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理事会

The Security Council

联合国在1945年成立时,机构的设置和规则的制定反映的是当时的世界格局。从那时以来,世界已经发生了巨变,非殖民化进程使得80个国家获得了独立,并加入了联合国大家庭,同时一度被称为世界南方的许多发展中国家获得了经济腾飞,地缘政治更是在不断演变,联合国的改革势在必行,而联合国改革的关键在于其核心机关——安理会的改革。在今天的节目当中就让我们来了解最新一轮有关安理会改革的讨论。

UN Security Council Military Staff Committee in 1946

1946年1月25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通过其第一项决议,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设立了军事参谋团。军事参谋团由安理会各常任理事国之参谋总长或其代表组成。 自1946年2月4日在伦敦举行首届会议以来,军事参谋团委员会是安理会成立时间最长的常设附属机构。

first session of the UN Security Council

1946年1月17日,安全理事会在伦敦威斯敏斯特的教堂大楼举行了第一次会议。此后,安理会将其永久地址设在位于美国纽约的联合国总部。每个理事国的代表必须常驻联合国总部,以便安理会可在需要时随时举行会议。联合国所有会员国都同意接受和执行安理会的决定。联合国其他机构只能向会员国提出建议,惟有安理会才有权做出会员国根据《宪章》必须执行的决定。

  根据《联合国宪章》,安全理事会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安理会有15个理事国(五个常任理事国和十个非常任理事国),每个理事国有一个投票权。《宪章》规定,所有理事国都有义务履行安理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