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模拟联合国概览
“模拟联合国”(Model United Nations)简称模联(英文简称MUN),是模仿联合国及相关的国际机构,依据其运作方式和议事原则,围绕国际上的热点问题召开的会议。青年学生们扮演各个国家的外交官,参与到“联合国会议”当中。学生们通过亲身经历联合国会议的流程,例如阐述观点、政策辩论、投票表决、做出决议等,熟悉联合国的运作方式,了解世界上的国际大事。
模联是一项历史悠久、开展广泛的学生活动。早在国际联盟时代,就有美国学生举办模拟国联会议的活动。1945年联合国的成立引起了世界人民的广泛热情。1951年,美国加州大学率先成立模拟联合国团队,举办模拟联合国活动。模拟联合国活动从此开始流行起来,不久便被推广到全世界,备受欢迎。许多大学甚至中学都建立了模拟联合国社团,举办和参加模拟联合国大会。
模拟联合国有利于学生了解联合国和国际形势,展现个人能力、培养团队精神、提高综合实力。通过模拟联合国活动,学生们学习了国际政治知识,熟悉了联合国有关机构的议事规则和运作方式,提高了谈判技巧和外语表达能力,为今后走向社会、走向世界打下基础。模拟联合国活动可以激发青年人对国际事务的兴趣,为未来的外交官队伍培养优秀的后备人才。模拟联合国活动还有助于提高主办学校的声誉,扩大在国际上的影响。
不过,绝大多数模联活动都带有竞赛的性质,其采用的议事规则不利于学生真正了解联合国实际的运作方式。本网站旨在为模拟联合国项目提供全面的指导,协助这些项目组织更准确的会议,让学生有机会了解外交在决策制定过程中的作用。
模拟联合国与联合国会议的异同
模拟联合国与联合国会议之间有许多相同之处。要切实从模拟活动中受益,必须了解这二者之间的相同之处,做到模拟活动不仅形似,而且神似。
共同之处
模拟联合国与真正的联合国会议之间的共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议主题
联合国开会时,需要就会议主题和议题做出决定,其主要依据是国际社会最关心的是什么,什么是各国面临的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联合国安理会的改革问题,有的国家重点考虑扩大安理会成员问题,更多国家则主张,安理会的改革应该是一项全面工程,既应考虑扩大成员问题,还应该考虑如何提高安理会的工作效率问题。因此确定会议的主题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
模拟联合国选择主题和议题时也是这样,要选择为国际社会所面临的突出和紧迫的问题,以贴近形势和现实。讨论过时的问题会使人感到缺乏新鲜感和现实意义,不易引起参与者的兴趣和公众的关注。
二、议事规则
议事规则有如体育比赛中的竞技规则,各方都必须遵守。想在会上取胜,必须谙熟规则,善于掌握和使用规则。
模拟联合国活动与联合国会议一样,必须按所模拟的联合国机构的有关议事规则和程序进行。不同的联合国机构有不同的议事规则和程序,但大多数会议的规则和程序基本上大同小异。为适应模拟活动的需要,可对这些规则进行删减或适当变动,但会尽可能全面地体现所模拟机构的规则。
三、与会准备
在参加联合国会议前,各国代表团都会进行认真细致的准备,做好各种预案,有时需要召开跨部门会议和国家间协调会,以统一在某些问题上的立场。
参加模拟联合国也一样,需要做好充分准备,如确定“本国”的与会方针和目的,了解“本国”的立场和其他国家的立场,弄清哪些是与“本国”观点相似的国家,拟出磋商对象,列出可以争取的中间国家的名单,准备说帖,撰写发言稿,等等。这些都与参加联合国会议没有太大的区别。
四、提出提案
在多边外交中,提出提案是主动展示本国立场和向会议施加影响的最有效途径之一,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外交行动。一个国家是否就某一个问题提出提案,必须认真研究形势,了解各方反应,在确保有可能获得通过的情况下,才会做出决定。如果不做研究,贸然提出提案,而未获得通过,则是外交政策的重大失利。当然也有例外,有些提案,明知通不过,有的国家还是要提,其目的是显示其存在或所提问题的存在,以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
在联合国会议上,一个成员国可以单独提交提案,但在多数情况下,为了争取更多的支持,通常首倡提案国会想方设法争取其它国家成为自己的共同提案国,以壮大声势,增加提案获得通过的可能性。因为提出一项提案需要做大量的争取支持工作,所以许多地区集团都采取分工合作的形式。
参加模拟活动的学生往往热情很高,几乎所有的代表队都积极提出提案,有的还提出不止一个。为便于操作,在制定模拟联合国的议事规则时,往往会对共同提案国的数目提出要求,比如规定至少有几个共同提案国,或对共同提案国最多的前几个提案进行讨论。
搞提案不是文字游戏,而是为了完整地表述“本国”的立场、思想和理念,并说服各方接受。因此,提交一项提案需要做认真的准备,从立场、观点的提出到文字的推敲,都要做到有理有利有节,以便争取多数与会者的支持,使反对的人难于修改,无法彻底推翻原提案的基本思想。
五、磋商和谈判
国际会议上,展开唇枪舌剑式的辩论是一种重要的外交斗争手段,同样,会下和会外进行磋商,开展悄悄外交,或者走廊外交,也是外交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的联合国大会期间,各国领导人和外长,在会上发言的时间仅几分钟而已,而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双边会见中。各国代表同样把主要精力放在磋商过程中。
磋商与谈判是外交的重要手段,在这一过程中,谁都想影响对方,让对方接受自己的立场,而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立场或改变自己的观点。各国的外交风格各不相同,外交官的性格特点也因人而异,在磋商和谈判中使用的技巧多种多样,有的国家喜欢高压威胁,有的善于甜言蜜语,有的以退为进,也有的强调互谅互让。谁的手段高和技巧多,谁就能占上风。
联合国会议往往是一边开会一边磋商,一部分代表在会上发言阐述立场的同时,另一些代表则在会议的走廊或会场外开展磋商,就决议草案等交换意见。
在模拟联合国活动中,也需要进行磋商和谈判。为了给大家创造更多的机会开展磋商,提高学生的磋商和谈判能力,休会的次数比较多,占用较多的正式会议时间进行磋商。
