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与安全

维持和平与安全

维持和平与安全  在过去六十年,联合国通过向世界动乱地区派遣总共69个维持和平特派团和观察团,重新建立安宁,使许多国家得以从冲突中恢复。目前全世界有16个维持和平行动,共有122个国家大约96000名英勇男女前往别人不能去或不愿去的地方执行这些行动。

缔造和平

  自1990年代以来,通过联合国的协调或通过第三方在联合国支助下采取的行动制止了许多冲突。其中包括塞拉利昂、利比里亚、布隆迪、苏丹和尼泊尔冲突。研究结果显示,自1990年代以来,全世界冲突减少40%,一项主要的因素是联合国的缔造和平、维持和平和预防冲突活动。联合国的预防性外交和其他预防性行动,避免了许多将发生的战争。此外,联合国在实地的11个和平特派团着手处理冲突后的情况和采取建设和平的措施。

防止核扩散

  过去50年来,国际原子能机构(原子能机构)充当了世界的核检查员,原子能机构的专家展开工作、进行核查,以确定在核查预防制度下的核材料只用于和平目的。到目前为止,原子能机构与超过180个国家签订了核查预防协定。

排雷

排雷  联合国在30个国家和领土——包括阿富汗、哥伦比亚、刚果民主共和国、利比亚和苏丹排雷。地雷每年造成数以千计平民死亡和致残。联合国还教导人民如何避开危险、帮助受害者自食其力、协助各国销毁库存地雷、鼓励世界各国都加入有关地雷的条约。

打击恐怖主义

  会员国通过联合国协调他们的反恐怖主义工作。在2006年联合国通过了全球反恐怖主义战略,这是第一次所有国家都同意采取打击恐怖主义的共同做法。联合国各机构和计划署标准各国实施共同战略、提供法律援助和促进打击恐怖主义的国际合作。联合国还建立了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法律框架。在联合国主持下谈判缔结了14项全球法律文书,其中包括禁止扣留人质、劫持飞机、恐怖主义爆炸、资助恐怖主义和禁止核恐怖主义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