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和技术合作司
区域和技术合作司由司长领导。司长对执行主任负责。
该司的核心职能如下:
(a) 应各国政府的要求提供技术合作服务;
(b) 为人居署的全球运动区域化提供支助,确保将区域关注事项纳入全球运动;
(c) 在区域和国家一级支助拟订城市战略;
(d) 协助各区域办事处设立、推广和支助区域网络;
(e) 支助地方当局开展国家和区域活动;
(f) 确保总部和区域办事处之间交流经验和信息,并确保在人居署的政策和工作方案中纳入区域的经验教训;
(g) 为联合国系统内的其他组织,特别是为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提供执行能力和咨询;
(h) 协同人居署有关实务司,就有关土地、住房、金融、灾害和冲突后处理、基础设施、城市治理等问题提供技术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