不同之处
模拟联合国会议毕竟是模仿联合国开会,由于诸多主、客观因素的限制,模拟活动与真正的联合国会议还是有区别的。
一、会议的规模
联合国的会议规模不等,有的很小,有的则很大。如上个世纪90年代,联合国举行一系列首脑会议和重要会议,同时举行并行的非政府组织论坛,规模都超过上万人。
一般来说,模拟联合国的规模不可能像真正的联合国会议那么大,如果模拟对象是联合国大会,很难做到有193个“会员国”参加。
二、会议的时间
一些联合国会议持续时间很长,比如每年的联大,仅一般性辩论(general debate)就差不多持续一周,之后又进行各个委员会会议,到第二年的下届联大之前都属于本届联大。
模拟联合国活动不可能持续太长时间,有时只有一天,最多的也就是4-5天,这就要求严格掌握会议的进程,对代表发言的时间予以更多的限制,讨论的问题也必须进行认真的选定。
三、与会人数
出席联合国会议的各国代表团,人数千差万别。有的国家阵容庞大,可能多达百余人,特别是有本国领导人出席时,更是前呼后拥,有负责新闻礼宾的、有负责安全保卫的、有负责双边会见的、还有专门负责后勤保障的。而有的代表团则只有几个人。
由于联合国大会期间六个委员会同时开会,有时还有许多各种各样的工作组,代表团人数很少的国家,只能选择对自己最重要的会议参加。
在模拟联合国活动中,为了确保尽可能多的学校有机会参加,一般对出席模拟活动的代表队人数做出规定。
四、发言时间
各种国际会议对发言时间的限制是不一样的。有些讨论会和磋商会,对发言次数和时间的限制相对宽松,甚至不受限制。有的对主旨发言者或者正式代表不作限制,而对观察员做限制。大多数情况下,与会代表都要遵守时间限制。时间限制快到时,面前的麦克风上的红灯就会闪动,一旦超时,麦克风就会自然关闭。有的则由会议主席或秘书提醒发言人。
在模拟联合国活动中,由于时间紧,要求发言的人数多,因此对发言时间往往做出严格的限制,有时一般性辩论只给3分钟或2分钟,其他的发言只有1分钟甚至半分钟。要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阐述自己的观点有很大难度。这就要求参加者认真准备自己的发言稿,在遣词造句方面做到字斟句酌。
另一方面,适当延长发言时间,如一般性辩论改为不超过5分钟,答辩或补充发言先不超过2分钟,动议发言限定1分钟,对于参与者充分施展自己的才华,给大家更多锻炼机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五、设奖
联合国会议对参与者是不设奖项的。
为了鼓励学生参与,绝大多数模拟联合国活动设立或多或少的奖项,如最佳代表队奖、最佳合作奖、优秀演说奖等。事实上,这些模联项目采用的议事规则与联合国采用的规则之间存在诸多差异,并不能如实反映出联合国真实的决策过程,也不利于学生真正了解联合国实际的运作方式。
官方指南
本网站旨在为模拟联合国项目提供全面的指导,协助这些项目组织更准确的会议,让学生有机会了解外交在决策制定过程中的作用。因此,本网站与其他模联指南有三个重要的不同点:
首先,本网站介绍的领导结构和责任更准确地反映了大会与联合国秘书处之间的关系。因此,相较于典型的模拟联合国会议,学生领袖能够发挥更为实质的作用,从而提高了模联的吸引力。
第二,它采用的议事规则更接近联合国采用的规则。虽然各国模拟联合国采用的议事规则有所不同,但它们主要依据议会议事规则,与联合国采用的有所不同。像疑问问题、个人特权问题和咨询性问题这样的问题和动议在大会的议事规则中并不多见。在某些情况下,议会程序违反会员国的主权,因此不适合用于大会或安理会的模拟。即使一些术语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改进,跟联合国使用的也有所不同。例如,友好和不友好的修正案之间没有区别,也没有主持核心磋商和无主持核心磋商的说法。
第三,大会甚至安理会通过的大多数决定是以协商一致方式作出的。领导结构和议事规则应该支持一个鼓励代表们达成共识的工作环境。本网站还介绍了模拟联合国如何推动建立共识的新思路。
常见问题
问:什么是模拟联合国?
答:模拟联合国是对联合国大会和其他多边机构的仿真模拟。
问:模拟联合国是如何产生的?
答:早在联合国成立之前的20年代,一些学生就组织了一系列模拟国际联盟的会议,这可以说是模拟国际组织的雏形。至于模拟联合国,则是对联合国成立之前这些学生主导的模拟会议的继承,但是没有确切的资料表明模拟联合国到底是如何产生的。
问:究竟有谁参加模拟联合国活动?
答:模拟联合国正变得越来越普及,今天,全世界每年有超过20万的高中和大学学生参与其中。现在许多活跃在政法部门、商界和艺术界的领军人物在他们的学生时代都参加过模拟联合国,其中包括前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前国际法庭大法官斯蒂芬·斯威伯尔,演员塞缪尔·杰克逊等。美国前第一女儿切尔西·克林顿也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模拟联合国参与者。
问:什么是模拟联合国会议?
答:某些模拟联合国的活动在教室里举行,有一些则是全校性的,另外还有地区性的、全国性的、甚至国际性的活动。这些活动就是会议,而大型活动的参与者不仅有来自美国的,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自从60年前模拟联合国会议风靡全球以来,全世界约有100万人参与了这个活动。如今,全球有400多个模拟联合国会议在35个国家举行。根据具体地理位置,平均一个会议可以容纳30到2000个学生不等。
问:模拟联合国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答:每年全球召开的模拟联合国会议约有400个。事实上这些会议贯穿整个学年,基本上每个月都会召开。
问:什么是模拟联合国代表?
答:模拟联合国代表即模联活动中担任联合国大使角色的学生。模联代表并不一定要具备国际关系的经验,只要具有学习新事物的雄心,有愿意与大家合作改变世界的决心,任何人都可以加入模拟联合国。而经历过模拟联合国的学生往往会在今后成为政法、商业、教育甚至医学各界的伟大领军人物。
问:为什么要参与模拟联合国?
答:参与模拟联合国可以提高学生和教师对国际关系和相关科目的兴趣,增强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解决冲突、研究技能、交流技巧等各方面有所提高,同时为其结交新朋友创造机会。
问:模拟联合国对于增强学校教育有哪些帮助?
