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联合国
146.我们重申致力于加强联合国,以增强其权威和效率,提高其根据《宪章》宗旨和原则有效应对当今各种挑战的能力。我们决心重振联合国的政府间机关,使其适应21世纪的需要。
147.我们强调,联合国各机构为了有效执行《宪章》授予的任务,应当进行良好的合作与协调,共同努力建设一个效力更高的联合国。
148.我们着重指出,必须及时给予联合国足够的资源,使之能够执行各项授权任务。改革后的联合国必须顺应全体会员国的要求,忠于其创始原则,适合执行其授权任务。
大会
149.我们重申大会作为主要议事、决策和代表机构的核心地位,以及大会在制定标准和编纂国际法过程中的作用。
150.我们欢迎大会为加强其作用和权威、加强大会主席的作用和领导而通过的措施,为此我们吁请全面迅速落实这些措施。
151.我们吁请加强大会与其他主要机关的关系,确保彼此根据各自的任务授权、在需要联合国采取协调行动的专题上更好地协调。
安全理事会
152.我们重申,按照《宪章》的规定,会员国已将代表其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授予安全理事会。
153.改革安全理事会是我们全面改革联合国的一项基本内容。我们支持早日改革安理会,使之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更高的效率和透明度,从而进一步加强其效力与合法性,加大其决定的执行力度。我们承诺继续努力为此达成一项决定,并请大会在2005年年底前审议上述改革的进展情况。
154.我们建议安全理事会继续调整工作方法,以酌情加强非安理会成员国对安理会工作的参与,更多地接受广大会员国的问责,并提高其工作的透明度。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155.我们重申《宪章》和大会赋予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作用,并认识到需要一个更有效力的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作为一个主要机构,就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进行协调、政策审查、政策对话并提出建议,落实联合国各次主要会议和首脑会议商定的国际发展目标,包括千年发展目标。为实现这些目标,经社理事会应:
(a)推动就经济、社会、环境和人道主义领域的全球政策和趋势开展全球对话,建立伙伴关系。为此,经社理事会应充当会员国之间以及会员国与国际金融机构、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就全球新趋势、政策和行动进行高级别接触的优质平台,并提高自身能力,更好、更快地应对国际经济、环境和社会领域的新情况;
(b)举办两年一次的高级别发展合作论坛,审议国际发展合作的趋势,包括战略、政策和融资问题,推动不同的发展伙伴彼此进一步协调发展活动,并加强联合国规范性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联系;
(c)确保联合国各次主要会议和首脑会议的成果,包括国际商定的发展目标得到贯彻落实,并每年举行一次部长级实质性审议会,评估进展情况,在这方面将根据各职司委员会和区域委员会及其他国际机构各自的任务授权,借助这些机构的专长;
(d)支助和补充国际上为应对国际人道主义紧急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所作的努力,推动联合国更好地采取协调一致的应对行动;
(e)对整体协调各基金、方案和机构发挥重大作用,确保它们彼此协调一致,避免任务和活动的重叠。
156.我们强调,为了充分行使上述职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工作安排、议程和现行工作方法应加以调整。
人权理事会
157.我们决心进一步加强联合国人权机制,决意创建人权理事会。
158.人权理事会将负责促进普遍尊重对所有人的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保护,不作任何区别,一律公正平等。
159.人权理事会应处理各种侵犯人权的情况,包括粗暴、蓄意侵犯人权的事件,并提出有关建议。人权理事会还应促进联合国系统内部的有效协调,推动将人权纳入主流。
