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 Secretary-General Kofi Annan speaking to the World Summit.
秘书长科菲•安南在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上的讲话,摄于美国纽约,2005年9月14日。联合国图片/Paulo Filgueiras

世界首脑会议,2005年9月14至16日,纽约

背景

千年发展目标提出五年后

  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于9月14至16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共有170多位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参加。会议议程是基于秘书长科菲•安南在题为《大自由》的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建议。

  在会议上,世界领导人同意从多个方面进行干预,以解决重大全球问题。各国政府坚定承诺在2015年前实现《千年宣言》提出的发展目标,承诺每年增加500亿美元用于消除贫困,决心找到创新的发展资金来源,采取额外措施以确保长期债务可持续性。各国还宣布将致力于贸易自由化,并努力落实多哈工作方案中的各项发展任务。

   

保护责任

在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 (A/RES/60/1) 中,各会员国指出“保护其人民免遭灭绝种族、战争罪、族裔清洗、危害人类罪的伤害”的责任。成果文件第138段指出,“每一个国家均有责任保护其人民免遭灭绝种族、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的伤害的责任。这意味各国要通过适当、必要的手段,预防上述各种罪行的发生,包括预防煽动犯罪的行为。我们接受这一责任,并将据此采取行动。国际社会应酌情鼓励并帮助各国履行这一责任,支持联合国建立预警能力。”

  成果文件第139段指出,“国际社会通过联合国也有责任根据《宪章》第六章和第八章,使用适当的外交、人道主义和其他和平手段,帮助保护人民免遭种族灭绝、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之害。在这方面,如果和平手段不足以解决问题,而且有关国家当局显然无法保护其人民免遭种族灭绝、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之害,我们随时准备根据《宪章》,包括第七章,通过安全理事会逐案处理,并酌情与相关区域组织合作,及时、果断地采取集体行动。我们强调,大会需要继续审议保护人民免遭种族灭绝、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之害的责任及所涉问题,要考虑到《宪章》和国际法的相关原则。我们还打算视需要酌情作出承诺,帮助各国建设保护人民免遭种族灭绝、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之害的能力,并在危机和冲突爆发前协助处于紧张状态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