答:50多年来,教师和学生都很喜欢模拟联合国这一互动学习的经历,并都从中受益非浅。它不仅使年轻人亲身参与对国际问题的学习和讨论,并且促进了各项使人终生受益的技能的开发,如研究技能、写作技能、公众演讲技能、解决问题技能、建立共识技能、解决冲突技能以及妥协和合作技能等。
问:如何在学校开展模拟联合国活动?
答:可以通过以下几个简单的步骤进行:首先,找一位顾问老师,可以询问任课教师是否愿意帮忙,或者可以找校长或社会学科主席,向他们打听是否有老师对此有兴趣。接下来,可以招募会员,挑选一个合适的时间地点进行集体会面。招募会员后,要决定你们的团组希望参加哪些模联会议。选定模联会议后,应该每星期碰面开会商议。开会时,可以选择参加其他模联会议,筹划募捐,或讨论新收到的信息。请点击我们的活动起点链接,搜寻更多关于开展模联俱乐部的信息。
问:如何获得资金支持以参加模拟联合国会议?
答: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得资金。模拟联合国会议多在大学和酒店举行,每位代表的所需费用多在15到165美金之间,通常不包括交通费和食宿费,不过有些情况下也有可能包括食宿。 一些会议可以给予注册时间早的人一定的折扣,也有一些会议则对注册时间晚的人收取滞纳金。许多模拟联合国的参赛团体可以向其所在学校的行政部门申请资金,以解决交通费和会议成本问题。还有一些参赛团体可以申请奖学金,但通常限于出国参加会议者。美国的模拟联合国俱乐部可以向其所在地的美国联合国协会地方分会申请资金。另外,模联团体也可以尝试向各种地方组织申请资金支持。最后,可以登陆美国模联网进入筹款指南一栏查询其他建议。
问:是应该成立模拟联合国课堂,还是模拟联合国俱乐部?
答:在课堂和俱乐部两者之间选择哪一个的问题上,需要考虑哪一个最符合需要。组成课堂就需要一位对模拟联合国的活动方案有相当充分的了解的老师。此外,老师还须从学校行政部门获得批准将该课程纳入课程计划表,而这对一门新兴课程来说会有难度。而如果要组成俱乐部,则需要一位顾问老师。可以向老师或校长咨询,看哪一个选择最适合。
问:模拟联合国的顾问老师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答:顾问老师通常对所有出席模拟联合国会议的学生负责。一般来说,该顾问老师应完全致力于模联工作,但无须有以前参加模联的经验。除了应能够帮助学生做研究之外,该顾问还须在社团外出参加会议期间安排好学生的旅程并照看好学生。最后,顾问老师须指导学生选择他们有意参加的模拟联合国会议。
问:如何招募模拟联合国团组队员?
答:招募团组队员有多种方法,比如在学校内张贴传单,在老师的信箱里放入传单,召开特别会议等。这些可以在课后进行,也可以在特别活动课时进行。除此之外,还须对要参加的会议进行讨论,探讨模拟联合国会议的大致流程。除了召开会议之外,也可以到各个教室或请老师帮忙在教室里进行宣传活动。
全球模拟联合国
2008年9月,全球模拟联合国活动在联合国全球传播部的倡议下正式启动。此前模拟联合国多是单个国家或地区组织的活动,而联合国首次将它升级为全球性的活动,旨在为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模拟联合国活动提供最好的示范和参考。全球传播部向323个大学级别的模拟联合国项目发出邀请,并得到了全世界各地学生的热烈响应。
全球联合国大会遵循着一个透明的、包容的和性别平等的遴选程序,为来自于不同社会经济背景的学生提供平等的参与机会。为了确保广泛的地域代表性,还在非洲、亚洲、欧洲、西亚、北美、拉美和加勒比地区等区域建立了配额制度。
第一届全球模拟联合国大会[日内瓦]
第一届全球模拟联合国大会于2009年8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大会主题是“千年发展目标:帮助最底层10亿人摆脱贫穷”。来自57个国家的350名青年人参加了大会。这次会议的一个不同之处是代表会员国的代表团的组成方式。没有按照通常的做法,指派同一所大学的学生代表某个国家,而是指派就读于不同学术机构、来自不同国家的学生共同参加同一代表团。与会者对这一独特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本次全球模拟联合国会议模拟大会全体会议、大会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委员会以及安全理事会,旨在通过不同国家的青年精英的深入交流,让更多的年轻人了解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和四个主要委员会的工作有关的问题。
第二届全球模拟联合国大会[吉隆坡]
第二届全球模拟联合国大会于2010年8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办。大会主题是“努力建设文明联盟:为实现和平与发展搭建文化桥梁”。来自51个国家的353名青年人参加了大会。
本次全球模拟联合国会议包括模拟一次大会首脑会议和一次安全理事会紧急会议。一系列新颖的视频聊天会使学生代表能够现场接触到联合国官员和外交官,以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与不同文明联盟有关的问题,以及首脑会议议程上的各个专题,这些专题的重点是:教育和公民参与;全球信息社会;消除障碍和加强文化对话;全球人类安全面临的文化挑战;以及打造各种联盟,努力实现和平与安全。
第三届全球模拟联合国大会[仁川]
第三届全球模拟联合国大会于2011年8月在大韩民国仁川举行。大会主题是“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来自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千名青少年学生在为期四天的活动期间深入探讨了气候变化、跨文化关系及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等困扰当今世界的紧迫问题。
时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出席开幕仪式并发表致辞,强调年轻一代是解决全球问题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需要青少年的积极参与,因为他们将是人类未来的决策者,而且他们有决心、有能力去改造和改变世界。潘基文呼吁全世界认真倾听来自青少年的声音,关注他们为获取平等机会和尊严而提出的合理诉求。
