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作为联合国系统所有组织发展活动的指南,承诺“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但是,几乎在所有社会中,残疾人接触和参与审议过程时都比其他人面临更多的障碍,掉队的风险也更大。

联合国系统联合检查组(联检组)最近发布题为“加强残疾人无障碍参加联合国系统各种会议”(JIU/REP/2018/6) 的报告,敦促将主张包容残疾人及其权利的观点,特别是有关无障碍的观点,融入联合国系统各组织的各方面工作。

残疾人应自己选出代表,在每个对其利益产生影响的审议平台上表达意见,因为残疾人最能确定自身需求和满足这些需求最为适当的政策。在联合国系统中,审议平台便是各种会议。

因此,各种会议能否向残疾人代表无障碍开放,成为了检验联合国系统各组织是否愿意在不歧视和包容方面真正“履行承诺”的一项关键指标。

在联合国大会第74届会议召开之际,《联合国纪事》对联检组报告的主要作者,即联检组检查专员戈皮纳森•阿恰姆库兰加雷 (Gopinathan Achamkulangare) 进行了采访,提出了一系列提问,主要关于联合国系统内的无障碍环境以及对全面改善当前情况的展望。

采访

联合国如何定义“残疾”?全世界残疾人口的比例是多少?

《残疾人权利公约》序言部分(五)中提出了联合国对“残疾”的标准定义,即“残疾是一个演变中的概念,残疾是伤残者和阻碍他们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的各种态度和环境障碍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

世界卫生组织与世界银行于2002年至2004年开展了世界卫生调查,调查估计全世界约有15%的人口患有某种形式的残疾。

联检组的审查采用了以上定义和数据。

大会于2006年12月通过了《残疾人权利公约》,目前已有92个国家和国家集团加入了该公约。《公约》如何保护残疾人的权利并改善他们的生活?第九条包括哪些内容?目前在联合国系统内是如何应用的?

《公约》具有开创性,是有史以来第一个赋予残疾人强制执行权的法律文书,不仅提出增进残疾人福祉和福利的措施,也承认残疾人享有不可减损的平等参与权。《公约》缔约国定期提交各自遵守《公约》规定的报告,详细说明如何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报告由相关条约机构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审查。如果缔约国能坚定不移地履行义务,残疾人的境况必将在未来几年得到显著的改善。

《公约》承认改善无障碍环境的必要性,并有专门一条款阐述无障碍问题(第九条),这一条款常被称为《公约》的“骨干条款”。《公约》框架的核心是应用通用设计的概念,这种概念的应用不仅能使残疾人,也能使所有人都融入社会,由此体现了“对一些人必要,对所有人有用”的口号。毫无疑问,相关规定同样适用于联合国系统的各个组织,它们有义务拟订、发布并执行设施无障碍的最低标准和准则,让与联合国组织往来的所有人能无障碍地使用设施、接受服务。

戈皮纳坦•阿恰姆库兰加雷

联检组最新报告讨论了加强残疾人无障碍参加联合国系统各种会议的问题。这份报告得出哪些重要结论?

报告有以下五项重要结论:

(1)大多数组织缺乏正式的无障碍政策,但可以通过利用现有指导文件制定相关政策。

(2)在总部所在地,大多数组织都未能提供多种可以改善会议无障碍环境的基本服务。外地办事处的无障碍环境甚至更糟。对于在外地召开的会议,大多数组织既未充分监督无障碍规定的落实,也未设置最低无障碍要求。

(3)残疾人及其代表组织对现有的无障碍规定满意度较低,并建议了一系列修正措施。

(4)在内部能力、协调、知识共享和无障碍问责方面还存在其他不足,对残疾人参与产生了负面影响。

(5)总体而言,各组织把无障碍作为跨领域问题纳入工作主流的进展有限。

联检组的审查表明,联合国不存在供全系统采纳并使用的国际无障碍标准。其他机构在制定政策时,可以考虑采纳联合国机构和实体现行政策中哪些良好做法呢?

