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文件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十三条(辰)款的规定,管理非自治领土的会员国,即管理国,承认充分增进领土居民福利之义务,且为此目的,按时将这些领土内之“经济、社会、及教育情形之统计及具有专门性质之情报”,递送秘书长,以供参考。

联合国秘书处每年根据按《宪章》第七十三条(辰)款递送的情报,并结合从现有公开来源获得的信息,编写关于特定领土的工作文件。这些工作文件是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24国委员会)审议非自治领土的基础。

文件页按年份列出2008年以来关于非自治领土的工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