通过成功举办这三次活动,联合国认识到要改进支持模联的方式,决定把重点放在为组织模联会议的全球学生领袖和指导老师举办工作坊和培训项目上。
全球模拟联合国大会的议事规则
本议事规则将指导全球模拟联合国会议模拟举行大会全体会议和各主要委员会会议。这些规则改编自实际的《联合国大会议事规则》,供全球模拟联合国使用。
一、议程
常会
临时议程
第1条
全球模拟联合国(模拟联合国)会议的临时议程应由模拟联合国秘书长草拟,至迟于会议开幕前两个月传递给各代表团
第2条
会议的临时议程应包括:
(a)关于为每届会议选定主题的报告;
(b)模拟联合国秘书长认为需要向模拟联合国大会提出的所有项目。
议程的通过
第3条
每届会议的临时议程应在会议开幕式上提请模拟联合国大会批准。
二、代表团
组成
第4条
会员国代表团应由不超过六名代表组成。
三、大会主席和副主席
选举
第5条
除非模拟联合国大会另有决定,模拟联合国大会应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五人,并至少在由其主持的会议开幕前三个月选出。在选举模拟联合国大会主席和副主席时,应考虑尽可能将这些职务分配给下列区域,以确保模拟联合国总务委员会的代表性:非洲、亚洲、东欧、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西欧和其他国家。他们的任期应自当选之日开始,并应在选举出模拟联合国大会下一届会议新的主席团成员时为止。如果某个成员在他或她任期届满之前不再属于模拟联合国总务委员会,应单独举行补选,来为剩余的任期选举一名新成员。
临时主席
第6条
大会主席因故不能出席某次会议或会议的一部分时,应指定副主席一人代行主席职务
第7条
副主席代理大会主席时,其权力和职责与主席相同。
大会主席的一般权力
第8条
大会主席除行使本规则其他条款所赋予的权力外,应宣布本届会议每次全体会议的开会和散会、主持全体会议的讨论、确保对本规则的遵守、准许发言、把问题付诸表决并宣布决定。他应就程序问题作出裁决,并在遵守本规则的情况下全面掌握每次会议的进行和维持会场秩序。在讨论某一项目期间,他可向模拟联合国大会提议限制发言者的发言时间、限制每一代表发言的次数、截止发言报名或结束辩论。他并可提议停会或休会或暂停辩论所讨论的项目
第9条
大会主席执行职务时始终处于模拟联合国大会的权力下。
大会主席不得参加表决
第10条
大会主席和代理主席的副主席不得参加表决,而应指定他所属的代表团的另一成员代为投票。
四、模拟联合国总务委员会
组成
第11条
模拟联合国总务委员会应由模拟联合国大会主席、五名副主席和各主要委员会(即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委员会)的主席组成,并由大会主席担任主席。模拟联合国总务委员会中不得有两个成员同属一个代表团,总务委员会的组成应确保具有代表性。模拟联合国大会所设立的在届会期间举行会议而全体会员国都有权参加的其他委员会的主席,有权列席模拟联合国总务委员会会议并参与讨论,但无表决权。
替代成员
第12条
大会某一副主席因故不能出席模拟联合国总务委员会某次会议时,可指定他所属的代表团成员一人代为出席。某一主要委员会主席因故缺席,应指定该委员会副主席一人代为出席。某一副主席如与模拟联合国总务委员会另一成员同属一个代表团,则无表决权。
职能
第13条
模拟联合国总务委员会应于每届会议开始时审议临时议程,并就所提议的每一项目向模拟联合国大会提出建议
第14条
模拟联合国总务委员会应协助大会主席和模拟联合国大会拟订每次全体会议的议程、决定各项目的优先次序、并协调大会所有委员会的会议的进程。总务委员会应协助大会主席处理属于主席职权范围以内的模拟联合国大会一般事务。但总务委员会不得就任何政治问题作出决定
第15条
模拟联合国总务委员会应举行会议,研究模拟联合国大会及其各委员会的进展情况,并提出促进会议进程的建议。在大会主席认为必要或总务委员会任何其他成员提出请求时,委员会亦应于其他时间举行会议。
决议形式的修改
第16条
模拟联合国总务委员会可修改模拟联合国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改变其形式但不得改变其实质。任何此种修改应报请模拟联合国大会审议。
五、秘书处
模拟联合国秘书长的职责
第17条
模拟联合国秘书长在模拟联合国大会及其委员会的所有会议上以秘书长的身份执行职务。他可指定一位秘书处人员在这些会议上代行他的职务
第18条
模拟联合国大会及其主要委员会所需要的工作人员,由模拟联合国秘书长提供和领导。
秘书处的职责
第19条
秘书处应接受、翻译、印刷和散发模拟联合国大会及其委员会和机构的文件、报告和决议;口译会议发言;编制、印刷和散发会议记录;保管并妥善保存模拟联合国大会的归档文件;将大会的所有文件分送代表与会会员国的各代表团,并进行大会所要求的所有其他工作。
《宪章》第十二条所规定的通知
第20条
如有模拟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时,模拟联合国秘书长经模拟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同意,应将模拟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正在处理中关于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的任何事项通知模拟联合国大会。
六、语文
正式语文和工作语文
第21条
英文和法文为模拟联合国大会及其各委员会的正式语文和工作语文。本规则可根据会议的地点不同而改变。
口译
第22条
在全体会议和主要委员会会议期间,以模拟联合国大会的工作语文之一所作的发言,应口译成另一种工作语文。
《全球模拟联合国日刊》所用语文
第23条
在模拟联合国大会届会期间,《全球模拟联合国日刊》应以大会工作语文印发。
决议和其他文件所用语文
第24条
所有决议和其他文件应以模拟联合国大会的工作语言印发。
七、记录
会议记录
第25条
模拟联合国大会应决定各主要委员会的会议纪录形式。
决议
第26条
模拟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决议应由模拟联合国秘书长于每届会议闭幕后十五天内分送代表会员国的代表团。
八、模拟联合国大会及其委员会和小组委员会的公开和非公开会议
通则
第27条
