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盟和平与和解机构对预防危机的作用,我们不能只关注该机构的任务,而应采取间接但务实的思路。为此,我们不能将该机构对预防危机的作用和其传统治理结构赋予的独特地位分割开来。

东盟和平与和解机构是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的下属机构,致力于和平、冲突管理和解决冲突活动的研究。2012年,东盟外长会议通过了东盟和平与和解机构的章程,规定机构主要负责开展研究、能力建设、建设专家库、建立关系网和信息传播等活动。

在研究方面,东盟和平与和解机构负责汇编东盟在和平、冲突管理、解决冲突和冲突后建设和平等方面的经验和最佳做法,并根据东盟成员国和机构的要求,提出适当建议。东盟和平与和解机构还负责研究如何在建设和平、和平进程和解决冲突进程中推动性别平等主流化,并研究和分析东盟现有的争端解决机制,强化和平解决争端的区域机制。

在能力建设方面,东盟和平与和解机构举办各种讲习会,主题包括:和平、冲突管理和解决冲突;促进不同信仰间对话;帮助相关政府官员、学者和智库成员增长知识。

在建设专家库方面,根据设想,东盟成员国将把专家库作为冲突管理和解决冲突的专家中心,将包括就促进和平与和解提出政策建议的专家。

在建设关系网方面,根据设想,东盟和平与和解机构将与东盟成员国的相关机构和组织以及类似的区域和国际组织建立合作关系,从而形成一个知识中心。最后,在信息传播方面,东盟和平与和解机构将致力于提高人们对其职权范围内相关专题的认识和理解。

东盟和平与和解机构常设秘书处预计在2017年成立。在过去五年中,机构已通过理事会和咨询委员会在菲律宾和缅甸举办了多场和平问题讲习会和专题研讨会,专题涵盖范围广泛,包括和平与和解进程、促进妇女参与和平进程和解决冲突、冲突局势中妇女和儿童的困境以及和平与和解进程中的原则、机制和做法。讲习会和研讨会的成果和建议已经出版并分发给相关利益攸关方,完善了知识体系,为国际和平实践者的实地工作提供了切实的支持。

根据东盟和平与和解机构的章程,机构由理事会、执行主任和咨询委员会组成。咨询委员会就机构应优先研究的专题向理事会提供咨询意见。另一方面,理事会负责落实机构的上述各项任务。目前,10位常驻东盟代表中有8位兼任理事会成员。与此同时,位于雅加达的东盟常驻代表委员会主要负责加强东盟与外部合作伙伴的对话和关系,因此,理事会作用非凡。为了确保东盟的对外关系符合其最大利益,东盟常驻代表委员会制定了合作路线图,指引东盟与对话伙伴以及外部合作伙伴的关系。这些路线图一般采用行动计划的形式,预设未来多年的战略合作领域。目前,东盟共有10个对话伙伴: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欧洲联盟、印度、日本、大韩民国、新西兰、俄罗斯联邦和美利坚合众国。外部合作伙伴有德国、挪威、巴基斯坦和瑞士。

正因如此,东盟和平与和解机构理事会拥有独特的有利条件。过去,在履行本职工作时,东盟常驻代表委员会(同时挂东盟和平与和解机构理事会的名义)要确保将和平、和解和预防冲突等具体专题领域纳入不同的行动计划或其他类似文件。

同样,关于东盟和平与和解机构在更广泛的预防冲突中的作用,我们也不能将该机构与上层机构东盟政治和安全共同体的框架分割开来。东盟和平与和解机构是根据2009年3月1日《2009-2015年东盟政治安全共同体蓝图》第B.2.2.i条成立的,作为2011年5月8日《东盟领导人关于建立东盟和平与和解机构的联合声明》的后续行动。必须注意的是,东盟和平与和解机构也负责推进开展《东盟政治和安全共同体蓝图》所约定的活动。

2015年11月22日通过的《2025年东盟政治安全共同体蓝图》以及《2025年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和《2025年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蓝图》确定了行动方针,以期在特定的时限内制订关键措施,实现建设具有政治凝聚力的东盟共同体这一愿景。《2025年东盟政治安全共同体蓝图》的要点之一就是建设和平、安全和稳定的东盟地区,而东盟和平与和解机构也致力于实现这一愿景。

东盟和平与和解机构仍在发展阶段。在未来的几年中,这一机构有望在推动知识共享和政策建议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助于促进东盟地区的和平与和解以及预防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