护者和倡导者表示感谢,他们每天在世界各地维护人权,有时甚至冒着重大危险。我敦促各国人民和领袖行动起来,捍卫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各项权利,捍卫作为我们建设更公平、更安全、更美好世界愿望基础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