模拟联合国大会及其主要委员会的会议,除经有关机构决定因情况特殊需举行非公开会议者外,均应公开举行。
非公开会议
第28条
模拟联合国大会在非公开会议上作出的所有决定应在大会的下一次公开会议上加以宣布。在各主要委员会的每次非公开会议结束时,主席可通过模拟联合国秘书长发表一项公报。
九、默祷或默念一分钟
默祷或默念
第29条
在模拟联合国大会每届会议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宣布开幕后和最后一次全体会议闭幕前,主席应请各位代表默祷或默念一分钟。
十、全体会议
会务的处理
交付委员会讨论
第30条
除非模拟联合国大会另有决定,大会对议程上的任何项目,在尚未收到受理委员会关于这个项目的报告前,不作最后决定。
讨论主要委员会的报告
第31条
对于在模拟联合国大会全体会议上讨论任何主要委员会的报告的问题,如全体会议至少有三分之一出席并参加表决的会员国认为有此必要,则应由全体会议加以讨论。这种提案应不经辩论即付诸表决。
法定人数
第32条
模拟联合国大会至少须有三分之一大会会员国出席,主席才可宣布开会并准许进行辩论。任何决定必须在有过半数的会员国出席时才能作出。模拟联合国大会会员国是由出席全球模拟联合国会议的代表团组成,这些代表团数量有时可能少于联合国全体会员国。在这种情况下,法定人数和过半数的所需数目由出席会议的代表团数量决定。
发言
第33条
任何代表事先未经主席允许,不得在模拟联合国大会发言。主席应按代表请求发言的先后次序请他们发言。如发言者的言论与所讨论的议题无关,主席可敦促他遵守规则。
优先发言
第34条
模拟联合国主要委员会的主席和报告员为解释其委员会作出的结论,可优先发言。
秘书处的说明
第35条
模拟联合国秘书长或秘书长指定为其代表的秘书处人员,可随时就模拟联合国大会所审议的任何问题,向大会提出口头或书面说明。
程序问题
第36条
代表可在讨论任何事项时提出程序问题,主席应立即按议事规则对该程序问题作出裁决。代表可对主席的裁决提出异议,主席应立即将此异议付诸表决。主席的裁决,除非被出席并参加表决的会员国过半数所推翻,仍应有效。提出程序问题的代表不得就所讨论事项做实质发言。
发言时间的限制
第37条
模拟联合国大会可限制每一发言者的发言时间和每一代表对任何问题的发言次数。在对规定上述限制的动议作出决定前,可由两名赞成和两名反对这个动议的代表发言。在有限制的辩论中,如某一代表发言超过规定的时间,主席应立即敦促他遵守规则。
发言报名截止、答辩权
第38条
大会主席可在辩论过程中宣布发言者的名单,并可在得到模拟联合国大会同意后宣布发言报名截止。但在主席宣布发言报名截止后,会上如有发言引起答辩问题,主席可准许任何会员国行使答辩权。
暂停辩论
第39条
代表在讨论任何事项的过程中可提出暂停辩论所讨论项目的动议。除原提议人外,得由两名赞成和两名反对这个动议的代表发言,然后,应立即将该动议付诸表决。对于根据本条规定发言者,主席可限制其发言时间。
结束辩论
第40条
代表可随时提出结束辩论所讨论项目的动议,不论是否有其他代表已要求发言。主席应只准许两名反对结束辩论的人就结束辩论的问题发言,然后,应立即将该动议付诸表决。如模拟联合国大会赞成结束辩论,主席应宣布辩论结束。对于根据本条规定发言者,主席可限制其发言时间。
停会或休会
第41条
代表在讨论任何事项的过程中可提出停会或休会的动议。此种动议应不经辩论即付诸表决。对于提出停会或休会的动议者,主席可限制其发言时间。
程序性动议的先后次序
第42条
在不违反第38条规定的情况下,下列动议按照其排列的次序,应优先于提交会议的其他一切提案或动议:
(a)停会;
(b)休会;
(c)暂停辩论所讨论项目;
(d)结束辩论所讨论项目。
提案和修正案
第43条
提案和修正案通常应以书面送交模拟联合国秘书长,由秘书长将复制本向各代表团散发。作为一般规定,任何提案不得在模拟联合国大会会议上加以讨论或表决,除非其复制本至迟已于会议前12小时散发给所有代表团。但修正案或程序性动议的复制本即使尚未散发或仅于当天散发,主席仍可准许对这些修正案或动议进行讨论和审议。
动议的撤回
第44条
动议未经修正的,可由原提案人在表决开始前随时加以撤回。已撤回的动议可由任何会员国重新提出。
表决
表决权
第45条
模拟联合国大会的每个会员国应有一个表决权。
三分之二多数
第46条
模拟联合国大会关于重要问题的决定应以出席并参加表决的会员国三分之二多数作出。这些问题应包括:关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建议,会员国权利和特权的停止,以及预算问题
第47条
模拟联合国大会对于重要问题提案修正案的决定,以及对于此种提案分别付诸表决的部分的决定,应由出席并参加表决的会员国三分之二多数作出。
简单多数
第48条
模拟联合国大会关于第46条规定的那些问题之外的其他问题的决定,包括另有何种事项应以三分之二多数决定的问题,应由出席并参加表决的会员国过半数作出。
“出席并参加表决的会员国”一语的意义
第49条
本规则各条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会员国”一语是指投赞成票或反对票的会员国。弃权的会员国应被认为没有参加表决。
表决方法
第50条
(a)模拟联合国大会通常以举手或起立的方式进行表决,但任何代表都可请求进行唱名表决。唱名表决应从主席抽签决定的会员国开始,按会员国国名英文字母的次序进行。唱名表决时,每一会员国的国名均应点到,由会员国代表一人回答“赞成”、“反对”或“弃权”。表决结果应按会员国国名英文字母的次序列入记录。
(b)模拟联合国大会用机械设备进行表决时,应以无记录表决代替举手或起立表决,以记录表决代替唱名表决。任何代表都可请求进行记录表决。进行记录表决时,除非有代表提出请求,模拟联合国大会应免去会员国唱名的程序;但表决的结果应以唱名表决的同样方式列入记录。
表决守则
第51条
在主席宣布表决开始后,除为了与表决的实际进行有关的程序问题外,任何代表不得打断表决的进行。除无记名投票外,主席可准许会员国在表决前或表决后解释其投票理由。主席可限制此种解释的时间。主席不得允许提案或修正案的原提案人解释其对自己的提案或修正案的投票理由。
提案和修正案的分部分表决
第52条
任何代表可提议将提案或修正案的各部分分别付诸表决。如有人对分部分表决的请求提出反对,应将主张分部分表决的动议付诸表决。主席应只准许两名赞成和两名反对该动议的人发言。该动议如获通过,提案或修正案中已通过的各部分随后应合成整体再付诸表决。如提案或修正案的各执行部分均遭否决,则应认为整个提案或修正案已被否决。
修正案的表决
第53条