160.我们请大会主席举行公开、透明和包容各方的谈判,并在第六十届会议期间尽快完成谈判,以确定人权理事会的任务授权、模式、职能、规模、组成、成员、工作方法和程序。
秘书处和管理改革
161.我们认识到,为了有效遵行《宪章》的各项原则和目标,我们需要一个高效得力、接受问责的秘书处。秘书处工作人员应根据《宪章》第一百条,在讲求问责、透明和诚信的组织文化中开展工作。因此,我们:
(a)确认当前秘书长为加强问责制和监督、提高管理业绩和透明度、强化道德操守而采取的改革措施,并邀请他向大会报告执行工作取得的进展;
(b)强调秘书处必须建立高效率、高效力的负责和问责机制;
(c)敦促秘书长根据《宪章》第一百零一条,确保最高标准的效率、胜任能力和诚信是雇用工作人员的首要考虑,同时适当顾及公平地域分配原则;
(d)欢迎秘书长努力确保道德操守,更多地披露联合国官员的财务资料,加强对联合国内部不法行为揭发人的保护。我们敦促秘书长严格实施现行的行为准则,并制定适用于联合国所有人员的全系统道德操守准则。在这方面,秘书长打算设立享有独立地位的道德操守办公室。我们请秘书长向大会第六十届会议提出有关细节;
(e) 承诺按时向联合国提供足够的资源,使联合国能执行授权任务,实现各项目标,要尊重大会商定的优先事项,而且必须遵守预算纪律。我们强调,所有会员国都应履行负担联合国经费的义务;
(f)强烈敦促秘书长为了全体会员国的利益,按照大会商定的明确规则和程序,最佳和最有效地利用资源,采用最佳管理做法,包括有效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以提高效率和组织能力,集中力量执行体现联合国商定优先事项的任务。
162.我们根据《宪章》第九十七条重申秘书长作为联合国行政首长的作用。我们请秘书长就他有效履行管理职责所必需的条件和措施提出建议,供大会审议。
163.我们赞扬秘书长过去和当前为强化联合国的有效管理所作的努力,并赞扬他对更新联合国的决心。我们铭记作为会员国的责任,强调需要就进一步改革作出决定,使联合国能更有效率地利用现有财政资源和人力资源,更好地遵照其各项原则,实现目标,完成任务。我们要求秘书长向大会提出实行管理改革的提案,包括下列内容,供大会在2006年第一季度审议并作出决定:
(a)我们将确保联合国预算、财务和人力资源政策、条例和细则适应联合国当前的需要,使联合国能高效和有效地开展工作,并请秘书长提出一份评估报告和建议,供大会在2006年第一季度作出决定。秘书长的评估和建议,应考虑到为改革人力资源管理和预算过程已开始采取的措施;
(b)我们决心加强和更新联合国的工作方案,使它适应会员国当前的要求。为此,大会和其他相关机关,将审查源自大会和其他机关决议、历时五年以上的所有任务授权,这项审查将补充目前对各项活动的定期审查。大会和其他机关应在2006年期间完成这项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必要决定。为便利审查,我们请秘书长就可以考虑提交大会早日审议的方案调改的可能性等问题,提出分析和建议;
(c)为改善人员结构和提高人员素质,就工作人员一次性有偿离职框架的详细提案,同时说明所涉费用和确保达成预期目标的机制。
164.我们认识到迫切需要大力改进联合国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我们着重指出,必须确保内部监督事务厅工作的独立性。因此:
(a)将大力加强内部监督事务厅的审计和调查专才、力量和资源,这是一项紧急工作;
(b)我们请秘书长就联合国以及专门机构的审计和监督系统,包括管理层的作用和责任提出一份独立外部评价报告,要适当顾及所涉审计和监督机构的性质。这项评价将在治理安排的全面审查范畴内进行。我们请大会第六十届会议在审议评价报告所载建议和秘书长所提建议后,尽早通过措施;
(c)我们认识到需要采取新的措施,加强监督机关的独立性。因此,我们请秘书长就设立独立的监督事务咨询委员会,包括其任务授权、组成、甄选程序和专家资格提出详细建议,供大会第六十届会议早日审议;
(d)我们授权内部监督事务厅研究向提出请求的联合国机构提供内部监督服务的可行性,但须确保不妨碍向秘书处提供内部监督服务。
165.我们坚持,联合国全体人员的行为都必须符合最高标准。目前正大力落实秘书长关于对总部和外地联合国人员性剥削和性凌虐行为实行零容忍的政策,我们对此表示支持。我们鼓励秘书长向大会提出有关建议,以便在2005年12月31日前确定援助受害者的综合办法。
166.我们鼓励秘书长和所有决策机关采取进一步措施,将社会性别观点置于联合国政策和决定的主要位置。
