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亚·拉希德·阿勒哈利法来自巴林,是大会第六十一届会议主席。她是自1969年以来第一位、联合国历史上第三位担任此职的女性。她是法律界的先驱, 1979年巴林首次批准女性在法律界执业,她就是当时被批准的两位女性之一。哈亚在巴林国内法和国际外交领域长期从业,事业辉煌。

联合国大会推进全球议程

我在主持大会第六十一届会议期间,很快就发现一个合格的联大主席必须能够应对多种问题,同时还要与主要谈判小组和区域支持者保持密切联系。大会每年必须审议大量的议程项目,必须解决会员国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和争议,以期达成和解共识。

本届会议期间,大会共召开全会83次,总务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第十届紧急特别会议召开了4次会议,讨论以色列与巴勒斯坦领土的局势问题,并且进行了20次非正式磋商;截止到2007年3月,本届大会共通过决议258项。我也曾前往或应邀前往一些国家进行正式访问。由于议程密集,我每天工作时间很长,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手下一支由国际公务员和外交人员组成的精干工作队伍。

在我任主席期间最难忘的重大事件之一就是监督联合国领导人的历史性更替 ——赞扬科菲·安南留下的杰出成就;使才华横溢的继任秘书长潘基文宣誓就职。我与这两位秘书长建立了密切关系。我相信,通过密切合作,我们能够更好地协调会员国与联合国行政系统之间的利益,能够更有效地执行我们共同的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