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2017年世界儿童日庆祝活动的儿童高举呼吁和平的标语。联合国图片/Manuel Elias

背景

  联合国大会在1954年(第836(IX)号决议)中建议,所有国家设立世界儿童日,将其作为全世界儿童之间的兄弟情谊和谅解之日加以纪念。决议还建议将世界儿童日作为展开促进《联合国宪章》的理想和目标,增进世界儿童福祉活动的日子。大会还建议各国政府,选择适当的日子和方式纪念儿童日。

  11月20日是大会1959年通过《儿童权利宣言》,以及1989年通过《儿童权利公约》的日子。

  《儿童权利公约》是获得最广泛批准的国际人权条约,规定了儿童的一系列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教育、娱乐、家庭生活、免受暴力、不受歧视,以及提出自己观点的权利。

  让我们在《公约》和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共同努力的基础上,在世界儿童日促进和庆祝的儿童权利,并通过对话和行动不断为世界儿童营造友好的环境。

 


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未经表决一致通过了 《儿童权利公约》 。图中前排左起依次为:扬·马滕森(联合国主管人权事务副秘书长兼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主任)、奥黛丽·赫本(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和詹姆斯·格兰特(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主任)。 联合国图片/John Isa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