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国宪章》规定秘书长有权提请安理会注意其认为可能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任何事件。《联合国宪章》还要求秘书长履行安理会、大会和联合国其他主要机构所托付的“其他职责”。秘书长的工作包括与世界领导人和其他个人进行磋商,出席联合国各个机构的会议,发表公开声明,亲自或通过其特别代表及其他特使,促进预防外交、建立和建设和平。秘书长还在中东问题四方(联合国、俄罗斯联邦、美国、欧盟)中代表联合国。
联合国中东和平进程特别协调员兼秘书长驻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和巴勒斯坦权力机构个人代表代表秘书长就联合国继续支持和平进程的有关事项与当事各方和国际社会进行讨论,并负责在联合国内部进行适当的准备,以加强发展援助,支持和平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