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长关于联合国工作的报告

四、人权、法治和人道主义事务

80. 要实现男男女女自由和尊严地生活的愿望,就要保护和倡导人权、法治和民主这些普遍价值观。国际社会已经在推进人权标准与机制方面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在2005年,世界各国领导人承担起了保护民众免遭种族灭绝、战争、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的责任。我们必须继续致力于履行这项责任。另外,还有太多的人丧失了尊严生活的权利,他们为了逃避自然和人为灾难的肆虐而流离失所。这些侵犯行为损害整个世界安全和发展的基础。我决心继续加倍努力装备本组织,支持会员国努力增强对人权、法治和民主的尊重。

法治

81. 法治是联合国立足之本。联合国的目标,依然是作为一个按照倡导人权、人的尊严及通过和平手段解决国际争端的规则而运作的国际大家庭。本组织工作的界定要素是国际刑事司法,这个概念所依据的前提是:实现司法公正将为持久和平奠定更加牢固的基础。

82. 2006年,处理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问题的两个国际法庭继续对那些被指控犯了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种族灭绝罪的人进行审讯。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对第一名被控犯了危害人类罪的人进行起诉并予以羁押。塞拉利昂问题特别法庭开始审讯查尔斯?泰勒,并作出了两项历史性判决,判定五名被告犯有战争罪、危害人类罪,特别是犯了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征召儿童兵罪。关于联合国与国际法院的合作,我将继续执行协助和支持国际法院工作的方针,同时充分尊重这个重要国际机构的独立性。

83. 2006年3月29日,安全理事会第1664(2006)号决议要求我的前任与黎巴嫩政府通过谈判达成协议,以建立一个法庭,将被控应对致使黎巴嫩前总理拉菲克?哈里里和另外23人遇害的袭击事件负责者绳之以法。2007年5月30日,安全理事会就设立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一事通过了第1757(2007)号决议。该决议附件的各项规定和特别法庭的规约已于2007年6月10日生效。自那天起,我一直在为特别法庭的及时设立采取必要的步骤和措施。

84. 在国家一级,一些联合国行为体在一系列领域提供法治方面的援助。联合国的机构、基金和方案认识到,法治是长期与可持续和平建设的根本,所以支持在冲突后社会发展其法律机构。一些正在发展其体制机构的国家也请求联合国提供支助,请联合国给予技术援助和帮助进行能力建设的需求仍然与日俱增。

85. 为了更好地协调各种各样这类机构的工作,2006年底,我的前任在其题为“汇聚我们的力量:加强联合国对法治的支持”的报告(A/61/636-S/2006/980和Corr.1)中宣布设立一个法治协调和资源小组。该小组由联合国系统内提供法治援助的主要机构的领导人组成,共同商讨如何确保各项方案得到协调一致的、高质量的执行,以符合提出援助要求者的需要。该小组正在积极致力于确定能发挥协同作用的领域,和促进联合国系统内提供法治援助的各个实体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86. 联合国不仅要促进会员国的法治,也要确保法治在联合国内也得到实施。为此目的,大会正在审议由秘书处提出的加强联合国内部司法制度的改革,安全理事会也在继续审查联合国制裁制度的效率和公信力。

人权

87. 去年对人权来说是意义重大的一年,因为人权理事会在2006年6月正式揭幕。人权理事会自设立以来,就把重点放在建设其今后各个机构的体制结构。经过一年机构建设方面的努力,于2007年6月协商一致通过了一揽子改革方案,包括设立一个全球定期审查机制,由理事会审查世界各国的人权状况。鉴于世界各地指称侵犯人权的范围和规模都很大,我对理事会决定其议程以及特别会议每次只挑选一个特定区域项目表示关切。正当我们将在2008年纪念《世界人权宣言》60周年之际,全球定期审查将大大有助于加强各项人权的普遍性以及相互依存性、不可分割性和相互关联性。

88. 理事会还审查了特别程序制度,我的前任在一份我完全赞同的评估中称之为国际人权保护制度的“御宝”。理事会在第一年就制定了受权人行为守则,预期这将使他们的工作更具明确性和连贯性。在第二年,预期理事会将评估各项授权,查明人权保护方面的漏洞,使制度得到加强。

89. 过去一年里,一些重要的新人权条约迈过了各自的里程碑。《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任择议定书》在2006年6月生效。另外,《残疾人权利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和《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在2006年12月获得通过。