如对某项提案有修正案,修正案应先付诸表决。当对某项提案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修正案时,模拟联合国大会应先就实质内容距离原提案最远的修正案进行表决,然后就次远的修正案进行表决,直至所有修正案均经表决为止。但如一个修正案的通过必然意味着另一修正案的否决,后一修正案不应再付诸表决。一个或数个修正案如获通过,应将修正后的提案付诸表决。仅对一项提案加以增删或部分修改的动议,应视为对该提案的修正案。所有修正案应在会上宣布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主席。
提案的表决
第54条
如对同一问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提案,除非模拟联合国大会另有决定,应按照提出的先后次序付诸表决。模拟联合国大会每表决一项提案后,可决定是否将下一项提案付诸表决。所有提案应在会上宣布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主席。
选举
第55条
模拟联合国大会总务委员会和主要委员会的一切选举应以无记名投票进行
第56条
当模拟联合国大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任空缺须在同样条件下同时补足时,应由在第一次投票中获得法定多数的候选人当选。如获得法定多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出的人员或会员国的数额,应再举行投票以补足余缺,这些投票只限于每个空缺两名候选人,并应由第二次投票中获得法定多数的候选人当选。
赞成和反对票数相等
第57条
就选举以外的事项进行表决时,如赞成和反对的票数相等,主席应决定是否应进行第二次表决和表决的时间。如不进行第二次表决或第二次表决结果赞成和反对票数仍相等,该提案应视为已被否决。
十一、委员会
主席团成员和工作安排
议题的分类
第58条
与同一类议题有关的项目应交负责处理该类议题的一个或数个委员会讨论。委员会不得自行增加新项目。
主要委员会
第59条
全球模拟联合国大会各主要委员会如下:
(a)裁军和国际安全委员会(第一委员会);
(b)特别政治和非殖民化委员会(第四委员会);
(c)经济和财政委员会(第二委员会);
(d)社会、人道主义和文化委员会(第三委员会)。
选举主席团成员和工作安排
第60条
(a)所有主要委员会应至少在会议开幕前三个月选出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和报告员一人。对上述人员的选举,应根据公平的地域分配、经验和个人的能力。此外,应竭尽全力确保主席团成员男女性别均衡。主席团成员的任期应自他们当选之日开始,并应在下一届会议主席团成员当选时结束。如果某个成员在其任期届满之前不再属于主要委员会,获得表决票数第二多的候选人应被任命该职位。
(b)各主要委员会应制订自己工作的先后次序并举行必要的会议,以完成对交付给它的各项目的审议。
会员国的代表权
第61条
每个会员国可派遣代表一人出席各主要委员会。
主要委员会主席不得参加表决
第62条
主要委员会的主席不得参加表决,但可由他所属代表团的另一成员代为投票。
主席团成员的缺席
第63条
委员会主席因故不能出席某次会议或会议的一部分时,应指定副主席一人代行主席职务。副主席代理主席时,其权力和职责与主席相同。委员会主席团的某一成员不能履行职务时,应另选新成员完成所剩任期。
委员会主席的职能
第64条
委员会主席应宣布委员会每次会议的开会和散会、主持会议的讨论、确保对本规则的遵守、准许发言、把问题付诸表决并宣布决定。他应就程序问题作出裁决,并在遵守本规则的情况下全面掌握每次会议的进行和维持会场秩序。在讨论某一项目期间,他可向委员会提议限制发言者的发言时间、限制每一代表发言的次数、截止发言报名或结束辩论。他并可提议停会或休会或暂停辩论所讨论的项目
第65条
委员会主席执行职务时始终处于委员会的权力下。
会务的处理
法定人数
第66条
委员会至少须有四分之一委员会成员国出席,主席才可宣布开会并准许进行辩论。任何决定必须在有过半数的成员国出席时才能作出。
发言
第67条
任何代表事先未经主席允许,不得在委员会发言。主席应按代表请求发言的先后次序请他们发言。如发言者的言论与所讨论的议题无关,主席可敦促他遵守规则。
优先发言
第68条
委员会的主席和报告员为解释其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作出的结论,可优先发言。
秘书处的说明
第69条
模拟联合国秘书长或秘书长指定为其代表的秘书处人员,可随时就委员会所审议的任何问题,向委员会提出口头或书面说明。
程序问题
第70条
代表可在讨论任何事项时提出程序问题,主席应立即按议事规则对该程序问题作出裁决。代表可对主席的裁决提出异议,主席应立即将此异议付诸表决。主席的裁决,除非被出席并参加表决的成员国过半数所推翻,仍应有效。提出程序问题的代表不得就所讨论事项的实质发言。
发言的时间限制
第71条
委员会可限制每一发言者的发言时间和每一代表对任何问题的发言次数。在对规定上述限制的动议作出决定前,可由两名赞成和两名反对这个动议的代表发言。在有限制的辩论中,如某一代表发言超过规定的时间,主席应立即敦促他遵守规则。
发言报名截止、答辩权
第72条
委员会主席可在辩论过程中宣布发言者的名单,并可在得到委员会同意后宣布发言报名截止。但在主席宣布发言报名截止后,会上如有发言引起答辩问题,主席可准许任何成员国行使答辩权。
暂停辩论
第73条
代表在讨论任何事项的过程中可提出暂停辩论所讨论项目的动议。除原提议人外,可由两名赞成和两名反对这个动议的代表发言,然后,应立即将该动议付诸表决。对于根据本条规定发言者,主席可限制其发言时间。
结束辩论
第74条
代表可随时提出结束辩论所讨论项目的动议,不论是否有其他代表已要求发言。主席应只准许两名反对结束辩论的人就结束辩论的问题发言,然后,应立即将该动议付诸表决。如委员会赞成结束辩论,主席应宣布辩论结束。主席对于根据本条规定发言者,可限制其发言时间。
停会或休会
第75条
代表在讨论任何事项的过程中可提出停会或休会的动议。此种动议应不经辩论即付诸表决。主席对于提出停会或休会的动议者,可限制其发言时间。
程序性动议的先后次序
第76条
下列动议按照其排列的次序,应优先于提交会议的其他一切提案或动议:
(a)停会;
(b)休会;
(c)暂停辩论所讨论项目;
(d)结束辩论所讨论项目。
提案和修正案
第77条
