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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厅

业务事务司

  业务事务司由一名向主管人力资源管理助理秘书长负责的司长领导。

   该司的组成如下:(a) 规划、行政和监测处;(b) 员额配置处;(c) 人力资源信息技术科。处长或科长均向司长负责。

   规划、行政和监测处的核心职能如下:

  (a) 管理秘书处的人力资源规划职能,其中包括中期和长期的工作队伍规划职能以及短期和中期的部厅规划职能;编制人力资源预测,制定综合职位和人员管理制度的准则;持续编制有效人力资源管理所需的战略报告,为大会编写各种人力资源统计报告;

  (b) 管理和监测工作人员应享权利和福利;在下列领域提供意见和支助: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的拟订、职务分类、甄选工作人员(包括向中央审查机构提供意见)、继承者规划、工作人员的就职和离职及工作人员与管理当局的协商;并维持工作人员的正式个人状况档案;

  (c) 支助发展和实施全秘书处的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监测系统,其中包括遵守情况的监测、提供咨询、指导和辅导,以改进管理方法,增强工作效率,提供相关的管理信息,对潜在的问题发出预警信号,并在必要时提供指导。

   员额配置处的核心职能是:

  (a) 管理工作人员甄选系统的实施,包括向纽约联合国总部中央审查机构提供秘书处服务;协助拟订全球秘书处中央审查机构工作的政策;开发银河电子员额配置系统,以此作为一项企业员额配置工具;向各个部提供指导,确保在作出选用决定时基于择优选用,表现出的才干、业绩、目标、与职位相关的准则以及组织授权;制定一种综合办法,确保员额配置程序具有透明度、一贯性,及时性和效率,并监测此种办法的执行情况;

  (b) 协助拟订各项战略、政策和方案,包括协助征聘工作,以期建立一支具有多种技能、多才多艺、可以流动并富有经验的国际公务员队伍,同时考虑到本组织预期的各种工作需求和大会的任务规定,特别是关于地域分配和性别均衡的任务规定;

  (c) 为秘书处编写年度员额配置计划,并为编写各部的员额配置计划以便纳入各部的人力资源行动计划。

   人力资源信息技术科的核心职能是:

  (a) 提供适当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硬件、软件和其他信息工具,以改进本组织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处理、监测和报告能力,并且改进人力资源管理过程、程序和行政处理业务的透明度和效率;

  (b) 参与秘书处信息和通信技术计划的实施,为各项人力资源活动编写计划;

  (c) 实施和操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银河系统以及相关的电脑化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d) 为编写报告提供、管理并维持人力资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