90. 国际社会正在采取大胆的措施来终止对受武装冲突影响的儿童的严重侵犯。有12个国家建立了安全理事会第1612(2005)号决议所要求的监测和报告机制,重点放在严重侵犯儿童的六类行为。我向安全理事会专门处理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的工作组提交了多份关于这个议题的国别报告,其中载有处理儿童状况的具体建议。对其中的一些状况,该工作组、联合国系统和冲突有关各方已经按照我的建议采取了行动。

91.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高专办)一直努力满足向人权理事会和各个新的人权条约机构一年到头不断举行的会议提供支助的大大增加的需求。同时,人权高专办也在进行它自己的转型。为了实现在高级专员的行动计划中提出的愿景,正在抓紧实行人权高专办的第一个两年期战略性管理计划,以加强人权高专办的国家参与程度、领导能力和专题知识,以及它与联合国其他实体、民间社会和其他利益攸关方的伙伴关系。

92. 在2006年,高级专员办事处努力加强它在外地的力量。它经管着11个国家办事处(包括在多哥新设立的一个)和7个区域办事处,又与玻利维亚政府达成了在该国新设一个办事处的协议,并与巴拿马政府达成了在巴拿马城设立一个中美洲区域办事处的协议。

93. 目前向世界各地的联合国和平特派团派驻了400多名人权干事,以便将人权问题纳入这些特派团的工作,和就人权方面的各种挑战提出报告。此外,还在人权高专办总部新设了一个快速反应股,从而能够更有效地对实地人权状况的突然恶化作出反应。

民主和善治

94. 联合国继续推进民主和善治,不仅援助举行具有公信力的选举,而且开展多种倡导民主体制和做法的活动,包括支持独立的司法制度和议会,支持有力的国家人权政策和机构,支持施政的透明和问责,支持公民教育、言论自由,支持活跃的、人人都有参与机会的民间社会。在这方面,选举过程日益被视为并非最终目的,而是通向和平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的桥梁。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已经成为联合国系统改进会员国治理素质的一个特别优先事项。

95. 虽然过去一年所开展的一些大型和复杂的选举援助行动,包括支援伊拉克和利比里亚选举的行动,规模有所缩小,但联合国对2006年7月和10月在刚果民主共和国举行的历史性的议会选举、总统选举和省议会选举还是作出了重大贡献。

96. 与此同时,向会员国的选举提供的技术援助在量方面继续增加。去年,主要是通过开发署,启动了30多个技术援助项目。而且,联合国往往是在复杂的政治环境中提供这些选举援助的。以毛里塔尼亚为例,该国当局按照联合国的意见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这些措施有助于提高2006年举行的立宪公民投票及议会和地方选举以及2007年举行的总统选举的公信力。

97. 随着一些国家进入冲突后阶段,联合国援助的重点往往转移到巩固新设立的选举机构所取得的经验。例如在利比里亚,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在2006年9月将联合国的长期选举援助责任移交给了开发署。

98. 第六次新的民主政体或恢复民主的政体国际会议于2006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在多哈举行,与会的100个政府、69个议会和97个民间社会组织重申了对民主化的共同承诺。会议设立了一个咨询委员会和一个核心秘书处,协助会议主席执行会议的各项决定。

99. 联合国民主基金开始发挥作用。在其活动的第一年,它向所收到的1 300份项目提案中的122个项目提供了资金。这些项目是以各种各样的国家行为体为伙伴实施的。基金的活动鼓励施政透明,支持国家人权机构、公民教育、选举制度和程序,也支持政党。这些活动的一大重点是青少年和妇女参与决策,所收到的项目提案中有62%明显地含有性别内容,有37%明文提到促进妇女权利和两性平等。

100. 然而,尽管取得了这些积极的进展,扩大民主治理的努力仍然面临重大挑战。许多国家仍然限制基本自由,政府在公共部门的效率、透明度和问责方面还面对种种问题。妇女对建设民主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但在高层领导职位中,她们的人数仍然有限。土著民族和处于社会边缘地位的群体也往往被排除在权力圈子之外。而且,没有有力的民主参与、官员问责制和充实的体制能力,政府不大可能会兑现它们作出的实现《千年宣言》包括千年发展目标以及其他国际商定的发展目标的承诺。

人道主义事务

101. 过去一年内,全球各地发生的众多危机,凸显了采取更可预测和有效的人道主义应对措施的必要性。联合国系统力求全面地、前瞻性地应对这些关切。有两个问题值得特别注意:一是要更好地保护平民,二是鉴于气候变化的影响,要增加全球在减少灾害风险和做好应对准备方面的投资。