提案和修正案通常应以书面送交模拟联合国秘书长,由秘书长将复制本向各代表团散发。作为一般规定,任何提案不得在委员会会议上加以讨论或表决,除非其复制本至迟已于会议前一小时散发给所有代表团。但修正案或程序性动议的复制本即使尚未散发或仅于当天散发,主席仍可准许对这些修正案或动议进行讨论和审议。
动议的撤回
第78条
动议未经修正的,可由原提案人在表决开始前随时加以撤回。已撤回的动议可由任何成员国重新提出。
表决
表决权
第79条
委员会每一成员国应有一票表决权。
法定多数
第80条
委员会的决定应由出席并参加表决的成员国过半数作出。
“出席并参加表决的成员国”一语的意义
第81条
本规则各条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成员国”一语是指投赞成票或反对票的成员国。弃权的成员国应被认为没有参加表决。
表决方法
第82条
(a)委员会通常以举手或起立的方式进行表决,但任何代表都可请求进行唱名表决。唱名表决应从主席抽签决定的成员国开始,按成员国国名英文字母的次序进行。唱名表决时,每一成员国的国名均应点到,由成员国代表一人回答“赞成”、“反对”或“弃权”。表决结果应按成员国国名英文字母的次序列入记录。
(b)委员会用机械设备进行表决时,应以无记录表决代替举手或起立表决,以记录表决代替唱名表决。任何代表都可请求进行记录表决。进行记录表决时,除非有代表提出请求,委员会应免去成员国唱名的程序;但表决的结果应以唱名表决的同样方式列入记录。
表决守则
第83条
在主席宣布表决开始后,除为了与表决的实际进行有关的程序问题外,任何代表不得打断表决的进行。除无记名投票外,主席可准许成员国在表决前或表决后解释其投票理由。主席可限制此种解释的时间。主席不得允许提案或修正案的原提案人解释其对自己的提案或修正案的投票理由。
提案和修正案的分部分表决
第84条
任何代表可提议将提案或修正案的各部分分别付诸表决。如有人对分部分表决的请求提出反对,应将主张分部分表决的动议付诸表决。主席应只准许两名赞成和两名反对该动议的人发言。该动议如获通过,提案或修正案中已通过的各部分随后应合成整体再付诸表决。如提案或修正案的各执行部分均遭否决,则应认为整个提案或修正案已被否决。
修正案的表决
第85条
如对某项提案有修正案,修正案应先付诸表决。当对某项提案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修正案时,委员会应先就实质内容距离原提案最远的修正案进行表决,然后就次远的修正案进行表决,直至所有修正案均经表决为止。但如一个修正案的通过必然意味着另一修正案的否决,后一修正案不应再付诸表决。一个或数个修正案如获通过,应将修正后的提案付诸表决。仅对一项提案加以增删或部分修改的动议,应视为对该提案的修正案。
提案的表决
第86条
如对同一问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提案,除非委员会另有决定,应按照提出的先后次序付诸表决。委员会每表决一项提案后,可决定是否将下一项提案付诸表决。
赞成和反对票数相等
第87条
就选举以外的事项进行表决时,如赞成和反对的票数相等,该提案应视为已被否决。
模拟联合国秘书长
模拟联合国秘书长的任命
第88条
模拟联合国秘书长应由全球模拟联合国执行委员会经过基于公平地域分配、模拟联合国的领导才干和经验以及个人能力的竞争过程之后加以任命。
十二、行政和预算问题
总则
决议所涉经费问题
第89条
任何涉及模拟联合国秘书长预计的开支的决议,需待第91至93条所述的行政和预算委员会有机会说明该提案对联合国概算的影响后,模拟联合国大会才能予以表决
第90条
模拟联合国秘书长应将各委员会建议模拟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一切决议的估计费用详情随时通知各委员会。
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
任命
第91条
大会应任命由五名成员组成的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
组成
第92条
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的成员不得有两人同为一国国民,成员应在广泛的地域代表性、个人资格和经验的基础上选出。模拟联合国大会应在会议开始的第一天任命咨询委员会成员。
职能
第93条
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应负责审查所建议的各项决议所涉成本,并对提案的财务可行性提出建议。
十三、关于议事规则的修正案
修正方法
第94条
本议事规则可由模拟联合国执行委员会的决定予以修正。
全球模拟联合国大会的议事规则问题解答
- 会员国要求暂停会议,需要给出理由吗?
- 主席暂停会议需要表决吗?
- 如果代表未能就暂停会议提出时限,是否应由主席建议一个时限?
- 如果委员会会议参会人数未达到法定人数,是否停止辩论?
- 非正式磋商有哪些形式?
- 总务委员会的建议如何向会员国通报?是否需要附加解释或仅仅是一个有待采纳或不采纳的建议?
- 主席能否在不表决的情况下结束发言报名?
- 主席可否选择在整个讨论阶段随时欢迎发言者发言?
- 在行动阶段,主席能否限制每名发言者的发言时间和每个会员国的发言次数?如果可以限制,那么这需要进行表决吗?
- 主席在讨论阶段确定的时限必须进行表决吗?
- 在讨论阶段,一个会员国能否请求就同一议程多次发言?
- 会员国是否要在提议对决议草案进行表决前先提议结束辩论?
- 如果正在审议的决议草案超过两个,会员国可否对一个决议草案进行表决?如果其中一个决议草案获得通过,那么另一个草案如何处置?另一草案的提案国能否提议也对另一草案进行表决?
- 主席文本是什么意思?什么时候使用主席文本?
- 在提出一项决议草案时,在讨论之前,决议草案是否需要得到支持?
- 对一项程序性动议进行举手表决时,如果很明显大多数人都表示赞同,是否还需要数票?
- 某个会员国开始发言提出程序问题时,另一会员国能否将其打断?
问题解答
- 会员国要求暂停会议,需要给出理由吗?
不需要给出理由。
- 主席暂停会议需要表决吗?
如果主席提议暂停会议且无人反对,就无需表决。只在有代表反对时,才需表决决定是否暂停会议。如果有代表反对,主席可以解释为何建议暂停会议,如果代表继续反对,则需表决决定。
[根据规则41,暂停会议动议无需辩论,而是立即进行表决。如果情况如此,为何不就主席动议立即进行表决?]
