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 | 种族主义

背景

  《世界人权宣言》指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人人有资格享有宣言中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任何区别,尤其是种族、肤色、国籍的区别。

  自1945年成立以来,联合国一直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保护人权,消除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

  第一次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世界会议于1978年在日内瓦举行。第二次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世界会议于1983年在日内瓦举行。

  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行为世界会议于2001年在南非德班举行。此次会议制定了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行为最权威和最全面的方案:《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2009年4月,在日内瓦举行的德班审查会议评估了2001年在德班召开的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行为世界会议所设目标的进展情况,并审查了全球在反对种族主义方面的进展,结论是任重道远。

  2011年9月,联合国大会在纽约举行了为期一天的高级别会议,纪念《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十周年。会上,各国领导人一致通过了一项政治宣言,表示会“怀抱坚定的决心,把打击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行为以及保护其受害人作为各国的高度优先事项”。

  2011年恰逢非洲裔人国际年和《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十周年,是加强政治承诺,反对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的良机。

  2013年12月23日,大会宣布2015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非洲人后裔国际十年,主题为“非洲人后裔十年:承认、正义与发展”。

  2021年9月,为纪念《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二十周年,世界各国领导人聚首纽约,参加联合国大会召开的为期一天的会议。

种族主义和国际人权法

  平等和非歧视原则是《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宪章》等现代国际法的核心。这些原则也体现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两个核心国际人权公约,以及其他许多公约、条约、宣言和重要的国际法律文书之中。《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是打击种族歧视最完备的文书。

其他国际文书

  其他专门用于防止歧视的联合国国际文书包括国际劳工组织大会通过的《同酬公约》(1951年)和《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1958年);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大会通过的《反对教育歧视公约》(1960年)和《关于种族和种族偏见的宣言》(1978年);以及1981年大会宣布的《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土著人民权利宣言》(2007年)和《残疾人权利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2008年)进一步加强了反对歧视的力度。

UN Ambassador signing Convention with UN Secretary-General at left (both seated) and UN Legal Counsel standing above them.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1962年12月7日,大会认可了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旨在根除种族偏见和民族与宗教不容忍的建议。同日,大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要求人权委员会就消除一切形式的种族歧视问题编写一份宣言草案和一项公约草案。

  1965年,大会第二十届会议审议了该公约草案。此后,大会通过《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公约》)(1965年12月21日),并于1969年1月4日生效。

  《公约》第2条规定“缔约国谴责种族歧视并承诺立即以一切适当方法实行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与促进所有种族间的谅解的政策”。

  缔约国应定期接受独立专家机构“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对履行《公约》情况进行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