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闻委员会

  新闻委员会是联合国大会的附属机构,由大会设立并处理新闻信息的有关问题。

  新闻委员会负责监督全球传播部的工作,并提供有关政策,方案和活动的指导。

成立

  大会在其第三十四届会议上决定保留1978年12月18日大会第33/115C号决议所设联合国新闻政策和活动审查委员会,但今后改称为新闻委员会。

任务

  大会1979年12月18日第34/182号决议概述了新闻委员会的任务如下:

  • 考虑到过去二十年来国际关系的演进,以及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和新世界新闻和传播秩序的迫切需要,继续审查联合国的新闻政策和活动;
  • 评价和继续注意联合国系统在新闻和传播领域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进展;
  • 促进建立一个旨在加强和平国际了解、以新闻自由流通、传播更加广泛、平衡为基础的新的、更公正、更有效的世界新闻和传播秩序,并就此向大会提出建议。

委员会主席团

选举主席团

  新闻委员会在其1980年组织会议达成一项协议,根据这项协议,地域轮换原则适用于委员会所有主席团成员,当选成员的任期为两年。

  传统上,主席团成员的推选由各自的区域集团通过协商一致提名候选人。

主席团的组成

  • 主席:穆罕默德·奥斯曼·伊克巴勒·贾敦(Muhammad Usman Iqbal Jadoon)先生(巴基斯坦)
  • 副主席:Ludovica Murazzani 女士(意大利)
  • 副主席:Oļegs Iļģis 先生(拉脱维亚)
  • 副主席:Vero Henintsoa Andriamiarisoa 女士(马达加斯加)
  • 副主席兼报告员:Liliana Verónica Baños Müller 女士(厄瓜多尔)

主席团的选举

  在新闻委员会第45届会议开幕式期间选举出2023-2024年主席团成员。

在新闻委员会第43届会议的首次会议(2021年)上,即将卸任新闻委员会主席的 奥马尔•希拉莱阁下(右)将木槌交给新当选的主席克里斯蒂安•埃斯皮诺萨•卡尼萨雷斯 (左)。

成员

  多年来,委员会的成员已持续增长。目前,新闻委员会由以下的122个会员国组成。

  新闻委员会是一个对任何会员国开放的机构,尚不是成员的会员国,可以通过秘书处提出申请。

阿尔及利亚

安哥拉

安提瓜和巴布达

阿根廷

亚美尼亚

奥地利

阿塞拜疆

孟加拉国

白俄罗斯

比利时

伯利兹

贝宁

多民族玻利维亚国

巴西

保加利亚

布基纳法索

布隆迪

佛得角

智利

中国

哥伦比亚

刚果(布)

哥斯达黎加

科特迪瓦

克罗地亚

古巴

塞浦路斯

捷克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刚果民主共和国

丹麦

吉布提

多米尼加

厄瓜多尔

埃及

萨尔瓦多

爱沙尼亚

埃塞俄比亚

芬兰

法国

加蓬

格鲁吉亚

德国

加纳

希腊

危地马拉

几内亚

圭亚那

洪都拉斯

匈牙利

冰岛

印度

印度尼西亚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伊拉克

爱尔兰

以色列

意大利

牙买加

日本

约旦

哈萨克斯坦

肯尼亚

拉脱维亚

黎巴嫩

利比里亚

利比亚

卢森堡

马达加斯加

马来西亚

马耳他

墨西哥

摩纳哥

蒙古

摩洛哥

莫桑比克

尼泊尔

荷兰

尼日尔

尼日利亚

阿曼

巴基斯坦

巴拉圭

秘鲁

菲律宾

波兰

葡萄牙

卡塔尔

大韩民国

摩尔多瓦共和国

罗马尼亚

俄罗斯联邦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沙特阿拉伯

塞内加尔

塞拉利昂

新加坡

斯洛伐克

所罗门群岛

索马里

南非

西班牙

斯里兰卡

苏丹

苏里南

瑞士

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

泰国

多哥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突尼斯

土耳其

乌克兰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

美利坚合众国

乌拉圭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越南

也门

赞比亚

津巴布韦

年度一般性辩论

  委员会每年在两个星期内举行一次会议,通常在4月至5月,讨论有关信息的问题。

  每届会议包括一般性辩论,经非正式磋商(非正式的非正式磋商)后通过一项决议草案。这项决议草案,采用传统的方式,在委员会年度会议的最后一天达成共识,政治和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在每年秋季(一般在10月)进一步辩论。

  只有在大会正式通过政治和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的决议草案后,通常在每年12月,该草案才能成为一项决议。

互动对话

  按照传统的方式,新闻部在新闻部副秘书长的领导下安排与会员国的互动对话,这种对话在年度会议开幕的当天下午举行。

发言者名单

  新闻委员会的任何成员,包括观察员,可参加一般性辩论并正式发言。按传统,每个人的发言以十分钟为限。

  在一般性辩论开幕式结束的当天(下午6点以前)停止接收发言申请。申请发言者的名单应通过 committeeoninformation@un.org 发送给秘书处。

发言稿

  参加一般性辩论的会员国必须至少在指定发言时段前两小时将发言稿送至estatements@un.org以便口译。发言稿在发表前将一直被禁止,发表后将刊登在《联合国日刊》上。电子邮件标题应注明该发言稿是用于新闻委员会,同时注明国家/组织名称。

答辩权

  根据《大会议事规则》(A/520/Rev.15)第115条的规定,主席可在会议登记的所有发言者发言完成后批准行使答辩权。凡是希望发言的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举起名牌的方式表示发言意向,并且/或者联系秘书处。

Photo of Melissa Fleming, Under-Secretary-General for Global Communications

亲爱的各会员国,在你们的支持之下,全球传播部将继续秉持同情与团结,履行职责,以保护真相,战胜冷漠。”

——全球传播副秘书长梅丽莎•弗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