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委员会的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

相关区域组每年会进行非正式接触,以选出该年度的主席和主席团成员。

主席和主席团成员在会议委员会组织会议期间获得任命。

如提出特别要求,如延期/增加会议和闭会期间更改核定会议日历,或在大会全体会议期间请求例外开会,会议委员会通常会通过电子分发必要文件方式达成共识。

会议委员会本年度在其职权范围内酌情履行下列职能:

  1. 审查下一个两年期的拟议战略框架(称为方案1,其中重点介绍大会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事务以及会议管理情况),并将其建议转递方案和协调委员会主席。随着秘书处根据大会第72/266号决议,自2020年起过渡到年度预算周期,委员会在这方面的工作仍有待确定。
  2. 代表大会核准在会议地点方面偏离核定会议日历的任何更改。更改日期或地点可能涉及经费问题。因此,如有任何关于更改日期或地点的问题,各位秘书应立即与会议委员会秘书联络。
  3. 通过为有关机构最近六年的会议设定80%的基准,确保优化利用会议服务。如未达到该基准,委员会将按照大会的要求,酌情与有关机构协商。相关结果通过委员会报告呈报大会。因此,实现尽可能高的利用率符合有关机构本身的利益。

 

 

参考资源

一站式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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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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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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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文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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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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