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数十年来,打击恐怖主义一直载于联合国议程。继2001年9月11日美国遇袭之后,安全理事会一致通过了第1373(2001)号决议,该决议首次设立了专门的安理会反恐怖主义委员会(反恐委员会)。反恐委员会由执行局(反恐执行局)协助,执行局执行委员会的政策决定并对193个联合国会员国进行专家评估。反恐执行局自17年前宣布运作以来,截至2022年9月,已对超过112个联合国会员国进行了超过182次访问(包括COVID-19期间混合访问的11次虚拟部分和2次全面混合访问)。

    评估

反恐委员会访问框架

安全理事会关于反恐怖主义的第1373(2001)号决议所设委员会(反恐怖主义委员会)对会员国的访问在委员会关于振兴其工作的报告(S/2004/124)和安理会第1535(2004)号和第2395(2017)号决议中得到确认、委员会有效履行其监测、促进和协助会员国执行

全球执行情况调查

关于会员国执行安理会第1373(2001)号、第1624(2005) 号和第2178(2014) 号决议情况的全球执行情况调查被认为是联合国系统内最全面的反恐分析文件,它审议在哪些方面取得了进展,在哪些方面仍存在差距,并确定了国际社会可最有效地集中努力的领域。

详细执行情况调查电子版和执行情况评估概要

 

  什么是详细执行情况调查电子版和经修订的执行情况评估概要?详细执行情况调查电子版是一份问题清单,用于评估安全理事会要求的执行情况,以及更广泛地评估一个会员国对恐怖主义的反应。它是反恐执行局用来履行其评估任务的工具之一。详细执行情况调查电子版包含77个问题,其中大部分有子问题,另外还有24个问题是针对那些已被反恐委员会访问过的国家。

  所有会员国的详细执行情况调查电子版共同构成了我们所知的反恐领域最大的数据库。

    出版物

人权

  恐怖主义不仅对国际和平与安全、而且对人权的享受以及社会和经济发展构成严重威胁。会员国必须采取步骤,有效打击和预防恐怖主义,这是国际人权法规定的保护生命权和人身安全权义务的一部分。

法律问题

  安全理事会第1373(2001)号决议的通过为国际反恐法律引入了一个重要的新层面,要求所有会员国将与恐怖主义有关的各种行为以及参与资助、计划、筹备或犯下此类行为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该决议强调,必须通过有效的刑事定罪将恐怖分子绳之以法,并要求惩罚充分反映此种行为的严重性。

打击暴力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宣传

  安全理事会认识到,仅靠镇压措施无法防止或打击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行为,并一贯强调需要采取全面、全社会、符合人权和对性别问题有敏感认识的办法。

  安全理事会第1624(2005)号决议呼吁各国禁止煽动实施恐怖主义行为,打击出于极端主义和不容忍动机的煽动行为。第1624(2005)号决议在序言中强调,“媒体、民间社会、宗教界、商界和教育机构在加强对话和增进了解、促进包容与共处、帮助创建一个不利于煽动恐怖主义的环境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将性别平等纳入反恐工作

  安全理事会、反恐怖主义委员会和委员会执行局(反恐执行局)长期以来一直积极推动妇女、和平与安全议程与反恐和打击暴力极端主义议程的整合。将性别视角纳入打击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的工作,需要侧重于㈠ 作为恐怖主义受害者的妇女和女童;㈡ 作为恐怖主义的实施者、协助者和支持者的妇女;㈢ 作为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的媒介的妇女;㈣ 反恐战略对妇女和妇女权利的不同影响。同样重要的是要强调,性别视角不仅意味着关注妇女的角色,还意味着关注男性的角色、男性气质和结构性性别不平等。

边境安全和武器贩运

  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有效的边境安全和及时的信息共享,是防止恐怖分子和恐怖团体移动以及根据安全理事会第1373(2001)号决议和安理会其他有关决议有效执行反恐措施的关键。边境安全是防止恐怖分子,包括外国恐怖主义作战人员、商品和货物非法跨境流动的第一道防线。

打击资助恐怖主义行为

  恐怖分子需要资金来运作。没有资金,恐怖分子则无法购买武器、设备、用品或服务。恐怖主义资金的来源可能合法,也可能非法,资金往往采取多笔小额捐款的形式,而非一大笔钱。资助恐怖主义是一种全球现象,不仅威胁会员国的安全,还可能破坏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稳定。因此,阻止资金流向恐怖分子至关重要。

外国恐怖主义作战人员

  2014年9月24日,安全理事会在举行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级会议上一致通过了第2178(2014)号决议,以应对外国恐怖主义作战人员构成的日益严重的威胁。

  该决议将外国恐怖主义作战人员定义为“前往其居住国或国籍国之外的另一国家,以实施、筹划、筹备或参与恐怖行为,或提供或接受恐怖主义训练,包括因此参与武装冲突的个人”,并进一步指出,外国恐怖主义作战人员增加了冲突的强度、持续时间和复杂性,可能对其原籍国、过境国、目的地国以及他们活跃的邻近武装冲突区构成严重危险。

信息和通信技术(信通技术)

  普通民众使用新技术和新兴技术(特别是信息和通信技术(信通技术),如互联网、社交媒体平台和其他通信应用)主要是为了社会通信、数字商务和信息目的,然而这些新技术和新兴技术也已成为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兰国(伊黎伊斯兰国)/达伊沙、基地组织、其附属团体和其他恐怖组织等恐怖分子青睐的工具。众所周知,这些行为体利用新技术和新兴技术来保持其成员的积极性,并为各种恐怖活动提供便利,包括煽动有利于恐怖主义的暴力极端主义、招募、培训、规划、建立网络、获得后勤支助、获取武器及其零部件、筹款和开展恐怖行动。

执法

  会员国的执法机构必须不断适应过去数十年来在规模和复杂性方面均有显著变化的全球恐怖主义威胁。当前恐怖主义环境的特点是,新技术和新兴技术(包括信息和通信技术(信通技术))的滥用日益复杂,针对关键基础设施和“软”目标的恐怖主义威胁持续存在,以及简易爆炸装置和无人驾驶飞机系统(无人机系统)被用于恐怖主义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