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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一级的行动
35.社区和国家一级的行动对实现儿童和发展的目标和愿望方面当然极为重要。但许多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和债务最多的国家,将需要大量国际合作,使其能有效参加致力于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世界性努力。因此提议以下具体行动,为实施本《行动计划》创造良好国际环境。
㈠敦促所有国际发展机构——多边、双边和非政府——审查它们如何能为实现《宣言》和《行动计划》中的目标作出贡献,以此作为更加普遍地关注1990年代人类发展的一部分。要求它们在1991年底前并在此后定期向其理事机构分别提交报告和方案;
㈡要求所有区域机构,包括区域政治和经济组织,把审议《宣言》和《行动计划》的工作列入其会议,包括最高级政治一级会议的议程以期为实施和不断监测的相互合作达成协议;
㈢要求联合国所有有关机构和组织及其他国际机构充分协调合作,以确保实现《世界首脑会议宣言》和《行动计划》中构想的国家计划中的各项目标和目的。要求所有有关机构的理事机构保证这些机构在其职权内为实现这些目的提供尽可能最充分的支持;
㈣要求联合国协助建立适当机制、监测《行动计划》的实施,同时利用联合国有关统计厅、专门机构、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其他机构现有的专门技术。还要求联合国秘书长在所有适当各级安排一次有关实施《宣言》和《行动计划》各项承诺进展情况的十年中旬审查;
㈤要求作为世界儿童主要机构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有关专门机构和联合国其他机制密切合作,综合分析个别国家和国际社会为实现1990年代儿童发展目标制订的计划和采取的行动。要求有关专门机构和联合国机构的理事机构在其常会上定期审查《宣言》和《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并通过经济及社会理济及社会理事会向大会充分汇报最新进展和今后十年所需的额外行动。
36.《宣言》和《行动计划》中的目标十分宏大,实现这些目标则需要我们大家坚持不解的共同努力。幸运的是,现在已有实现大多数目的所需的知识和技术。同将来那伟大的成就相比,所需的财政资源并非巨大。现在每个国家、实际上每个社区都拥有最关键的因素——向各家庭提供保护儿童所需的信息和服务。没有任何事业要高于儿童的保护和发展,因为各民族,乃至人类文明的生存、稳定和发展都依赖于他们。因此,充分执行《宣言》和《行动计划》必须在国家行动和国际合作中得到高度优先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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