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剥夺权利委员会

联合国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剥夺权利委员会2023-05-04T11:46:55-04:00

联合国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剥夺权利委员会

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剥夺权利委员会特别会议。 联合国图片/Ryan Brown

背景

  1975年,联合国大会根据第3376号决议设立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剥夺权利委员会(巴人民权利委员会),提请委员会向大会建议一项旨在使巴勒斯坦人民能够行使其不可剥夺权利的执行方案。这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不受外力干涉的自决权利、取得国家独立和主权的权利、被迫流离失所的巴勒斯坦人民重返家园和收回财产的权利。委员会每年向大会提交报告,由大会核可其建议。大会也设立了巴勒斯坦人民权利司,作为委员会的秘书处。这些年来,大会逐渐扩大了委员会的任务范围。

  委员会欢迎1991年马德里和平会议、1993年以色列和巴解组织签署的《原则声明》及随后达成的多项协定。委员会坚决支持安理会第1397(2002) 号决议所申明的目标,即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两国在安全和公认的边界内毗邻共存。委员会欢迎四方路线图以及《阿拉伯和平倡议》,并呼吁各方执行路线图和倡议。委员会努力提高国际社会对巴勒斯坦问题各个方面的认识,并促进国际社会对巴勒斯坦人民的支持和援助。

  大会每年都延长委员会的任务期限。在巴勒斯坦人民权利司的协助下,委员会举办了国际会议,在联合国总部开展年度培训方案等多项能力建设活动,与世界各地的民间社会组织联络、合作,开展出版和宣传活动,并在每年11月29日当天或前后举行特别会议,以纪念声援巴勒斯坦人民国际日。委员会每年在新的日历年临近之际选举主席团,并通过年度工作方案。巴勒斯坦人民权利司为委员会执行工作方案提供支持。委员会通过提交年度报告,向大会报告其任务的执行情况。大会从11月29日开始审议“巴勒斯坦问题”议程项目,包括委员会提交的年度报告,随后就委员会已核准的四项决议 (A/RES/75/20A/RES/75/22A/RES/75/21A/RES/75/23) 进行表决。

  在关于包括巴勒斯坦问题在内的中东局势的季度辩论中,安理会邀请委员会主席陈述委员会的立场。请点击此处获取委员会主席在安理会和大会上的发言,以及迄今为止委员会的其他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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