167.我们强烈谴责针对联合国活动参与人员安全和安保的一切攻击。我们吁请各国考虑成为《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安全公约》 的缔约国,并着重指出有必要在大会第六十届会议期间完成扩大法律保护范围议定书的谈判。
全系统协调一致
168.我们认识到,联合国汇集了一大批熟悉各种全球问题的难得专才和资源。我们赞赏联合国系统内与发展有关的组织、机构、基金和方案,在各不相同但彼此互补的活动领域具备丰富经验和专才,并赞赏它们对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和联合国各次主要会议确定的其他发展目标作出的重要贡献。
169.我们支持通过下列措施加强全系统的协调一致:
政策
加强联合国系统规范性工作与业务活动的联系
协调我们派驻发展和人道主义机构理事会的代表,确保他们在全系统范围内指派任务和分配资源时,奉行协调一致的政策
确保整个联合国在作出决策时考虑到横贯各领域的主要政策主题,如可持续发展、人权和社会性别问题
业务活动
完成当前的改革,目的是联合国在有关国家派驻更加高效得力、更加协调一致、业绩更佳的力量,加强驻地高级官员的作用,无论是特别代表、驻地协调员或人道主义协调员,包括赋予适当的权力、资源和问责力,建立统一的管理、方案拟订和监测框架
邀请秘书长着手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联合国业务活动的管理和协调,使其对实现国际商定的发展目标,包括千年发展目标作出更加有效的贡献,包括就更严格地管理发展、人道主义援助和环境领域的实体提出建议,供会员国审议
人道主义援助
维护和尊重博爱、中立、公正和独立的人道主义原则,依照国际法和国家法的相关规定,确保人道主义行为体可以安全无阻地援助处于困境的民众
支持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提高各级能力,以防备和迅速应对自然灾害,并减轻灾害的影响
加强联合国人道主义应急行动的效力,特别是提高人道主义资金及时到位和可预测的程度,包括改进中央应急循环基金
视需要在联合国主持下进一步发展和改进利用应急待命能力的机制,及时应对人道主义紧急情况
环境活动
我们认识到联合国系统必须提高环境活动的效率,加强协调,改进政策咨询和指导,增强科学知识、评估与合作,改善条约遵行情况,同时尊重各条约在法律上的独立性,并通过能力建设等办法,更好地在实际作业一级将环境活动纳入可持续发展大框架,因此同意探讨可否借助现有体制、国际商定文书以及条约机构和专门机构,建立更为协调一致的体制框架,包括建立更为统一的环境体制
区域组织
170.我们支持按照《宪章》第八章加强联合国同区域及次区域组织的关系,因此决意:
(a)扩大联合国与区域及次区域组织的磋商与合作,为此请各秘书处彼此达成正式协定,并酌情让各区域组织参与安全理事会的工作;
(b)确保具备预防武装冲突或维持和平能力的区域组织,考虑可否将这种能力纳入联合国待命安排制度的框架;
(c)加强经济、社会和文化领域的合作。
联合国与议会的合作
171.我们吁请特别是通过各国议会联盟,加强联合国与国家和区域议会的关系,以期在联合国工作的所有领域推动《千年宣言》的各方面工作,并确保有效实施联合国改革。
地方当局、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包括非政府组织的参与
172.我们欢迎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包括非政府组织对促进和执行发展和人权方案作出的积极贡献,并强调它们在这些关键领域同各国政府、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继续保持接触的重要性。
173.我们欢迎这些组织与会员国对话,如大会同非政府组织、民间社会和私营部门代表举行的首次非正式交互听询会。
174.我们强调地方当局对实现国际商定的发展目标、包括千年发展目标的重要作用。
175.我们鼓励采行负责任的经营方式,如全球契约所提倡的经营方式。
《联合国宪章》
176.我们考虑到托管理事会已不再开会,各项职能都已履行完毕,因此应删除《宪章》第十三章,以及第十二章提及理事会之处。
177.我们考虑到大会1995年12月11日 第50/52号决议,回顾大会进行的有关讨论,铭记创立联合国的渊源,展望共同的未来,决意删除《宪章》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一百零七条中的“敌国”提法。
178.我们请安全理事会审议军事参谋团的组成、任务授权和工作方法。
2005年9月16日
第8次全体会议
|