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冻结

一、安全理事会相关决议和委员会准则

  下列决议和工作准则规定了对资产冻结的豁免:

  • 安全理事会第2206(2015)号决议:第13、第14和第15段
  • 委员会工作准则:第11节

二、何方有权提交资产冻结豁免请求?

  委员会应在豁免失效之后五个工作日内收到被列名的个人居住的国家或相关联合国办事处发送的书面确认信函,并附上佐证文件,确认被列名的个人根据委员会同意的豁免规定进行的行程和日期已回到居住国。

三、可以提出何种免于冻结资产的申请

  有五种免于冻结资产的情况:

  1. 用于基本开支
  2. 用于非常开支
  3. 用于司法、行政或仲裁留置或裁决
  4. 存入这些账户的利息或其他收益或根据之前订立的合同、协定或义务应该收取的付款
  5. 个人或实体在他们被列名前签订的合同所应支付的款项

  1. 用于基本开支的豁免

  依照第2206 (2015)号决议第13(a)段以及委员会工作准则第11(a)和(b)节的规定,基本开支的通知应送交委员会审议并应酌情列入以下资料:

  • 受惠人(姓名和地址)
  • 受惠人的银行资料(银行名称和地址,账号)
  • 付款的目的和决定开支属于基本开支豁免范围的理由:
    • 包括用于支付食品、房租或抵押贷款、药品和医疗、税款、保险费及公用事业费的基本开支;
    • 支付提供法律服务有关的合理专业服务费和偿付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
    • 惯常置存或保管冻结资金、其他金融资产和经济资源所应收取的规费或服务费。
  • 分期付款的数额
  • 分期付款的数目
  • 付款开始日期
  • 银行转账或直接借记
  • 利息
  • 解冻的特定款项
  • 其他资料

  2. 用于非常开支的豁免

  依照第2206 (2015)号决议第13(b)段以及委员会工作准则第11(c)节的规定,非常开支的申请应送交委员会审议并应酌情列入以下资料:

  • 受惠人(姓名和地址)
  • 受惠人的银行资料(银行名称和地址,账号)
  • 付款的目的和决定开支属于下列开支的理由:
    • 非常开支(第2206 (2015)号决议第13 (a)段提及的类别之外的类别);
  • 分期付款的数额
  • 分期付款的数目
  • 付款开始日期
  • 银行转账或直接借记
  • 利息
  • 解冻的特定款项
  • 其他资料

  请注意:会员国在提交属于非常开支豁免的申请时,应及时报告这种资金的使用方式。

  3. 属于司法、行政或仲裁留置或裁决的豁免

  依照第2206 (2015)号决议第13(c)段以及委员会工作准则第11(b)节的规定,委员会应收到会员国关于被相关国家认为应属于司法、行政或仲裁留置或裁决的冻结资产的通知,在这种情况下,资金、其他金融资产和经济资源可用于支付留置或裁决之用,只要这种留置或裁决在第2206 (2015)号决议通过前已经生效、不是为了委员会指认的人的利益并已由相关国家或会员国通知委员会。

  4. 对利息或根据之前订立的合同、协定或义务的其他收益的豁免

  依照第2206 (2015)号决议第14段以及委员会工作准则第11(f)节的规定,会员国可允许在已依照第2206 (2015)号决议第12段规定冻结的账户中存入这些账户的利息或其他收益,或根据这些账户受本决议各项规定制约之前订立的合同、协定或义务应该收取的付款,但任何此种利息、其他收益和付款仍须受这些规定的制约并予以冻结。

  5. 个人或实体在他们被列名前签订的合同所应支付的款项的豁免

  依照第2206 (2015)号决议第15段以及委员会工作准则第11(g)节的规定,第2206 (2015)号决议第12段中的措施不应妨碍被指认的个人根据他们在被列名前签订的合同支付应付款项,前提是相关国家已认定该项付款不是直接或间接付给根据第2206 (2015)号决议第12段指认的个人,且相关国家已在批准前提前十个工作日,把进行支付或接受付款或酌情为此目的批准解冻资金、其他金融资产或经济资源的意向通知了委员会。

四、如何对豁免资产冻结提出申请

  请将豁免资产冻结的申请送交:

  • 委员会主席迈克尔·伊姆兰·卡努(塞拉利昂),可请塞拉利昂常驻联合国代表团转交;

  副本抄送:

五、委员会的决定

  委员会通过秘书处将立即认可收到提出基本豁免申请的通知。如果委员会在规定的五个工作日内没有作出不利的决定,委员会通过主席将告知提出通知的会员国这项决定。如果做出了不利的决定,委员会也将就此告知提出通知的会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