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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和安保部

主管安全和安保事务副秘书长

  主管安全和安保事务副秘书长向秘书长负责。

  副秘书长负责安全和安保部的所有活动。副秘书长的核心战略职能包括:

  (a)就联合国工作人员、房地和资产的安全和安保的所有相关事项向秘书长提供咨询意见;

  (b)代表或确保秘书长有代表处理与联合国共同制度的各理事机构、机构、基金、方案及行政咨询机构有关的安保事项;

  (c)编写秘书长关于所有与安保相关事项的报告;

  (d)与东道国当局和会员国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和实施东道国对联合国人员、房地和资产的安全和安保的主要责任;

  (e)领导和管理安全和安保部,提供联合国安全管理系统的行政指导和控制权,并确保总部各地点和实地的联合国人员及其合格的家庭成员和联合国房地及资产的整体安全和安保;

  (f)与联合国安全管理系统各组织开展协调,以确保实施、遵守和支助它们各项活动的安保方面;

  (g)召集和主持机构间安全管理网和安全执行小组的会议;

  (h)监督为联合国安全管理系统制订全球安全政策、做法和程序;

  (i)向秘书长指定的安保官员和联合国安全管理系统各实体部署的其他实地代表提供监督、战略政策和业务指导;

  (j)与联合国安全管理系统协调,代表秘书长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联合国人员正确了解现有政策、最低运作安保标准和相关的行为规范,按照这些政策、标准和规范行事,并获得安全和安保方面的培训和正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