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
截至2010年1月1日,移徙工人委员会由14位独立专家组成(他们品德高尚、公正公平,在《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适用领域具有公认的能力)。
成员任期4年,由各缔约国依照《公约》第72条规定选举产生。各成员以个人身份任职,若获提名还可连任。
最近一次缔约国会议于2009年12月在纽约召开,会议选举新成员来代替原先五位将于2009年12月31日任期届满的成员,并根据《公约》第72(1)(b)条规定,在本《公约》对第四十一个缔约国生效后,增选四位成员。
现任成员的简历公布于 CMW/SP/7, CMW/SP/9, CMW/SP/9/Add.1及CMW/SP/9/Ad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