102. 对几处长期存在的紧急情况,包括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尼泊尔和乌干达北部,有了一些积极的发展。但是,在达尔富尔、中东、索马里和斯里兰卡,旷日持久的冲突继续使数以百万计的人,尤其是妇女和儿童,广受磨难、暴力、虐待和流离失所之苦。同时,自然灾害,包括孟加拉国、莫桑比克、巴基斯坦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严重洪灾,继续造成许多人丧失生命或生计。

103. 在达尔富尔这个仍然进行着全世界规模最大的人道主义行动的地方,由于平民屡遭包括强奸在内的暴力袭击,加上生计被破坏,自2006年6月以来又有将近52万平民流离失所,使目前的境内流离失所者人数总共达到220万人。除此之外,还有超过23万人从达尔富尔逃到乍得避难,而乍得自己境内又有17.3万流离失所的乍得人。超过12.3万名援助人员,主要是苏丹人,正在努力向420万需要援助的人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104. 总的来说,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的冲突所造成的死亡人数,仍然是世界之最,自1998年以来,已有400万人伤亡,主要是疾病、饥饿和流离失所所致。

105. 在索马里,部族民兵与得到埃塞俄比亚部队支持的政府部队之间的战斗加剧,迫使40多万人逃离摩加迪沙。自2006年6月以来,又有约7.1万索马里难民逃到邻国避难。同期内,在斯里兰卡,由于战火重起,估计又多了18.4万人流离失所,使流离失所总人数增加到43.7万人。在斯里兰卡东部,最近约有10.3万人重返家园。

106. 在中东,暴力冲突继续造成极大的人命损失,对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也产生惨重的影响。2006年夏,黎巴嫩和以色列的军事打击使黎巴嫩境内100多万人和以色列境内30万人流离失所。现在约有800万伊拉克平民迫切需要人道主义援助,其中包括220多万境内流离失所者,和超过200万主要是逃入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和约旦避难的人。

107. 2007年,全球难民人数继续增加,主要是来自伊拉克的难民。根据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估计,目前全世界有1 000万难民,还不包括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行动地区的巴勒斯坦难民。全球现在有2 450万境内流离失所者。

108. 自2006年年中以来,发生了406起自然灾害,受灾人数达2.27亿人,造成406亿美元的经济损失。在所有有记录的灾害中,与天气有关的灾害占85%,影响到亚洲和非洲广大地区无数的人,造成18 411人丧生,经济损失超过294亿美元。

109. 今后,自然灾害愈益频繁和愈益严重的趋势很可能将会继续。气候变化、城市化、人口密度上升和迁移将助长这个趋势。联合国及其合作伙伴将继续支持受灾政府和社区满足它们的人道主义需要。

110. 准许人道主义工作人员安全、不受阻拦地进入受灾地区,是开展人道主义行动的根本要求。不幸的是,自2006年6月以来,在准入和安全两方面,情况都大不如前,给那些必须依靠人道主义救济的社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过去14个月里,在斯里兰卡有24名援助人员遇害——2006年21人,2007年上半年3人。在达尔富尔也有17人遇害。同期内,有超过115辆人道主义车辆在达尔富尔遭到劫持。针对援助人员的袭击事件,包括攻击、截劫和其他暴力行为,每天都有发生,进一步限制了人道主义作业范围。有些时候,达尔富尔有近100万人得不到援助。人道主义工作人员想进入伊拉克大部分地区以及阿富汗、索马里和巴勒斯坦被占领土内的关键地区也受到严重限制。

111. 为了加强联合国的人道主义系统,在三个方面作出了努力。2006年3月启动的中央应急基金得到捐助者的大力支持,这是在更迅速、更可预测地向突发性危机和被忽视的危机提供资金方面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截至2007年8月中,紧急救济协调员已经承诺动用基金向50个国家的557个救援生命紧急项目提供4.716亿美元资金。有十几项人道主义应急行动实行分组集合处理的办法,以改进部门领导和提高能力,同时还开展培训和其他活动来增强人道主义协调员制度。在这一年内,还重新强调在联合国机构、非政府组织、其他国家组织和私人部门之间建立伙伴关系。

112. 今后几年,对人道主义援助的需求很可能继续增加,提供援助所涉及的挑战也会更加艰巨。我已呼吁所有会员国相应增加它们对人道主义行动的支持。联合国及其人道主义合作伙伴都决心协助各国政府做好准备应对这些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