联检组的审查报告有两个附件,提供了相关有用信息。附件一为指导文件清单,涵盖了无障碍问题的具体领域,例如《联合国网站无障碍导则》以及无障碍会议和出版指南,《得体提问:残疾人访谈指南》(有关礼貌、礼仪和敏感性),《调整工作场所,增进多样性和包容性:实用指南》和《电信无障碍环境核对表》。附件二为无障碍国际标准的不完整列表,大部分来自国际电信联盟和国际标准化组织。

在此背景下,有必要提及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联合国人权合理便利政策”(2018年),该政策文件包括重要的问责条款。根据此条款,举办方需评估按要求提供便利的情况,并清楚说明拒绝理由。该政策包括一项补救条款,凭借该条款,被拒绝提供合理便利的人员可向组织领导层提出申诉。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已经为向残疾人开放的会议制定了非常有用的业务指南,该指南可供其他机构参考。

在此,我还要回顾报告第三章的内容,这个部分谈到希望制定全系统的无障碍标准。

联合国是否向联合国系统各组织提供资金以改善残疾人的无障碍环境?

我想从两个层面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资金缺乏和费用压力常常成为不作为的借口,我们在审查时遇到了几次这种情况。同时,许多实体已经制定了创造性地利用现有资源的解决方案。报告指出,最常见的问题是缺乏认识,这种情况十分普遍,而不是费用问题。

这并不是说费用和资金无关紧要。报告谈到,某实体已经开始一项宏伟计划,认定无障碍环境不足问题,并将问题分为三类:短期,中期和长期。大体上讲,短期不足可以使用现有资源解决(例如许多实体利用维修和保养经费);解决中期不足可以通过向潜在捐助者寻求资助;长期不足则需要与东道国当局谈判,获得许可和资金。

联合国设施管理人员在安理会会议厅卸下椅子,以容纳坐轮椅的代表。纽约,2019年2月28日。

总体而言,联合国秘书处、联合国各基金和方案以及专门机构分别负责改善各自权限范围内办事处的无障碍环境。只有在多个组织使用共同房地的情况下(例如外地的联合国之家),才分担改善无障碍环境的费用。

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旨在“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该议程对残疾人有多大的包容性?

在可持续发展目标中,五项目标中的七项具体目标涉及残疾问题,还有六项目标的具体目标涉及包容残疾人的发展。因此,法定任务似乎没有问题,挑战在于任务的实施和落实,还有缺乏认识和内部协调等其他因素。

过去残疾人参与国际审议过程受到了哪些限制?为什么考虑残疾人的观点很重要?

让从未坐过轮椅的人告诉终身坐在轮椅上的人如何解决他们的包容性问题,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与受影响者协商必不可少。

“我们的事不能没有我们的参与”是什么意思?

这表明在每个环节,社会都有义务与残疾人协商,这是包容残疾人最实际的表现。除《公约》规定的义务,采取任何措施都应与受影响者协商,并纳入他们的观点和建议。

报告中提出了十条主要建议。您能否列举一两条主要建议,说明它们如何改善整个联合国系统的无障碍环境?

所有建议不应区分对待,因为每一条建议旨在解决无障碍问题的不同关键方面,它们是相辅相成的。有一条建议是向立法机关和管辖机构提出的,即建议在立法议程中加入审查落实无障碍环境改善措施的定期报告。其他建议是向行政首长提出的,呼吁他们制定无障碍政策草案,任命无障碍协调人,提供远程参与各种会议的选择,并对所有外地举行的会议设置无障碍要求。

从您的角度来看,就此问题即将进行的审议,最好的结果是什么?

我希望大会能通过一项决议,核可这些建议,并要求它们在全系统执行。但是,根据过去五至六年的联检组报告审议情况,甚至包括那些广受参会组织好评的报告,除非有一些更加积极的会员国代表团联合起来,为实现这一成果而努力,否则,我可能不该这么乐观。

如果我可以发表个人看法,我想说这是我在联合检查组工作七年来最有意义也最令人满意的一次审查。

谢谢,阿恰姆库兰加雷先生。我们也希望取得积极的成果。

 

戈皮纳坦•阿恰姆库兰加雷,是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联合国系统联合检查组的检查专员。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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