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的报告

五、法院的司法工作

A. 概况

  109.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有15个诉讼案件和1个咨询程序在法院待决;截至2012年7月31日,仍有11个诉讼案件待决。

  110. 同一期间,法院接到一个新的诉讼案件,事涉哥斯达黎加圣胡安河沿线修建公路(尼加拉瓜诉哥斯达黎加)。

  111. 2011-2012年期间,法院就以下三个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讯(按时间顺序):

  国家管辖豁免(德国诉意大利:希腊参加诉讼);

  与起诉或引渡义务有关的问题(比利时诉塞内加尔);

  领土和海洋争端(尼加拉瓜诉哥伦比亚)。

  112.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法院就以下案件作出了四项判决(按时间顺序):

  1995年9月13日《临时协议》的适用(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诉希腊);

  国家管辖豁免(德国诉意大利:希腊参加诉讼);

  艾哈迈杜·萨迪奥·迪亚洛(几内亚共和国诉刚果民主共和国),赔偿问题;

  与起诉或引渡义务有关的问题(比利时诉塞内加尔)。

  113. 法院还就国际劳工组织行政法庭就针对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指控所作的第2867号判决发表了咨询意见。

  114. 法院还发出命令,设定了下列案件(按时间顺序)提交书状的时限:

  艾哈迈杜·萨迪奥·迪亚洛(几内亚共和国诉刚果民主共和国),赔偿问题;

  哥斯达黎加圣胡安河沿线修建公路(尼加拉瓜诉哥斯达黎加)。

  115. 法庭于2012年1月23日发出命令,核准克罗地亚提交一份附加书状,该诉状仅关涉塞尔维亚在《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适用(克罗地亚诉塞尔维亚)一案中提出的反诉。

  116. 法院院长在2011年10月19日的命令中延长了空中喷洒除草剂(厄瓜多尔诉哥伦比亚)一案哥伦比亚提交复辩状的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