- 如果代表未能就暂停会议提出时限,是否应由主席建议一个时限?
是的,主席可以建议一个时限,但是须得到代表们的同意。如果有任何代表反对,那么就需要表决决定。主席一直是该机构的权威。
- 如果委员会会议参会人数未达到法定人数,是否停止辩论?
辩论可以继续,但是在委员会多数成员未在场的情况下不能做出任何决定。
- 非正式磋商有哪些形式?
主席可以建议会议暂停,改为非正式磋商。在非正式磋商中,代表们依然坐在会议室中,但是议事规则暂停,这样可以坦诚进行讨论。主席可以主持这一非正式讨论;各会员国可以在会议室进行交谈,也可以到其他地点进行交谈。在正式会议外还可继续进行非正式磋商,例如代表们可以在用餐期间继续交流等。
- 总务委员会的建议如何向会员国通报? 是否需要附加解释或仅仅是一个有待采纳或不采纳的建议?
有关临时议程的建议通过一份报告进行通报,其中附带提出建议的原因。
- 主席能否在不表决的情况下结束发言报名?
可以,主席可以不经表决结束发言报名。主席可以这样说“在我的名单上已经没有发言者了,我现在建议我们就……采取行动”
- 主席可否选择在整个讨论阶段随时欢迎发言者发言?
可以。
- 在行动阶段,主席能否限制每名发言者的发言时间和每个会员国的发言次数?如果可以限制,那么这需要进行表决吗?
联合国的做事方法并非如此。
- 主席在讨论阶段确定的时限必须进行表决吗?
时限由主席提出。大多数会员国遵守这一建议,但是他们想要超出时限,也可以超出。
- 在讨论阶段,一个会员国能否请求就同一议程多次发言?
可以,但是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则不鼓励多次发言,即某个会员国多次发言时,他们总是为此致歉。
- 会员国是否要在提议对决议草案进行表决前先提议结束辩论?
可以。在行动阶段无需做出一般声明;但是所做发言内容必须与表决直接相关。
- 如果正在审议的决议草案超过两个,会员国可否对一个决议草案进行表决?如果其中一个决议草案获得通过,那么另一个草案如何处置?另一草案的提案国能否提议也对另一草案进行表决?
可通过的决议没有限数。有时在同一议程项目下会通过两个决议。两份草案不能自相矛盾,但一份草案通常不如另一份具体。
- 主席文本是什么意思?什么时候使用主席文本?
当看起来其他文本都不合适的情况下,主席有时会提出一个文本,作为最后的解决办法。会员国有时会认为主席是公正的,并代表委员会接受这一提议。通常在非正式磋商上提出这一文本,使主席能够了解会员国是否会同意这一文本。如果就文本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主席将撤回文本。
- 在提出一项决议草案时,在讨论之前,决议草案是否需要得到支持?
不需要。
- 对一项程序性动议进行举手表决时,如果很明显大多数人都表示赞同,是否还需要数票?
所有表决均应进行点票(X票赞同,Y票反对)。
- 某个会员国开始发言提出程序问题时,另一会员国能否将其打断?
可以。
全球模拟联合国大会行为守则
在全球模拟联合国会议期间,所有代表始终都要遵守类似于联合国外交使团行为守则的本项行为守则,以便有一个文明礼貌的工作环境。不遵守行为守则的代表将丧失参加辩论和表决的特权。如发生严重违纪情况,可能会要求代表退出会议。
全球模拟联合国会议的代表必须以最尊重最礼貌的方式来对待其他代表、秘书处成员和联合国工作人员。如果会议任何时候出现争端,请通知秘书处成员。
多样化是联合国的一个核心价值。在全球模拟联合国会议的活动期间,禁止任何基于性别、肤色、民族、年龄、宗教和残疾的歧视。如果你认为这方面有违规行为,请通知会议秘书处。
在会议期间,代表们的言行举止必须有专业素养,并尊重其他代表的看法和意见。
代表们必须尊重会场的财产。代表们将对其行动给会场设施造成的任何损坏承担财务责任。
全球模拟联合国会议的代表在参加万国宫内举行的所有会议与活动时要始终佩带身份牌。身份牌遗失要立即报告会议秘书处,遗失的身份牌不能重发。
在全球模拟联合国会议期间,代表们必须着正装、传统民族服饰或西装(男士着西服配领带;女士着长裤套装或齐膝裙)。不得穿牛仔裤和戴帽子。
代表们必须深入研究有关议事规则,在整个会议期间遵守规则条文。如果有任何有关议事规则的问题,请接洽会议秘书处。
全球模拟联合国会议将按预定的时间表如期举行。所有代表必须至少提前10分钟进入指定的会议室。所有代表均须出席各委员会的会议,以便会议的辩论取得丰硕成果,确保会议取得成功。
代表们必须出席全球模拟联合国会议的所有正式工作会议。代表们应在其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游乐活动。
在全体会议和委员会会议中,代表们要始终担任其角色,维护为其指定的国家的利益和政策。
在全体会议和委员会会议中,代表们只能带水进入会议室。禁止在正式会议期间吃东西、抽烟或喝其他饮料。
代表们要充分注意所有会议的进行情况。在会议期间传纸条可能分散他人的注意力,因此不鼓励这样做。代表应在休息时间、非正式磋商期间或当日会议结束后与其他代表团进行讨论。
在全球模拟联合国会议的全体会议和委员会会议期间,禁止使用手机和其他电子设备。只能在非正式协商和起草决议期间使用笔记本电脑。
纪律处分的最后决定将由联合国全球传播部与全球模拟联合国会议秘书长协商作出。
代表们在计算机房使用互联网资源时应得当。会议计算机仅能用于研究目的。内容和时间限制的规定将得到严格执行,请代表们注意到排队等候的其他人。联合国工作人员、全球模拟联合国会议秘书处、联大官员和志愿人员有权监控计算机活动。
代表们必须有足够的旅行和健康保险,在会议期间应始终携带相关证明。正在服用药物的代表必须带够会议期间足够的用量。倘有任何严重过敏症或重大健康问题,请提前通知会议组办者。
全球模拟联合国会议的组办者不对代表的个人物品承担任何责任。请代表们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