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免税准入方面,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贸易环境持续改善

2011年,最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获取发达国家免税市场准入方面整体有所提高,分别达到其出口的83%和80%。这部分是由于在优惠性原产地规则方面取得的进展。例如,欧盟已经修改了其贸易优惠制中的原产地规则,新规则已于2011年1月生效。
所有发达国家都向最不发达国家的出口产品提供了免税的市场准入,但也有一些例外,比如日本和美国对服装和纺织品、挪威对一些农产品征税。最不发达国家超过一半的出口产品受益于真正优惠待遇,因为通常情况下它们属于需要支付关税的产品,这使得最不发达国家获取了极大的竞争优势。对更多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市场准入状况也有所改善,因为它们出口产品中的大多数都属于在最惠国待遇下享受免税的工业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