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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权利宣言25周年

背景信息

  根据最新的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全世界营养不良的人数从1980年的8.5亿增加到今天的10亿左右。尽管30年来技术不断进步,自然资源的开发不断增加,但是如今营养不良的人还是增加了1.5亿。

  无论在国内还是国际上,到处贫困猖獗,不平等现象十分严峻,这不断提醒我们,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随后在其激励下产生的国际人权法各项基本原则、甚至于1986年的《发展权利宣言》,对太多的人、尤其是属于边缘化群体的人说来,仍然是一纸空文。

应对当代各种挑战的权利

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
列述的基本要求如下:

  • 发展以人为本
  • 确保自由、积极而有意义的参与
  • 切实做到不歧视
  • 公平分配发展的好处
  • 尊重自决权以及对自然资源的主权
  • 这一切都属于增进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进程中的要求

  《发展权利宣言》诞生于殖民时代末期,今天仍然具有高度的现实意义。发展权包含了平等、非歧视、参与、透明和问责以及国际合作等人权原则。这些原则与宣言的基本要求(见框文)可以指引我们应对当代一系列问题和挑战,包括气候变化和探索可持续发展之道、陷于停顿的贸易谈判“多哈发展回合”、发展合作、“贸易援助计划”、债务减免、技术转让、外国直接投资、民主赤字、施政不力、“千年发展目标”以及国际金融机构改革的必要性等等。

  发展权讲求的不是施舍,而是扶持和赋权。《宣言》确定了发展的种种障碍,赋予个人和民族以权力,呼吁在国内、国际层面的扶持环境和善政,对义务方――政府、捐助方和接受方、国际组织、跨国公司、以及民间社会――加强问责。

携手行动,现在,不是以后

  “各国有义务在确保发展和消除发展的障碍方面相互合作,”—宣言说。虽然取得了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但是,部分由于政治化和两极分化的缘故,《宣言》的潜力还有待国际社会加以充分发挥。

  “只有在国内和国际都有一个坚实的尊重社会正义和人权的发展问题问责框架,发 展权才能够得到兑现。让我们本着理性妥协的精神,带着重要使命在身的责任感,重温《宣言》本身 那充满希望、富有原则的信息,集中全力争取做到人人享有发展权。”

人权高级专员皮莱

  2011年,在这25周年纪念期间,联合国人权办事处(人权高专办)力争通过一系列活动和新闻宣传增进人们对发展权的了解和认识,加强关于这一问题的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