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工作的振兴

背景

  1991年,大会第四十六届会议议程上专门列入了一个关于大会工作振兴的项目。大会第四十五届会议主席原本提议把这一项目列入该届会议议程草案(第45/461号决定),主席在介绍该项目时回顾,“大会已有一系列决议和决定,鼓励理顺、振兴和改进工作程序,以求提高大会的效益、相关性和发挥《联合国宪章》设想的作用的能力。”

1991年后大会议程上的一个项目

  改进工作,提高成效,包括确定措施,进一步加强工作方法,是大会1946年开始工作后一直关注的问题,具体成果见大会议事规则附件

  大会随后审议了其第四十六届至第四十八届、第五十二届和第五十三届会议议程上的新项目(第46/77号第47/233号第48/264号决议,第52/479号第53/491号决定)。大会在其第五十四届会议上决定推迟审议该项目(第54/491号决定),并继续从第五十五届至第七十五届会议审议大会工作振兴事项(第55/285号第56/509号第57/301号第58/126号第58/316号第60/286号第61/292号第62/276号第63/309号第64/301号第65/315号第66/294号第67/297号第68/307号第69/321号第70/305号第71/323号第72/313号第73/341号第74/303号第75/325号决议)。

里程碑

  大会尤其在2003年第五十八届会议上,进行了广泛的协商,包括在一系列会议室文件基础上进行协商,结果通过了第58/126号第58/316号决议,分别包含若干意义深远的规定。这些措施包括:

  在第五十八届会议上还决定,每年6月,大会当选主席在参考会员国的意见,经与现任主席和秘书长协商,将提出一项全球关注的问题,请会员国在大会行将召开的会议一般性辩论期间发表意见。

  大会在第五十九届会议上决定了其他措施,包括“组织和举行重大主题辩论,以求就当前对会员国至关重要的实质性问题达成广泛的国际谅解。”在这方面,第59/313号决议授权大会主席“与会员国协商,提议就大会当前的议程项目进行交互式辩论”,为此后各届会议上的非正式互动专题辩论的演进奠定了基础,并在此后关于大会工作振兴的各项决议中得到重申。大会还增设两个管理和高级员额,进一步支持大会主席办公室。

  2005年9月,在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上,各位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重申大会作为联合国的主要审议、决策及代表性机构的中心地位,以及大会在制定标准以及编纂国际法进程中的作用,欢迎大会采取措施,加强其作用和权威,加强大会主席的作用和领导。为此,会员国呼吁全面迅速落实和加强大会与各主要机关之间的关系,确保根据各自的授权任务,更好地协调需要联合国采取协调行动的热点问题。

振兴大会工作特设工作组(特设工作组)

  在此背景下,在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之后,联合国会员国继续在振兴大会工作特设工作组审议工作振兴项目,工作组的工作分四个主题:

审议工作的具体成果有以下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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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

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