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不仅是一项基本人权,而且是每个人为自己及所属社区和社会实现人权的先决条件。同时,教育是实现囊括所有人的国际社会的基础。在建立基于全民团结的公正社会中,教育和教学扮演着基本角色。此外,教育、学习、人类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体现在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

教育是一项个人的、特别是全面的权利,可在政治、经济、宗教规定外实现。联合国在《世界人权宣言》第26条中明确规定了受教育权。所有人都享有不可撤销的、受保障的权力,可无障碍地获取知识和技能,以确保尊严自主的生活。诸多人权公约也强调了这一点。

教育是民主社会中个人自由的基础,各国对此负有国际责任。在20世纪,在实现世界范围内的受教育权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许多人至少可以完成基础教育:能够阅读、书写、计算,不具备这些基本技能的儿童人数正在减少。这是希望,但在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仍然存在许多挑战,即便是今时今日,那里的人仍无法获得教育。

出于这些关切,将人权延伸至教育项目(Extension of Human Rights to Education)是一项基层举措,宣称教育是所有人的权利,必须捍卫。该项目由耶拿·弗里德里希·席勒大学(耶拿大学)教育与文化研究所与合作伙伴霍赫舒勒大学/科布伦茨应用科学大学共同实施,霍赫舒勒大学和科布伦茨应用科学大学是联合国学术影响在德国的两个成员机构。其他相关的利益相关者,如德国伍珀塔尔大学儿童与社会研究跨学科中心、《PoliTeknik》杂志、全民教育协会,也是该项目的一部分。

该项目使各代人聚集在一起,交流有关所在社会中教育状况的信息,彼此交谈,将教育视为集体和个人利益。大家共同发现教育的意义——超出了经济和政治利益的可能要求。需要不断地重新思考和扩展教育的概念。反过来,这将需要能够审慎看待世界并关注社会福祉的能力。

前述项目旨在从国际视阈,重新考虑教育与自由之间的紧密关系,以及教育如何增进对全球问题的认识。这是该项目的重点:重新审视并重新制定《世界人权宣言》原始版本的第26条。教育是有效且自主地与环境互动的一种手段,既是个人的、又是社会的进程,必须有保障措施,确保在这些方面得到发展。

根据当前情况,从人权视角重新定义教育,将促进国际法对教育这一个人和社会福祉重要组成部分规定的义务的实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