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要求的前提条件

资格要求的前提条件

 

  1. 作为注册申请的一部分,所有供应商都必须声明(母公司和/或子公司实体,如适用):
    1. 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和个人均未受到联合国采购禁令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制裁名单简编”中的禁令;
    2. 本公司目前未被联合国或其他联合国机构(包括世界银行)撤销或暂停资格;
    3. 本公司未被联合国会员国任何国家当局正式调查,在过去三年内也未因从事或曾经从事被禁止的行为而受其制裁,包括但不限于:腐败、欺诈、胁迫、勾结、阻挠或任何其他不道德行为;
    4. 本公司未宣布破产、未涉及破产或破产管理程序,在可预见的未来,未涉及可能损害其运营的判决或未决法律诉讼;
    5. 如果联合国工作人员在联合国服务的最后三年内以联合国工作人员的身份与本公司作为供应商有过或曾有过专业往来,则本公司不会雇用或预期雇用在过去一年内担任或曾经担任联合国工作人员的个人(根据ST/SGB/2006/15中发布的联合国工作人员离职后限制);
    6. 本公司承诺不与联合国或任何其他方从事被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腐败、欺诈、胁迫、勾结、阻挠或任何其他不道德行为),并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应避免导致联合国面临任何财务、运营、声誉或其他不当风险。
  2. 如果在被列入供应商登记簿后,供应商在本节第1款所列声明的情况发生任何变化,应立即通知联合国。供应商违反此要求将导致其自动丧失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